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切斷
作者:菅原和也
出版社:尖端
(本文為《切斷》導讀,經出版社同意公開發表於此)
一名女高中生的屍體在公園被發現,頭部被砍下棄置一旁,經過驗屍後,確定兇手是先將被害人絞殺再進行斬首。問題來了,兇手為何大費周章砍下被害者的頭顱?
須知肢解屍體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只有頭部。在《切斷》一書當中,有一段第一人稱的血淋淋的描述,說明兇手如何切斷被害者的頭顱,過程之詳細,畫面之鮮明,使人讀得心驚肉跳、胃酸翻湧,同時也讓讀者明白,切斷屍體頭部絕不是一件輕鬆簡單的工作,必須要有對的工具和技巧,甚至經驗。
既然斬首這麼麻煩,兇手這麼做一定有相當的理由。在推理小說中,斬首一直是一個十分有魅力的謎團,比起肢解身體其他部位,人類的頭部可說是相當有標誌性,砍掉一個人的頭顱所帶來的震撼度,可以替劇情的戲劇性與驚悚度增色不少。日本推理小說家清涼院流水甚至將斬首列為推理小說的三十項要素之一,足見斬首在推理小說當中的分量。
那麼斬首的理由究竟有哪些呢?在分析斬首的理由之前,我們或許可以先問一個更基礎的問題:斬首是一種什麼樣的謎團?或者說,斬首在謎團當中的屬性是什麼?
以推理小說而言,謀殺案是謎團的大宗,這是因為當一件謀殺案發生時,所謂的「6W1H」便應運而生,同時構成七種謎團,相當便利,因此推理小說幾乎都是以謀殺案為主。七種謎團包含:誰殺的(who,兇手身分)?誰被殺(whom,死者身分)?在哪裡被殺(where,第一現場)? 被什麼所殺(what,凶器)?何時被殺(when,死亡時間)?為什麼被殺(why,動機)?如何被殺(how,做案手法)?一件謀殺案的發生必定伴隨上述七者,這些謎團是共生關係,有一種存在就會有其他六種存在。自古以來推理小說作家針對上述七種謎團設計了五花八門的作品,依照故事重心不同,側重的謎團也會不同(最常見的當然就是「誰殺的?」)。
但謎團並不限於這七種,當兇手針對案發現場(尤其是屍體)做出匪夷所思的舉動時,新的謎團也會應運而生。相對於「6W1H」這種「基本型」謎團,「額外型」謎團更可分成兩類:裝飾型與破壞型。所謂的裝飾型,指的是兇手(當然有時候會是其他人,但這並非重點)對屍體進行了違反常理的裝飾動作,使得屍體呈現詭異的樣態。例如,在艾勒里‧昆恩《中國橘子的秘密》這個故事裡,案發現場所有物件都被反過來放置:畫被反掛、家具被反放、被害者衣服被反穿,所有物件都被倒置。同樣在昆恩的《西班牙岬角的秘密》中,兇手把被害者脫個精光,卻只讓他披著一件披肩,坐在椅子上。這兩個故事都是裝飾型謎團的有名案例。
破壞型謎團則不同,它是指兇手因不明原因破壞被害者的身體(包括死後才破壞屍體,或是這個破壞行為本身就是致死原因),重點在於,這個行為的目的不會單純只是要致被害者於死地,也不是出於癖好。斬首便是一例。例如,本作《切斷》的故事中,兇手連續殘殺年輕女子,並將首級砍斷;又如島田莊司的《開膛手傑克的百年孤寂》,兇手連續殺害妓女並將其開膛剖腹;還有台灣推理作家冷言《上帝禁區》中將被害者們的身體做部分肢解。
不管是裝飾型還是破壞型,與基本型謎團的連結都是相當微妙。這兩類謎團往往會連結到至少一種的基本型謎團,前者的解開也意味著後者的解開(或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暗示了解開後者的方向)。因此解開犯人裝飾或破壞屍體的理由,常常也就能解開基本型謎團。
在破壞型謎團中,斬首很有可能是其中之最,也就是最受歡迎的。這就帶領我們回到一開始的問題:為何要斬首?
