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應該有聽過MAD(Mutual assured destruction),也就是相互保證毀滅名詞,這名稱又有取其「瘋狂」的意義在,最近幾年隨著中國與朝鮮的核武裝能力提升,電視上又偶爾可以聽到這種說法。不過,這篇只是要簡單解釋一下MAD基本的概念與歷史,讓讀者可以看到有關中國或是朝鮮核子武器新聞的時候,並可以對照一下記者報導的內容。
- 雙方的核子武器數量、當量是否同一個等級。有一萬顆核彈跟一百顆核彈的國家,根本就沒有MAD產生的條件。
- 第二擊的實力。也就是所謂可以在第一級的攻擊中存活下來,給予的反擊一樣有毀滅對方的能力。
簡單的下結論。第一,你手頭的核子武器數量要夠多,最好多到敵人第一擊沒辦法毀滅你手上的核彈。第二,包括核彈的載具,是不是夠多也夠好,可以打穿敵人的防線,確實達到攻擊的成效。第三,這個成效必須有「保證毀滅」的成果。
所以,中國到底可不可以跟美國玩MAD?讀者自己可以想一想。台灣到底需不需要弄兩顆核彈跟中國搞MAD?讀者也是可以好好想一想。那麼北朝鮮到底有沒有資格去玩MAD?這更可以想一想。
無論核彈的威力多大、多可怕,只要第一擊、第二擊毀滅對方的能力無法達到一個水準,那麼MAD就沒有成立的條件。別再聽記者鬼扯甚麼某C國具有保證毀滅某A國的能力,打從核彈問世後,只有某R國可以跟A國玩。其他國家玩的都屬於傳統的「保證讓你吃不完兜著走」,而不是「保證讓你回老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