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格子有点像中国的微信公众号。我也是对美国法庭的文字描述里出现拉丁文有奇怪的看法,所以搜索。看到你写的这个文章,首先,讲使用拉丁文是为了秀,显示讲者的知识,这点有点怪异,这里的知识应该不是知识本身那么简单,而是表示学识高的,拉丁文能体现什么学识高?只是一种内容,感兴趣的要去了解,不感兴趣或没接触到的就不了解,学识也不代表高低。人人平等也应该在文化学习领域。然后讲拉丁文的使用是因为它可以固守原本的意思,并提到”拉丁文已死“,是反应这个语言会保留早年的意思,不会有新的含义,这点于我是新的了解,我不确定是不是应该相信你。但由这个点和提到的香港法律来自英国法,英国法由文艺复兴和罗马影响有拉丁文,我猜测美国法院有拉丁文可能类似的情况,早年的美国人是从欧洲来,应该也受到了这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