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課本上看到的社運是公民社會的參與。定義是由下而上、有組織、有持續性、影響或制定新政策與法律、關心弱勢、有時衝擊現有體制。
生活中的社運印象
我們現實生活中,常見的社運則不枚勝舉。舉例來說同運(大眾最有印象的婚姻平權)、或是大家因為新聞比較有印象的反服貿太陽花學運、還有最近的香港反送中。
當然還有更多的社會運動,比如追查國家從威權時期體制民主化前國家對於人民生命、財產上的傷害(台灣是228、白色恐怖)的轉型正義、支持台灣價值所主張的台灣獨立運動、更初期的野百合學運、歷史上的綠色聯盟反戒嚴、爭取言論自由的運動、廢除刑法的100條叛亂罪的100聯盟。以及比較近期的「反反分裂國家法」*反分裂國家法為中國大陸制定的法律,同樣也是阻止台灣「獨立」。
社運要達到的目的大多是透過號召群眾去改變現有的體制、法律、推動新的法律或制度、改革等,亦或是(為)弱勢團體爭取權益、對抗不義等。
淺談亂象
然而從近期不論是反服貿太陽花學運、香港反送中運動、或是其他包羅萬象的社會行動去看,也許我們會看到一些亂象比如政治上的惡鬥、政治口水、甚至是炒作的新聞比如消費女性身體、流傳不實訊息。或是自己在流竄的網路媒體中會避免去接收、分享的「內容農場」(content farm)等不實訊息。讓你對政治或是社運的觀感不佳、造成社會混亂、感到不真實、甚至是失望灰心等。
活在一個資訊量龐大、流通極為快速的世界,試圖找回單純與運動初衷
我認為這些亂象有時候模糊了社運的原意;社運有時候只是很單純的為了理念走出來,可能是人權、正義、自身的權益、由自身背景所發展出的認同、理念,或是認為自己的國家正遭受威脅等。它有時用最直接的方式,諸如上街頭、靜坐、標語、象徵性的標誌(如彩虹旗(絲帶)、黃絲帶、紅絲帶、228舉牌、鄭南榕的印象照片)、口號、音樂、各種呈現(例如常見的人體排字)等去表達訴求。而寫信聲援也是一種,可能是聲援政治犯(或稱良心犯)、或者是人權團體關注的一些「冤錯案」。
就寫信聲援政治犯而言,台灣有聲援被中國入罪的政治犯-台灣民主人士、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的寫信馬拉松。*李明哲事件:李明哲於2017年入境中國時疑似失蹤與外界失聯,後證實為遭中國當局調查。以「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入罪,至今仍未獲釋放。由於其曾於網路空間評論中國政權。國外也有著名的緬甸民主人權領袖翁山蘇姬,於其遭緬甸威權體制下軟禁為期近二十年的期間,國內外各界也有不少關注人權的朋友、民主運動者、社運人士寫信聲援她。即使其後來的立場、作為、對其的評價有所改變,這也不影響我們看待「寫信」這件事,它本身的意義與力量,尤其在面對威權之時。
簡單的力量
現在想起來,還有一些很喚起自己感動初衷的社會運動,比如印象中很像是伴侶盟的婚姻平權排字、公投提案連署期間風雨無阻在商圈短講的夥伴(不論你支不支持議題)、平權集會裡面溫暖勇敢的人們支撐起的彩虹旗,點燈守護「748」行動,更重要的是一個能彼此分享取暖的地方、各地的228紀念活動,比如凱道上的手語詩、紙花,以及獻花的活動、一封封寫信馬拉松的行動、連儂牆表達訴求(就我看來,這已經可以算是一個很溫和的表達訴求方式了,用便利貼表達對於民主的訴求與對於國家威權下暴行的譴責)、公民自動性舉辦的性別平等議題講座等。
本文小結論
在大致了解了社運是什麼、生活中的印象與亂象、社運的本意本質可能是什麼?原來的形式可能是如何?我想,假使你真的是有著清楚的理念才去參與一場運動、或是一個表達訴求的行動、實踐,我想社會運動也許就成為一種經過思考,為了實踐理念與達成目標的身體力行。
(關於「自我審查」也是我在本文中思考要不要去談論的。意思大概是你在做這件事情(社會運動)的時候去思考、考量到它的後果與可能會引起的影響。也許有人會覺得我堅持的理念是正確的、或是要做就不要怕、基於衝動等種種因素。但是,我想說當你想要為一個議題付出,自身狀況(比如家人、朋友不支持、非同溫)不適合的時候,也許我們剩下來的也不只是俗稱的「憨膽」直直往前衝,支持議題的時候透過公民的基本權,也就是你手中的選票、甚至是關注議題、不具名(或不一定用真名)表達自己的意見、想法,也可以是一種方式。感謝支持議題,堅持自己心目中價值、理念,試圖透過民主、公民參與的價值與力量改變這個社會的每一個你,不斷努力讓我們所處社會向前、成為更好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