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報館嘅工作,令我呢個不甚喜歡寫字嘅人,將寫字變成routine。
1999年嘅聖誕,我結束咗喺韓國兩年多嘅「悠長假期」返港。當時以香港嘅7%+失業率,搵工其實唔容易。一次偶然,睇見某大報館嘅招聘廣告(事後知道呢個廣告其實係長期刊登嘅),抱住「試吓無壞」嘅心態send CV見工;一輪筆/面試後,佢居然請咗我。
喺急需要一份收入嘅情況下,「不喜寫字」呢點已經置之腦後;更何況,該報館嘅出手,就算以十七年後今日傳媒行業嘅標準嚟講,亦算闊綽。
就係咁,我掛上咗某週刊嘅財經記者牌頭,開始咗揸筆搵食呢個routine。
咁究竟一個記者嘅routine係要寫幾多字嘅呢?
我唔可以代我啲行家去答,而我自己呢?因為我做嘅係週刊,以每星期嚟計,喺一個平靜無事嘅工作週,我要寫一隻800–1000字嘅財經故仔,加一隻500–800字講股票嘅故仔,即係話每星期約1300–1800字;如果要喺埋版前抽身幫手做財經頭條就另計,一般都係多300–500字左右,除非你嗰個星期好唔好彩(唔係未試過但按下不表)。
之後轉職到另外一本週刊做時事記者,每週所寫數字亦大同小異,唔同嘅係自己要兼顧埋影相。
到後來有幸在某網站榮升財經編輯,除咗睇稿之外,每一至兩日自己都會寫一隻1000–1500字嘅財經故仔;遇上好嘅題材,偶爾都會寫上三數千字。
幾年下來,直到我脫離傳媒行業為止,原來我經已寫咗不下數十萬字。有時候夜闌人靜,偶爾手痕google一下,都仍然見到自己當年遺害人間嘅業喺度冤魂不散……
你都咪話科技唔恐怖。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