家事訴訟

含有「家事訴訟」共 6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有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行使權利義務或負擔,法院通常會依據社工單位撰寫的訪視報告來決定。報告內容包括生活環境、親子互動等,這對法院最終認定有著重大影響。因此,有心想爭取與未成年子女生活,應該重視訪視過程,展示自己為子女提供的最佳生活環境。
Thumbnail
父母離婚後,即使一方取得小朋友的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也不能單方面為未成年子女改姓。根據法律,改姓需要父母雙方同意,或通過法院聲請,由法院審查決定是否允許改姓。
Thumbnail
會面交往權是離婚後父母與未成年子女保持聯繫的重要權利。安排時間可由雙方協議,或由法院決定。如果一方阻撓會面交往,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改訂安排,以保護其權利。
Thumbnail
當事人在訴訟中若發現缺少證物或不清楚案件詳情,可向法院聲請閱卷以全面了解案件內容。透過填寫訴狀形式提出聲請,經法官批准後,將與當事人約定閱卷時間。在閱卷室當事人可閱覽卷宗並且可以影印,接著把完整的資料向專業律師的諮詢,較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Thumbnail
許多父母為了稅務考量,或是子女結婚贊助新房等理由,提早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但晚年與子女間產生紛爭,演變成有家歸不得的窘境。究竟,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之後,父母還有什麼權利呢?
Thumbnail
avatar-avatar
Johann
這真是人生終極難題呢,還是不要考驗人性好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