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疑謀殺」電影,向來是受到觀眾喜愛的主流類型之一,不論是性格鮮明的偵探、曲折離奇的情節、神秘詭譎的背景,或者出乎意料的兇手,都是該類型電影的魅力所在。以下將簡介小說類型”Whodunit”之背景,再分點概述「懸疑謀殺」劇本的寫作要領。
歷久不衰的故事類型”Whodunit”
“Whodunit”直譯為「是誰幹的?」,該類型可追溯自19世紀中期,是一種犯罪故事類型,其故事核心在於「找出犯案兇手的真實身分」,主角可以是專業偵探、警察等,也可以是業餘調查員,他們透過時序、工具、口供等線索蒐集,逐步排查嫌犯身分、推敲犯案經過,讓讀者能夠跟著主角一起解開殺人謎題。
1841年,美國小說家愛倫坡發表短篇小說《莫爾格街兇殺案》,透過神秘的母女殺人案,以及追查目擊者口供、現場物證等情節,揭露出乎意料的兇手身分,被公認為世界上最早出版的推理小說。
1868年,英國小說家威廉·威爾基·柯林斯發表長篇小說《月光石》,因為情節曲折、嫌犯眾多、調查詳細等特徵,被公認為長篇偵探小說的鼻祖,成為日後偵探推理小說的典範。
往後,懸疑謀殺故事開始廣泛流行,推理小說黃金時期(1914 - 1943)的作品輪廓,也幾乎不脫離此類型,如《東方快車謀殺案》等,但是直到1930年代左右,才有書評人以“Whodunit”描述此類型故事,確立該名稱的定義。
備註:推理小說尚有"Whydunit"(找出犯案動機)、"Howdunit"(找出犯案手法)兩種類型,但仍以"Whodunit"最為通俗常見。
撰寫「懸疑謀殺劇本」的四個法則
1. 創造一起謀殺事件
此謀殺事件的發生,通常位於故事的開頭之處,此事件需要具備可信度、神秘感,但不應過度複雜。其可信度,在於有線索、嫌疑犯、發現屍體者等,其神秘感,則在於未知兇手、詭異死狀、離奇陳屍地點等。此事件發生之後的結果,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觀眾只要知道有謀殺事件「發生」即可。
例如,電影《控制》故事開頭,是主角尼克發現妻子愛咪失蹤於家中,而且廚房地板驗出大量愛咪的血跡,暗示謀殺事件已經「發生」。
2. 探索周邊角色
包括主角(偵探),配角(偵探助手等)、反角(兇手、共犯等)等,確保這些角色的細節、慾望符合故事宗旨,而且令人信服。其中,主角的目標必須是「揭露兇手」,而主角對正義的追求動機,最好是私人情感,或者是跟主角生活有所連結的因素,才能讓觀眾理解主角的行徑,進而產生認同感。
例如,電影《非常母親》,主角想要揭露兇手的動機,是為了洗清兒子的殺人嫌疑,所以她冒險調查嫌犯、蒐集證據的行徑,可以讓觀眾產生認同感。
3. 建立調查過程
調查過程是懸疑謀殺劇本的主幹,主角必須按照調查過程的步驟,明確付諸行動,並且遵循因果關係。調查過程可以充滿喜劇、驚悚等元素,若同時描繪角色性格、文化背景等內容,既能剖析社會、批判人性,亦能超越純粹調查謀殺過程,豐富謀殺事件的故事意義。
例如,電影《鋒迴路轉》,主角探訪家族成員的過程裡,同時能看見每個人都各懷鬼胎、暗藏動機的黑暗人性;電影《殺人回憶》,主角努力追兇的過程裡,同時能看見韓國警察體制的腐敗與墮落。
4.設計破案時機
隨著主角距離謎團真相越來越近,反角可能會採取行動阻止主角,危及主角的性命,而當主角發現關鍵線索時,故事可能會迎來驚人的轉折,打破主角原先的猜測或推理,以至於結局揭露兇手的時候,故事可以迎向高潮,讓觀眾獲得知曉真相的滿足感。
例如,電影《索命黃道帶》,主角跟配角逐漸接近真相之際,除了收到恐嚇信、接到恐嚇電話等,也失去他們的工作、家庭、生活,遭遇嚴重打擊。
除了以上法則,美國小說家范·達因曾發表「
推理小說二十法則」,論述推理小說的設計精神,而其他小說家亦另有「推理十誡」、「推理小說的三十要素」等論述,頗具參考價值,有興趣者可自行查閱,共同精進故事創作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