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小田
近日,山东潍坊寿光因强降雨、上游水库泄洪而大面积被淹,该市最大河流弥河多处发生决堤和河水倒灌,多个沿岸村庄被淹,造成13人死亡,3人失踪,作物和家畜更损失惨重。
七、八、九三个月是寿光市降雨集中的月份,其降雨量一般可占全年70%,每年寿光市水利局都会提前发布当年的“防汛应急预案”,其中关于洪水调度原则有这么两句话:“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兴利服从防洪、局部服从全局,合理安排洪水的蓄滞和排泄”,“令行禁止,服从大局,确保国家利益,兼顾上、下游利益,把灾害损失减到最低限度”。针对泄洪牺牲下游的质疑,水库方的说法是不放不行,如果水库垮坝,损失和伤亡将更为严重。但泄洪本身并不等同于要淹没下游,关于泄洪时间是否合理,通知安排是否到位,仍需要更多资料来帮助讨论。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寿光本身的防汛防涝能力,从当地水利局资料和本次灾害的官方回应可知,寿光本属平原地势,部分河道弯曲,天然上排水不好,而河道不畅的问题也长期存在。去年,寿光被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评为2017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排名39名,2016年寿光也提出了发展海绵城市的规划。
防洪标准存疑,今年拟提升至百年一遇标准
本次出现决堤的弥河,是寿光市内径流量最大的河流,市境内弥河主河道长度70公里,分流河道长度29公里,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3500立方米/秒。
二十年一遇是洪水分级标准,指的是科学计算上的频率,不是实际时间。据寿光市政府的消息,此次弥河入境泄洪最大洪峰流量是1963年以来的最大峰值,即近年五十余年来的最大值。
但对照《2018弥河防汛应急预案》的数据,“预案”中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的流量是3500立方米/秒,而本次弥河的最大洪峰流量是2250立方米/秒,即本次泄洪对弥河产生的水流量实质低于预案的防洪标准流量。而2012年的《弥河防汛应急预案》中,还配有防洪标准参考水位11.46m,但在8月24日早上八时,即泄洪三天之后,弥河所录得到实际水位是44.25m,远高于参考水位。
此外,官方文件中的防洪标准流量也出现过变化,2012年的文件中,弥河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流量是3500立方米/秒,但2016年和2017年,这一标准的数值变为3943立方米/秒,到了2018年则又回到了3500立方米/秒。而3943立方米/秒是山东省《关于编制修订全省骨干河道防洪预案的通知》中,“现状标准洪水”和“超标准洪水”的分界数值。
由于防洪标准的计算相当复杂,造成此问题的原因尚需要更多资料和专业人员分析,方可厘清。
不过,弥河寿光段的实际防洪能力很可能没有达到二十年一遇的标准。
2016年寿光市开展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期为2016年至2030年,在规划报告中,指出寿光市河流的防洪设施建设滞后,主要防洪河流为弥河和益寿新河,而弥河中心城区段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部分河段防洪能力低于二十年一遇。本次受灾严重的主要是弥河下游的乡镇。
这一报告也指出,中心城区的排涝系统差,河道均有不同程度的阻塞。而寿光近年都有旱情,水资源极度短缺,除小清河外,其他河流都有断流的现象。断流使得河流容易淤积,也削弱了防洪能力。
2001年,期刊《山东水利》刊登了一篇关于弥河的文章:《青州市弥河综合治理开发工程浅探》,青州市和寿光市相邻,青州市内弥河河段属于寿光市内河段的上游。该文写道,在治理前,由于弥河河床松散, 极不稳定,水流左右摇摆,淤积严重。
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寿光市水利局就弥河防洪工程和综合整治进行了两次招标。弥河防洪治理工程的内容主要有河槽清淤疏浚、堤防工程、险工护岸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等,同时提高防洪标准至城区段为100年一遇,非城区段50年一遇。两项工程投入总资金350余万元,而早前弥河的防洪工程投入超过4亿元。
寿光整体防汛能力堪忧
与寿光市最大河流弥河相比,其他河流的防洪能力就更令人堪忧。
益寿新河也是寿光市主要的防洪河流。翻阅2016年和2018年益寿新河的《防汛应急预案》,可见益寿新河的防洪能力一直存在隐患,但问题并没得到解决。
按照规划,益寿新河的防洪能力是二十年一遇标准,在与塌河交汇处,设计洪流量为368.5立方米/秒。而1978年治理以来,都未遇过洪水,2016年的《防汛应急预案》指出,该河由于建筑物配套未跟上,目前,在文家街道、化龙镇、台头镇、清水泊农场、双王城水库段内有过河路、河中土坝多处及废弃砌石桥墩,泄洪时必须提前拆除。
这一问题直到2018年依然存在。
而寿光市的其他主要河流,也有因淤积和自然损坏,实际防洪能力未达标准的情况:塌河在八面河村至卧铺段,河道治理未达到设计标准,加上淤积严重,泄洪能力远不能达到设计的二十年一遇防洪能力;小清河羊口镇区羊桥以东河段多以原有房屋后墙、院墙等兼做防潮堤,防潮标准低,自然损坏严重,且有多处石墙缺口,达不到50年一遇的防潮标准。
时隔六年的防汛文件,内容几乎一模一样
但最令人诧异的是,2012年的《益寿新河、新塌河防汛应急预案》和2018年的《寿光市益寿新河、塌河、织女河防汛应急预案》文件中,关于防洪安全问题的不利条件的表述,内容几乎一字不差——唯一的差别在于塌河和新塌河的表述,甚至两个年份里都出现了带有“今年”字眼的一模一样的句子。
两份不同年份的文件中,都讲述了该市在防洪方面存在如下不利条件:
(新)塌河段,全长28.7公里。
一是八面河村至卧铺段,河道治理未达到设计标准,加上淤积严重,河道内芦苇丛生,泄洪能力远达不到设计防洪能力;
二是由于新塌河处于最下游,受到小清河水位的顶托限制,排水不畅,其设计泄洪方案为泄洪水位高程地上一米,造成清水泊农场、羊口境内的所有条田沟等排涝入口汛期无法保障及时堵复,出现洪水外泄,容易在巨淀湖附近形成滞泄,造成台头镇、双王城、清水泊农场大面积受灾;
三是新塌河一旦防汛泄洪,沿途镇、街道(场)、管委会田间排水将不能进行,形成内涝;
四是塌河沿途多处堤防破坏严重,届时一旦形成洪水,洪水外泄严重,沿途村庄及作物受灾面积无法估算;
五是新塌河段沿河没有交通道路,对防汛抢险有很大的限制;
六是当前我市北部建设了几项大型工程,如引黄济青输水河、荣乌高速、新海路等均对该河道的防洪度汛产生严重影响。
因常年无水,其影响程度不能准确评估。特别是今年将该河道右堤以堤带路新建大西环公路,将原来堤防高度大幅降低1.0米左右,将严重影响到该河道的防洪度汛,对此,各有关镇、街道(场)、管委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那么为何两个差距六年的防汛文件,关于不利条件的表述几乎一字不差,这些2012年就存在的“不利条件”为何没有得到解决,这是一个需要继续追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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