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的發展,各位朋友應該有印象,一場纏鬥7年的反托拉斯告訴,惠普天價求償131億元,而且還勝訴,廣明整個公司準備要交給惠普。
6月18日雙方簽署同意書,宣佈這項和解消息,廣明發佈的聲明稿中,提到:
廣明光電與惠普已於6月18日簽訂保密之和解協定,該和解協定將解決廣明及及其子公司與惠普公司間之所有既存法律訴訟與判決之執行,廣明與惠普將向法院撤回現存之所有訴訟,包括續行在聯邦第五上訴巡迴法院之案件(No.19-20799c/wNo.20235),本案和解結果對本公司之業務並無重大影響,財務狀況應足以支應及維持公司正常運作。
評論:由廣明的聲明應該可以知道,應該是支付一筆費用或相當之代價(個人認為應該是錢),所以才會說「財務狀況應足以支應及維持公司正常運作」。
依據上開媒體報導,報導中有提出一個問題...惠普還有哪些要求?總經理何世池表示,除和解金外,一概無法透露。
評論:看起來除了錢之外,不足的部分難免是割地賠款的馬關條約。
總經理何世池在記者會中謹慎表示:希望公司的訴訟告一段落後,能夠重新出發,再往前邁進,好好從生意上把錢賺回來,幫股東賺更多錢!
評論:這一次保密條款應該傷很重。簡單來說,原本應該死透,這次變成重傷。
結論:
廣明的保密條款是什麼?
雖然是保密條款,但依舊可以從相關公司人員口中,判斷出保密條款的慘烈程度;以車禍為例來形容,廣明的情況就好比是本來撞到幾乎被宣判死刑,好不容易最後階段從鬼門關中救了出來,但是恐怕也重度受傷,要長期復健,還不知道是否能復原。
個人會關注在這幾季的季報以及明年初的年報,看看是否有透露出什麼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