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我是異性戀。
這裡拜就是選舉了,但是公投,尤其是兩性議題,目前看來真是難分軒輊,因為新就職的公司有比較多長輩,才訝異到原來反對婚姻平權的人這麼多,他們清一色的的都是愛家盟的粉絲。也聽了一些他們應該還算是「理性」的討論。
不支持同性婚姻,因為是那麼理所當然。(以生物學來說的確是)。
不支持同志教育,因為尊重他人和有沒有同志教育並沒有關係。
支持設立專法,而不更動民法。原因同不支持同性婚姻。
簡單來說,他們理所當然的堅持理所當然的事,但反同志婚姻,並不等於「反同志」,為了避免像這樣的聲音出現,所以同意設立專法以讓同志伴侶有基本的互相生活需求保障。
然後他們也覺得「也不是同志都想張揚」,所以挺同的不應該自以為是的支持同志教育。
這個論點倒有趣,我有一個同志朋友,說他曾有想「不同意同志教育」,因為這樣可能會讓有同志傾向的小孩被貼標籤,但後來還是覺得應該讓這法案通過,「如果教育都先選擇隱藏這個普遍存在的事實,那才叫真正的貼標籤吧。」
我作為一名異性戀,我也曾對同性婚姻感到矛盾,我維一在意的是小孩,領養的小孩,會不會覺得自己和其他小孩不同?兩個爸爸?兩個媽媽?今天法案通過,並不代表那一些「愛家」的就瞬間改了想法,課綱可以立,但是老師不見得會授予正確的態度。
而我最後支持彩虹運動,的原因很簡單,我最好的朋友是同志,我問他和他的同志朋友,怎麼樣會讓你們幸福?而答案很明顯。他們之所以躲在暗處,是因為家人不接受、還是有多人抱著保守觀念,一直擔心怕被發現。
要是我以後小孩是同性戀,也沒關係,比起同性戀與否,更重要的事是他能否快樂,就算他的快樂不見得會與我分享,我也要他對自己的快樂與幸福感到快樂,而且不需要躲藏。我想很驕傲的說我投了這一票。
而萬一不幸沒過,我還是會支未來所有的彩虹相關運動。
雖然,就算通過,問題一樣還是存在,但凡事總要有第一步的。
#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