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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正義:她有吸毒前科還是個妓女,但她也是被害者

2020/08/28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圖片來源 UNSPLASH
蘇安的年紀大約三十出頭,和室友一起住在位於布朗克斯區的公寓裡。她是自雇者而且收入頗豐,但是把賺來的現金全都放在家裡,這可不是什麼聰明的做法。某個周間早晨,她被一陣狂暴的敲門聲吵醒,兩個戴著面罩的男人衝進門來,其中一人手上拿著武器。他們用封箱膠帶把蘇安綁起來,殘暴地用槍托毆打她,害她發生嚴重痙攣並昏了過去。兩人徹底搜遍了整間公寓,直到發現了一萬一千美元的現金,於是就把錢拿走了,在離開之前,其中一個男人還趁機性侵了她。
雖然這兩名凶嫌都把臉遮了起來,但蘇安很確定她認得出其中一人的聲音,是她室友的前男友羅爾,綽號巴姆。這看起來好像是個很容易偵破的案子,因為被害人能夠指認出至少其中一名行凶者,但事實上案子並沒有這麼單純。
除此之外,我們沒有指紋、沒有監視錄影畫面,也沒有DNA證據可以證明巴姆曾經到過犯罪現場。
此外,唯一的目擊證人就是被害人自己。而身為目擊證人的受害人,這麼說好了,本身也有一些問題。
蘇安的工作是妓女,被搶走了一萬一千美元是她出賣身體所賺取的錢。她還患有氣喘、焦慮症、躁鬱症,同時也有毒癮,有長長一大串的前科,全都是因為吸毒和賣淫而被捕。更糟的是,她當時正在假釋期間。
像蘇安這樣的人很容易成為目標。他們經常是罪犯下手與施暴的對象,而且通常也都不是很好的證人,對於指認傷害自己的歹徒往往沒有太大幫助,很少能在法庭中獲得正義的伸張。像巴姆這種下三濫心裡一定會想,那就是毆打並搶劫一個沒有人保護的個體戶妓女。他一定認為,就算蘇安有膽站出來,她也不可能做出可靠、能讓人信服並感到同情的指控—他差一點就猜對了。
蘇安一開始錯認了另一個人為巴姆的同夥,這個男人符合描述,而且在案發之後沒多久,在離現場幾條街之外被警察逮個正著,結果他有鐵證如山的不在場證明,逼得地檢署只能撤銷對此人所提起的控訴。這次的誤認,再加上他們評估蘇安是個非常難搞且不穩定的證人,地檢署決定撤銷對巴姆的起訴。
紐約市警局布朗克斯區強盜組的警探尚恩.巴特勒不願意就此放棄。這並不是典型的聯邦罪案,所以他們重啟調查。
首先,需要更多的確證,得找到巴姆身在犯罪現場的證明。他們利用巴姆的電信商提供的資訊,透過衛星三角定位法找出他的位置。巴姆手機移動的軌跡,大致符合他在案發前從自己家前往蘇安的公寓,然後又從她的公寓回到自己家的路徑。問題是,衛星定位軌跡的精確度只有在幾個街區之內,這是非常好的確證,卻不是能夠定罪的「鐵證」。這真的是個難度很高而且證人不好搞的案子,但是他們因為這個證據而申請到了逮捕令。
巴姆在二○一四年一月九日遭到拘捕。我們扣押了他的手機,並且立刻申請搜索令對手機內容進行調查,從手機裡面找出來的東西很有趣,有幾張照片裡滿是大疊可疑的鈔票,還有些照片裡拍下了幾十張不同面額的鈔票亂撒在他的床上。大數據顯示這些照片是在搶劫發生之後所拍下的,這給了檢察官一個異想天開的主意:蘇安會不會也為自己的錢拍了照?如果她真的有拍,那麼就可以拿來做比對,成功的話這就會是如山的鐵證了。
