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號房事件
近來發生於韓國內的數位性剝削事件,犯人以隱密性極高的網路傳播媒體「Telegram」作為主要的犯罪場域,以駭客、詐騙、脅迫等手法,得到包含了數名未成年女性的女性性私密影像/影片,並在Telegram上以數個「房間」分類,加以散播,並要求觀看者以上交他人的性私密影像/影片及高額費用,作為註冊會員,並能夠觀看多種影片的資格。N號房事件中,包含重複的瀏覽人次,共有26萬人次參與其中,影片皆透過脅迫手法得之,內容包含偷拍、性虐待、輪姦、性侵害、身體侵害,等等嚴重的性剝削內容。目前約莫有76名受害人,不排除還有更多,並且最小的受害人年僅11歲。
詳細說明:
中央通訊社報導:
台灣也沒有好到哪裡去
在台灣網路使用社群廣泛討論韓國的N號房事件,是如何殘忍地對女性施以性暴力、性剝削的同時,我們自身的台灣網路使用社群也並沒有比韓國的情況好到哪裡去。
昨天(2020.3.24)有一名陳姓男子,因決定邁入婚姻,因此將過往偷拍與女性性行為的性私密影像「爆料」至Facebook公開社團,並且聲稱其因為「改過自新」,所以要分享出過往「斬」下的女性。
詳細說明:
雖然經由
數位女力聯盟widi與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的努力,該篇在爆料系社團的文章已下架,但是今日(2020.3.25)該性私密影像的檔案夾重新在Facebook公開粉絲專頁「榴槤分享專區」(連結已失效)廣泛流傳。只要留言,就會有機器人帳號回應你,並告知已經使用Facebook Messenger功能將連結私訊給你。該篇貼文在被刪除之前,有數百位網友留言「求上車」、「感恩大大無私分享」,其中男女老少皆有,社會賢達人士更不少,包含醫師、警察。
在台灣常見的網路使用社群中,舉凡PTT、DCARD、Facebook、line、Instagram,皆有類似散播他人性私密影像的犯罪,因為能夠被法律制裁的僅有散播影片的人,且散播性私密影像的同時,又能夠藉由性的私密性質、社會的恐性氛圍、檢討受害人的文化,使得散播性私密影像中的受害人,無法跳出來控告加害人,使得影片不斷流通,甚至加害人能夠以此獲利。在台灣,非合意地散播性私密影像的行為被稱為「復仇式色情」,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通常曾有或正是親密關係的對象,就如同這一次的陳男事件。
大學生之間亦有嚴重的「復仇式色情」事件
藉由以上的描述,我們能夠看見,即使目前台灣社會尚未有利用數位科技製作性剝削影片並加以散播、營利的現象,但是施以性暴力,或是在非合意的情況下逕自拍攝、他人的性私密影像,已是非常常見,且獲得了許多人的讚許,成為了多個躲在電腦後面的網路使用者的色情影片。
我們能夠從目前較為多數的案例之中發現,數位性剝削的事件多是女性或未成年女性為受害人,她們或被脅迫、或被拐騙、或是個人資料被駭客、或是犯人藉由親密關係取得她們的性私密影像/影片,流傳至各大網路社群供人賞樂。鄉民們沒有同情她們的遭遇;鄉民們沒有撥起110的電話,甚有「求上車」的鄉民便是警察本身;鄉民們沒有告誡彼此的友伴不應該觀看非法散播的色情影片,他們一個一個點閱了,一個一個下載了影片,又分享至自己的社群裡,在無論做了什麼都會留下紀錄的網路世界,這些受害女性們的性私密影片,永遠地流轉在許多陌生人的眼中、評論中。
「NOT YOUR PORN」,非經合意流傳的性私密影像,是受害人的傷痛,並不是鄉民們高潮取樂的色情影片。
觀看「復仇式色情影片」的人會說:那是她們自己行為不檢點、敢拍攝影片就不要怕被看,甚至認為自己只是如同觀看普通的色情影片一般,何罪之有?
