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的那場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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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寫過一篇短篇提到一個荒謬的諾曼第人,再來我就只能想到安妮艾諾自述的族人,說著方言、不修邊幅、生活不太富裕,盡可能的勞動又經常是酒鬼,我理解中的諾曼人是偏紅頭髮、淺色眼睛,兩頰總是紅紅的,皮膚白皙,特別明顯的雀斑,就像安德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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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前天在書展寄的包裹,已經送達我的城市了,二十分鐘前的狀態是「配送中」,期待今晚回家就會收到。其中有本我最掛念的書,購買當天在飯店翻閱了一下卻捨不得讀太多,隔天又帶去現場和其他書一起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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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者與作品間的真偽是很難釐清的,寫作者很容易營造出一種人物設定,是文字自然給人的印象也可能是作者刻意為之。以我為例,就是傲慢或傲嬌吧?我並不排斥自我嘲諷,甚至經常會在文字中滲入,同時寫下不同系列文章用的是不同人設,就造成一種人格分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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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於此事的發生最先會想到是不是自己哪裏錯了?難道自己給人一種輕浮可以被沒禮貌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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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更新此「專題」文章已將近兩個月,總有人以為我人正在巴黎,有些不好意思誤導讀者,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能夠拆解那許多小點又將其放大,變成一篇篇的文章,有時明明就是發生在一天的事或是從書上讀到的一個很小的細節,而我將其與巴黎連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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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給人的感覺真像作者!
喜歡閱讀文字,必須要是一個個字的讀。我會寫信,等待回信。他花了兩週寫成了一封信給我。「第一個週末完成內容,另一週的時間進行校稿」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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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的是,之後讀完這封信件的她,心境會是如何XD
那是塞納河的下游,也不在巴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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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注意巴黎和台北生活上的差異是進屋後會把外衣掛起來,到別人家作客也是如此。其實是所有開暖氣的地方都這樣做。 女生和男生同時進屋,一個轉身,男生就幫女生脫下大衣掛起來,此時男性的地位就像是餐廳或俱樂部的服務生,我總想:為什麼在台灣的女生沒有這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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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也讓人想起了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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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次在巴黎朋友蒙帕納斯公寓的聚會中,現場有律師、檢控官、哲學博士、一些藝術家和出版商,他們在針對一個我不太熟悉的議題辯論,通常我不管熟不熟悉議題都會先聽——不是擔心得罪了誰而是之前有提過自己通常對一件事情有十足把握才認為自己懂——除非真的無法接受某人的論點才會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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