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狂野殘虐的夢,是壓斷駱駝背脊的那根稻草
──〈Another Day Another Death〉by The Mob
1.
我住在夜店的地下室裡,無論何時都看不到陽光;不過醒來的時候,手錶告訴我現在是日正當空的中午。
打開筆記型電腦,新聞報導抗議行動仍舊持續,但與警察相關的多數新聞,都沒再看到那張暴力員警的照片,這些新聞講的不是一週前暴力驅離的後續究責,而是一起謀殺案件。
又有一名外籍女子遇害。
我急急地點開一連串相關新聞仔細瀏覽,再找出警方發表在自家網站的聲明稿。這些內容顯示,遇害的外籍女子屍體在河濱公園靠近堤防的地方被早起運動的民眾發現,生前曾遭暴力毆打,凶手施暴的部位遍及全身,尤其集中在頭部,導致女子五官幾乎全數毀壞。警方表示,這名死者的情況與之前的四具外籍女屍相仿,因此研判是同一個凶手所為,警方將加緊緝凶的腳步,全力將這名凶嫌逮捕歸案。
有什麼事不大對勁。我繼續閱讀其他新聞網頁。
新聞裡沒有提到任何高層施壓,我知道警方高調喊話,主要是想利用這則新聞掩蓋上週造成巨大負面觀感的暴力驅離事件,轉移大家的焦點。
話說回來,這是樁罕見的連續殺人案,就算輿論對外籍移工沒那麼在意,警方還是會感到有些壓力。
先前的四名死者當中,警方只確認了第四名遇害的是阿嘉莎,前三具意外打撈上來的遺體仍然身分不明。我不確定警方是否已經查出第五名死者是誰,但我很確定警方會來找我。
反正躲不掉。我好整以暇地刷牙洗臉,穿上衣褲,離開地下室,到附近麵店吃午餐。
正在低頭吸麵條的時候,老八在我對面坐了下來。
「好吃嗎?」老八開口,「我也來一碗好了。忙到現在,連早餐都沒吃。」
鬧區小吃店沒什麼講究,我也只是想填填肚子,況且和一個找麻煩的傢伙同桌,再好吃的麵也不會有好味道。
老八向老闆點了麵,又走回來坐下,「看到我好像不怎麼意外嘛?知道我會來找你是吧?」
貴單位連在媒體上高度曝光的施暴警察都找不到,怎麼找得到其他案子的嫌犯?既然我是貴單位唯一的嫌犯,不找我要找誰呢?
「你一定看到新聞,所以覺得我會來找你,但這不是主要原因;」老八不管我的沉默,自顧自地繼續,「有人向我們舉報,說有個戴墨鏡的可疑男子,昨晚在河濱公園附近的酒吧喝酒,連墨鏡的款式都描述得清清楚楚,我查過了,就和你臉上這款一模一樣。我到酒吧去問過,服務生證實昨晚接近午夜的時候,的確有個墨鏡男在那裡。那一定是你。我們今早在河濱公園發現屍體,你要不要解釋一下?」
有什麼好解釋的?昨晚出現在那個酒吧的搞不好有近百人,難道每個都得被刑警盤問?況且我根本沒到過那附近的酒吧。
老八的麵上桌了,一小碗沒什麼料的麻醬麵。我抬頭喝乾碗底的湯,看看老八,忽然覺得他看起來很疲憊。
「在公園。」我對老八說,「沒去酒吧。」
「你當然不會承認啦;」老八嘴裡塞著麵條,聽起來語氣有點懶,「已經五條人命了。誰知道還有沒有我們還沒查到的?明明知道我們在注意你,你居然還敢犯案?瞧不起警察嗎?」
唔?我皺起眉心。
老八提到一個重點:凶手為什麼這麼快又有行動?
稍早看新聞時,我覺得不對勁的就是這件事。
連續殺人者的行動是有週期性的。在大多數的案例當中,連續殺人者平時心中就有不斷積累的犯罪幻想,可能會因生活中的變故──失去工作、親友死亡、和男女朋友吵架,或只是走在路上意外被人撞了肩膀──導致他將幻想付諸行動;接著他會有一段時間利用犯罪經過安撫自己內心的騷動,直到下回犯罪衝動無法遏抑,才動手進行另一宗案件。
先前根據阿狗提供的資料,我推算過馬頭人行凶的週期:第一名女子在前年年底遇害,第二名是去年的六、七月份,第三名是去年十一月,第四名阿嘉莎則在今年三月底,所以馬頭人大約每半年犯一次案,但時間間隔每次都會縮短一個月左右。
犯罪回憶帶給連緒殺人者的安撫效果會越來越差,所以連續殺人者的犯案頻率會越來越高;但從阿嘉莎遇害到今天發現的新死者之間只隔了約莫十天,縮短的速度實在太快了。
如此推論,出現兩種可能:一、馬頭人的犯罪週期本來就短,只是因為有其他屍體沒被發現,才讓我做出錯誤的估算。但這可能性不大,因為前三具屍體被發現是個意外,在沒被發現之前,河底一直是個安全的棄屍所在,所以我認為馬頭人一直都選擇將屍體棄置在河底,到阿嘉莎為止的四名犧牲者,應該就是馬頭人目前的所有受害者。
這麼一來,剩下一個可能。
「不是那人幹的。」我喃喃道。
「別裝內行!」老八一拍桌子,剛吃完的空碗跳了起來,「我才是警察!」
攝影:吳政樺、臥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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