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武俠小說鼻祖之《水滸傳》(四) /梁哈金
我的水滸人物排行榜第四名,是《水滸傳》的大魔王:高俅。
其實我很想把他排在第一名,因為他真的害慘、害死了很多人。王進是他逼得逃亡江湖的,林沖是他害不死、逼得殺了官爺而落草的(林太太也因為他長期逼婚而自殺身亡);盧俊義是被他毒死的,宋江也是被他毒死的(還拉了李逵一起陪死),連帶的也讓吳用和花榮自殺了。就算不是罪大惡極,也是罪孽深重。但他就是排不了第一名,因為這個角色被《水滸傳》糟蹋了。
金聖嘆曾解釋,為甚麼《水滸傳》明明是講梁山108好漢的故事,卻要先寫高俅?因為:
「一部大書七十回,將寫一百八人也。乃開書未寫一百八人,而先寫高俅者,蓋不寫高俅,便寫一百八人,則是亂自下生也;不寫一百八人,先寫高俅,則是亂自上作也。」
意思就是,要先寫高俅,才能表現出「亂自上做」,達到「官逼民反」、「逼上梁山」的效果。如果先寫108好漢,那就變成「亂自下生」,是老百姓或地痞流氓造反,整本書就變成反書了。
問題就在這。小時讀《水滸傳》,總有一種很不痛快的感覺。只覺得這些人確實都是英雄好漢沒錯,也確實很有個性很可愛沒錯,但故事發展下去,卻一個又一個去英雄、去個性化,被收在梁山裡面,只剩下宋江跟李逵在表演。最後竟然是被朝廷招安,然後打方臘去了!!英雄不應該是要張牙舞爪,馳騁天下,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裡的嗎?被招安算甚麼英雄啊!!
我覺得《水滸傳》之所以無法成為真正的武俠小說,就在於「亂自上作」的設定。大家之所以會上梁山,是「被逼上去」的,而不是自己想上去,想聚集一群好漢、大大的幹一場的。好像我們都是一群善良民啊,一點都不想要成為「俠」,是被逼的嘛。
不是啊,水滸英雄們其實個個都有俠氣,就算不被「逼」上梁山,他們也要變成「俠」的。魯達為了一個陌生的女人就打死了鄭屠,武松喝了酒就濫殺無辜,晁蓋吳用智取生辰綱、視朝廷如無物,都是血性難馴、狂放不羈的人物。你搞個「亂自上生」,變成他們是被逼的,都不是自主的生命,都是小老百姓被逼成盜賊,這就搞得整部《水滸傳》彆扭得要死。這種整體的設定,完全就是拘束了這些英雄的發展。亂自上生,最後投降,甚麼鳥東西。
所以,金聖嘆覺得寫得好的地方,反而是讓整部小說爛掉的地方。
魯迅說:「他們所反對的是奸臣,不是
天子,他們所打劫的是
平民,不是將相。李逵劫法場時,掄起板
斧來排頭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一部《水滸》,說得很分明:因不反對天子,所以大軍一到,便受
招安,替國家打別的強盜——不『替天行道』的強盜去了。終於是
奴才。」
毛澤東說:「《水滸》這部書,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
你書寫到讓魯迅說你是奴才,讓獨裁魔頭稱讚你是投降派,就知道它真的完全走錯方向了啊。方向錯了,就算金聖嘆把他砍成七十回,也是無濟於事的。它簡直就該重編。
我們不妨來個What if。如果《水滸傳》不從高俅寫起,那要從誰寫起呢?
而高俅要從哪個階段出場呢?
