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不老換來的代價是...《時光邊緣的男人》

2019/12/28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我們都知道愛情很難,但是愛情到底有多難?具體來說應該是500年,因為有一棵樹也等了500年,才等到愛人經過她的身邊,而這個男人用了將近500年,才勇敢的去擁抱愛。
Hello guys 歡迎回來NeKo嗚貓的說書時間,嗚喵!今天要說的是這本書《時光邊緣的男人》How to stop time。雖然我也很想問 How to stop time 為什麼會翻譯成《時光邊緣的男人》,但這種問題我想就留給阿滴去處理就好了,我們還是著重在內容吧。
故事開頭就有個男人告訴你他很老,對!這是一個又老又邊緣的男人的故事。估計10年後,有不少youtuber的自傳開頭也會這麼寫,他得了一種叫做「不老症」的病,這種症狀在11歲之前基本上是看不出來,11~16歲之後,老化的速度就會變慢,很慢很慢,可能10年才長高3公分,50年才開始長鬍子,100年才會多一根白頭髮,宛若膠原蛋白永遠用不完,醫美診所最大的敵人這麼慢。
老不死不是他最大的問題,他最大的問題是:要怎麼活在一堆會老會死的人類裡,並且找到跟他有著一樣毛病的女兒。
這類型的故事設定其實在近年很常見,我第一次注意到用時間長短強調出愛情題材的是《班傑明的奇幻旅程》,然後是《時空旅人之妻》,到近期《時空永恆的戀愛》,無一不是用非常人的時間來強調愛情的重要,有趣的是以前的作家會喜歡用時光匆匆來強調每一分每一秒跟愛人在一起的珍貴;現在作家描述愛情,重點會放在死別後的思念和心碎。愛情只是生命中的一個部分,更重要的是隨之而來無論好壞的改變,兩種描述方式沒有優劣之分,但後面這種比較個人、比較私密,也比較...刻骨銘心?
對於一個活了五百年的人來說,他經歷的何止刻骨銘心,你想想,你身邊的人會不斷的死亡,而你也只能看著你愛的人死去,更可怕的是當有人發現他不會老,便開始往惡靈方向思考,好死不死他又經歷了獵巫時代,唉呦,寫到那一段的時候我真的看了很心疼,因為付出代價的不是他,有人替他頂了這一劫,我就不捏啦,你們自己去看啊。
然後就像所有的正常人一樣,他和一個女孩相戀了,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結婚了,也生了小孩了,他老婆也開始逝去了青春年華,他們就算躲躲藏藏,也會被鄰居閒話家常,
如果有什麼是人類亙古不變的事實,就是人類真的很愛嚼舌根
自己的嚼不夠還嚼到摩斯那裏去。欸,別跑題。總之,在輿論壓力下,男孩只能拋棄老婆小孩自己躲起來,然後,一個號稱天翁會社的組織網羅了他,表示在這個組織裡面都是像他一樣的人,他以為他找到了伙伴,沒想到這才是惡夢的開端。
這本書最迷人的地方是它在現代的時間和過去的時間交會,第一人稱書寫,男主角沒事就會憶當年,男人年紀越大越喜歡講過去的事情,何況人家五百歲,所以男主角在現代當個歷史老師也是合情合理,書裡經過的年代,從17世紀一直寫到現在22世紀,中間經歷了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黑死病,還有莎士比亞歌劇、大亨小傳的小說,甚至還有海盜時代。歐洲文明最動盪猖狂,到最後擁有不可動搖的今天,這本書一蓋囊括了。
我得承認這本小說不是那種我會喜歡的題材,沒辦法我天生缺乏羅曼蒂克這種基因,看到太浪漫的畫面會尷尬癌發作,但這本書裡面描述的每個時代的畫面,真的是太栩栩如生,好像可以在歷史之間穿梭一樣,整體感受是舒服的,最後甚至會一直替主角緊張,但還是不得不吐槽一下,你這男人活了500年只為了找女兒,而且還找不到?!!!!就你這辦事效率,難怪最後是選擇公職不是進私人企業。
最重要的是,我老公班尼迪克.康柏拜區已經搶下了電影版權,要自製自演,你們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嘛?BC從17世紀到22世紀的時尚穿搭VLOG,要正式搬上大螢幕了啊!光是想到披風長大衣和西裝長褲,喔喔喔喔喔喔喔喔!不好意思 這邊少一座奧斯卡獎。
我超期待電影上映,這可能是少數尚未開拍我就超級期待的改編電影,不光是因為BC,更多是因為這個故事真的寫的很棒,它沒有大起大落,但它真的寫出無知的人類有多愚蠢,堅守信念的人類多值得崇拜,寂寞是多讓人發狂,當然,最重要的

愛是多麼的無可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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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時間過得很慢很慢.. . . . .慢到他不敢去愛,不敢擁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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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Ko嗚喵,youtube上的說書人 喜歡看書,喜歡聽故事 覺得文字很有趣,書評不應該硬梆梆 善用活潑肢體和誇張的口氣 拉近不愛閱讀的人與文字之間的距離 不暴雷的引發閱讀興趣,就是我的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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