從《切斷》的書名看來,說作者將斬首這個謎團視為本書重心也不為過,這是一本挑戰破壞型謎團的推理作品。本書開篇中,藉由女主角(同時也是偵探角色之一)繪子之口,暫時解答了斬首之理由這個問題,她提出了三種解答,可說是簡短版的〈斬首講義〉。
(一)便於搬運屍體。若將屍體切成數份,頭部自然自成一個單位。然而這個理由若要成立,頭部之外的部分也必須被切割才行。兇手分解、移動屍體的舉動,往往跟混淆案發現場會有相當關聯,因為我們直覺會把發現屍體的地方當作第一現場,如果在某個地方發現了被肢解的屍體,人們很容易將其認為是死者遇害之處,而忽略兇手可能是從別處將屍體搬運過來。在這種狀況下,解開斬首的理由也就能解開基本型謎團中的「在哪裡被殺?」
(二)隱蔽。這又分為兩種,(a)隱藏被害人身分以及(b)隱藏凶手身分。以(a)的狀況來說,人臉是最容易辨識身分的依據,而毀掉臉最徹底的方式就是把頭部砍掉。只要頭部消失,在沒有鑑識科學的協助下,辨識屍體會是很困難的事情。(a)這個理由直接涉及推理小說的一個經典詭計:無面屍(有時又稱無頭屍體)。無面屍的基本公式是,A殺害B,並將B的頭部砍掉(或是毀容),再將B的屍體偽裝成A的屍體,最後A再躲藏起來。如此一來,當屍體被發現時,眾人理所當然會認為是B殺害了A而逃逸,但真相卻恰恰相反。因此在(a)的脈絡下,斬首是為了隱藏被害人身分,而配合無頭屍體詭計使用時,可以再隱藏兇手身分。解開斬首的理由我們也就知道了「誰被殺?」,還有,在無頭屍體詭計的情況下,「被誰殺?」的答案。至於(b)的狀況,斬首要隱藏的不是被害人身分,而是兇手身分。通常是兇手攻擊被害者頭部,在頭部留下了可以指認身分的傷口(例如警槍或其他特殊職業的器械),因此兇手不得已砍下人頭帶走。如此一來,知道斬首理由也就可以引領我們知道「被什麼所殺?」以及「誰殺的?」
(三)愛恨。這指的是兇手因為過度痛恨被害人(或是由愛生恨的矛盾情緒)而砍下死者頭顱。亦即斬首是源於一種情感因素而非策略考量。在這種情況下,斬首理由是連結到基本型謎團中的「為什麼被殺?」亦即殺人動機。
在本作《切斷》中,這三種理由才甫被提出,立刻就被繪子給否決了。以《切斷》的情節而言,死者沒有被肢解,頭部也沒有被帶走,因此搬運屍體的理由不成立。既然頭部沒有被帶走,隱蔽的理由也不可能成立了。至於愛恨,從屍體完好如初的狀況下,也看不出兇手對被害者抱有極端情感。讀者等於在小說的開篇就收到了作者的挑戰書,挑戰讀者猜測斬首的第四種理由。
本書的安排十分有趣,在真相揭曉之時,繪子又給出了斬首的第四種理由(因為涉及關鍵劇情,此處不予詳細討論),這理由是我在推理小說閱讀歷程中不曾見過的,但我認為這個出色的解答,的確也吻合我先前闡述的論點,亦即知道了斬首的理由便可以解開至少一種的基本型謎團。
對作者而言,《切斷》是挑戰斬首理由、充滿野心的作品,若只停留在第四種解答,未免太小看推理小說的峰迴路轉。果不其然,最後一章急轉直下,最終才揭露出兇手斬首的真正理由。當讀者知道答案之後,可以思考三件事:(一)最後的解答是否有超出作者自己提出的斬首講義?(二)讀者們可否能想到超出這本書所提的所有斬首理由?如果可以的話,(三)回來對照我提供的「基本型──額外型謎團」的理論模型,看看你的解答以及菅原和也的解答是否構成了這個模型的反例,或是仍然指向「6W1H」永恆不變的謎團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