我覺得仍然可以從九紋龍史進開始寫。然後帶出魯智深、林沖、武松等人。領袖仍然是晁蓋,梁山就由他一直帶下去,不要給他死。宋江呢?他認為自己比晁蓋還要好,但因為晁蓋卡在上頭,他始終就上不了位,於是心中憤恨,就當了高俅的間諜。最後他聯合了高俅,設了種種奸計殺了梁山一眾好漢,然後帶著剩下的雜魚投降了朝廷,一起打方臘去。最後跟高俅立了大功,兩人惺惺相惜,結為兄弟,朝廷也封了他大官,兒孫滿堂,富貴善終。
這樣寫,有沒有比原來的故事好呢?^^ 保證氣死一堆讀者。但這樣高俅就不僅僅是個單純作威作福的魔王,還是個心計深沉的情報頭子,不是比原來的設定還要豐富多了嗎?宋江反正就是個爛人啊,讓他更爛又有何妨?
所以,這種「亂自上生」的設定,不但浪費了一眾好漢,更浪費了這個大魔王。就布局設定而言,《水滸傳》其實是失敗的。
既然如此,那高俅又憑甚麼排名第四呢?
首先是形象的問題。他的出身很特別,是個破落戶,但又不是不學無術,而是「吹彈歌舞,刺鎗使棒,相撲頑耍,亦胡亂學詩、書、詞、賦」,換句話說,就是個多才多藝、還很會運動的「文青」啊。(真實歷史的高俅更厲害,還當過蘇東坡的文書官咧)《水滸傳》瞧不起他是個破落戶,卻完全不理會他其實很有才的事實。又說他「若論仁義禮智、信行忠良,卻是不會。只在東京城裏城外幫閒。因幫了一個生鐵王員外兒子使錢,每日三瓦兩舍,風花雪月」,仁義禮智云云也罷了,風花雪月,啊不就文青嗎?
其次,他擅長踢球,也就是他是個運動好手。雖然當時足球的踢法不是現在這種,而是比較接近踢毽子,但他的技術好到「氣毬一似鰾膠粘在身上的」,那就是真的很會踢啦。至少讓端王很著迷,馬上不讓他回家,收為自己手下,而且日後端王成了宋徽宗之後,很快就把他弄上太尉的位子,足見他真的是高手。宋徽宗是誰,那可是個多才多藝的皇帝,瘦金體的發明者,治國也罷了,藝術的眼光一定是有的,會那麼愛高俅,啊就是他真的有才啊。你說史上有幾個人是靠著很會運動就當了部長的?沒有嘛。
其三,就是他的名字很酷。很會踢「毬」,就叫「高毬」(高俅是後來當官之後改的),而且還姓高,好像一看名字就知道這人是蹴鞠高手一樣。翻譯成英文就更酷,就是High Ball。甚麼Lonzo Ball都要靠邊站啦。
其四,其實比起梁山好漢那些原本是「正常人」(甚至是有錢人)的角色,高俅還比較接近一個真正的江湖仔。他出身破落戶,因為帶著別人的兒子風花雪月,被別人告了一狀,結果就被迭配出界了,投靠了一個開賭坊的傢伙,在外流浪了三年才回來。一個出身低微的人,好不容易靠了球技獲得寵幸,那是挺勵志的呀。偏生《水滸傳》就有這種偏見。
其五,就是他的主宰性。甚麼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還不是通通被他捏在手中隨便玩?最後所有人都被他弄死了,他卻依然富貴榮華(至少在《水滸傳》裡是如此),有多少小說的大魔王能像他這樣一直囂張到最後?大多數都嘛最後大家幹掉大魔王、報了大仇,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水滸傳》並不是,表面上講得好像要批判「亂自上生」的不義,骨子裡根本就是在寫惡人才能露出最後的微笑啊。
所以,高俅絕對當得起第四名。我小時就不討厭他(會踢足球真的是很酷的),後來有在寫小說了,就更覺得這個角色很可以做。只是他真的沒被做好就是了。《水滸傳》連他最後的下場都沒幫他弄一個,實在是非常不用心。你一個大魔王,至少要得惡病而死、仆街而死、發瘋而死、被人氣死嘛,啥都沒有。如果不是水滸這麼不用心,他的排名還可以更往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