這樣的聲音,充分展現了台灣社會的「檢討受害人」以及「蕩婦羞辱」的文化,最後者,更是因為現行法律無法制裁瀏覽、保存他人非經合意流傳的性私密影像的行為,因此假以無辜之說。
女性的性行為,就如同任何一個性別、性傾向的人一樣,是為了歡愉、為了親密,而不是為了服務特定人的慾望,也不是只能待在被宰制的位置。女性主動地發展其性生活,就如同發展不同的社交生活、興趣與專業一樣的健康且自然。但是我們的厭女與忌性的社會,只允准了異性戀一夫一妻婚姻之內的性行為為正當,或是滿足男性伴侶的性行為為正當,其餘的皆不是,若女性進行了上述以外的性行為,便是「不檢點」了。
即使是在上述過程中的性行為,也不能保證不會被自己的親密伴侶背叛,無論是當下因為氣氛所致、被脅迫、被盧洨洨,只要答應了拍攝性愛影片/影像,就彷彿給予了親密伴侶將之作為戰功「炫耀」的權力。在父權、厭女、忌性的台灣社會裡,多數異性戀伴侶的性行為仍然是基於「男性宰制/征服女性」的基礎發生,因此拍攝影片/影像,就猶如為自己征服的過程,寫下永恆的紀錄,因此前述中提到在爆料系社團散播與多名前女友性私密影像的陳姓男子,才會說他是「百人斬」,斬的意思便是砍下其生命的意思,斬下女人的身體、斬下女人的性自主、斬下女人行動的手腳、斬下女人的隱私空間、斬下女人的人格,你能夠說,這不是一種殺戮嗎?
前述所說的東吳大學學生陳晁慶事件,陳晁慶也表示,他之所以散播前女友的性私密影像是為了在約砲過程中得到關注,表示了在不平等的制度底下,原本應該雙方平等、自由且愉悅的性行為,成為了男性宰制女性的手段,而可以透過各種「炫耀獵物與戰果」的方式向他人尋得崇拜、關注,或是更多的性機會。
就是因為性暴力/剝削,是權力的展現,才有了在性別不平等的情況下,屢屢發生女性被散播性私密影像的事件。但是,難道只有散播的人是有罪的嗎?上文提到,這些散播影片的人多數希望得到他人關注,或是報復親密關係的對象,並且深知在深信「女人的性與身體不是她自己的」一詞的台灣社會裡,一定會有人買單,一定會有人觀看、點閱那些影片,甚至協助分享、廣傳,使加害人達到復仇、廣泛流傳的目的。
觀看者,難道不也是數位性/性別暴力的共犯嗎?
復仇式色情的受害人,他們受到的是性私密的自主性被破壞,性的私密性應經由當事人的意願,選擇是否公開,其為性私密的自主性。而在復仇式色情之中,破壞了這樣的自主性的,不是只有任意拍攝、上傳、散播影片的人,也有那些不確定影片來源,甚至明確知道影片是經由非合意散播的方式流傳,卻選擇觀看的人。當事人不想被上傳的,加害人上傳了、散播了,當事人不願意被看見的,鄉民們無視她們的痛苦,一個一個「求連結」、「求上車」,看完了之後隨手分享至自己的群組,給自己的「兄弟」們一點「樂子」。
這些破壞了當事人性私密的自主性的人,也做了傷害當事人的事情,甚至就是因為他們的獵奇心理、他們的聚眾圍觀、他們的起鬨宣傳,他們的觀看與協助散播,才會讓復仇式色情的事件越來越嚴重,對受害人造成了嚴重的創傷。
我們與N號房的距離
我們與N號房的距離並不遠。如何拉開台灣社會與N號房的距離,除了說破了嘴的「不點閱」、「不分享」之外,我們更應該建立起支持網絡,在面對復仇式色情的受害人時,不要施以責備、羞辱,而應該積極幫助她/他向社會局、社福團體求助,透過法律手段制裁加害人,也透過社福團體/諮商體系,修復她/他受傷的心靈。作為網路使用者,我們也應該時時注意自己所看見的網路社群,看見非經合意散播的性私密影像,應該積極檢舉、申訴,使其能夠越快下架越好,並且通報給相關單位,盡可能地找到嫌犯。同時,作為社交的網路使用者,我們應該督促自己的社交群體,不應該分享、觀看非經合意散播的性私密影像,在自己的社群裡建築安全的牆,使得彼此知道,我們既不認為可以用破壞性自主的方式傷害他人,也不允許自己的社群之中有這樣的人做出這樣的事情。
透過N號房事件,重新審視了在台灣日益氾濫的數位性/性別暴力事件,我們離N號房並不遠,我們也有許多人受害於性私密影想的散播。N號房事件不是只是韓國人的事情,普同世界對於性別平等的力有未逮、厭女文化,影響著全世界的女性。76名(或更多)韓國女性的受害,是藉著厭女文化打造的數位性/性別暴力,這樣的傷害同時也在傷害台灣的女性,復仇式色情也在數位科技的發達,一直傷害著我們,只是我們習於漠視、習於責備受害人,並喜孜孜地轉發那些代表著傷痕血淚的影片,作為自己高潮的春藥。
同樣處於厭女文化的社會,同樣有著發達的數位科技,我們應該將N號房事件視為警惕,並且結盟起不願意性侵害/剝削/騷擾他人的女人、同志,以及男人,結盟起彼此,建立彼此的安全網絡,打造沒有侵犯與暴力的網路社群。這不只是女人與性少數的事情,是所有人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