蘇安說她還真的有拍!不久前,有個陌生男人主動說可以幫她拉生意,他舌燦蓮花地說,只要兩人聯手,他可以讓她賺到更多錢。蘇安其實也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她對自己說,我就是自己最好的皮條客。她想要證明給這個氣焰高張的性交易經紀人看,用她自己的話說是這樣的:「我才不需要靠皮條客,我靠自己就能賺錢。」所以,運氣就是這麼好,在被搶劫之前不久,蘇安把她最近賺到的大把鈔票攤在床單上拍了照,然後把照片傳給這個傢伙看,為的是要向他展現自己是個財務獨立的女性。
我們快轉到庭審的前一晚,突然之間有人想起了一件事:在逮捕巴姆的時候,他們不只扣押了他的手機,也扣押了皮夾。他的皮夾裡有些什麼呢?裡面有十一張百元大鈔。
在當下那個時間點,這個皮夾正安穩地躺在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總部裡一個上了鎖的保險櫃中,作為本案的證據保管著,而管理局總部就在金融區附近。大家面面相覷,巴姆是在案發後隔了好一段時間才被逮捕的,那些搶來的鈔票還留在他皮夾裡的機率並不高,儘管如此,探員蓋爾塔.梅伊還是立刻飛奔去把皮夾領回來。他們把皮夾裡的一千一百七十七美元鈔票全數攤開放在肯恩的辦公室桌上。
塔提雅娜因為看那些鈔票記號和序號太久了,她認出那張鈔票的序號 L12440340A。她大叫:「快打開那些照片檔!」
他們馬上確認無誤,事實就擺在那裡。巴姆皮夾裡的那張鈔票上有著相同的序號和「MAY」這個記號,就跟蘇安被搶劫之前所拍的照片一模一樣,另外還有三張鈔票也相符。
這個案子應該要進行審判。為什麼?因為這是蘇安應得的權利。
如同檢察官所說:「蘇安是個染有毒癮、患有癲癇的妓女,她這一輩子都在受人剝削。沒有人相信她說的話,也沒有人理她,她想要在法庭上獲得屬於她的司法正義,我們也希望她能夠得到。我們希望她能夠獲得她想要的判決,而且我們也想要讓她知道,在美國,像她這樣的人也一樣能夠獲得司法正義。」
所以他們就讓案子上法庭進行審判了。
聯邦辯護律師完全沒有回應關於鈔票比對相符的問題。相反地,就如同檢察官說,辯方律師保證會要求蘇安做證,藉此對她進行「蕩婦羞辱」,讓她二度成為被害人。
辦方律師將焦點放在蘇安的生活方式上,包括她來往的對象和生活的環境。所有問題都集中在蘇安之前的犯罪紀錄、職業以及吸毒的狀況,在在都顯示辯方的策略就是要以二度傷害蘇安來打贏這場官司。在一次交叉詢問時,問了蘇安非常多關於她的工作與客戶方面的問題:「所以你對自己的工作很在行,對嗎?你的客人很多,對嗎?你為了要有好表現,無論客人說什麼都會盡力滿足,對嗎?他們想聽什麼你就會說什麼,對嗎?有些男人喜歡聽別人說他們有多厲害,對嗎?」
其實辯方對蘇安所採取的詰問方式,就跟巴姆的心態完全相同,這麼說一點都不誇張:怎麼可能會有人相信她是受害人呢?有人對陪審團這麼說:「她對被告來說是個輕而易舉的獵物。大家都知道她是個妓女,誰會相信她?她是個很容易得手的目標,要從她手上把錢搶走實在太容易了。」
儘管辯方攻擊被害人的人格,對她輕蔑地嘲弄、傲慢地詆毀中傷,但最後陪審團會相信誰呢?
他們相信蘇安。
由於她的生活背景和過去的紀錄,這個帶有偏見的法治系統曾經自動將她歸類到「不可信」的類別中。因此當判決出爐宣判被告有罪時,蘇安雙膝跪倒在地,哭了起來。她在向檢察官團隊道謝時說:「從來沒有人認真看待過我。」
司法正義,只要是由不完美且膽小的人類來下判斷,就不可能單純由法律或事實本身來定生死。
在我們這一行,痛苦和戲劇化的情節是家常便飯,潛藏的風險就是我們在面對一個個承受痛苦傷害的人時,會漸漸無感,對方變成是職業化的一種標準配備,而不是有血有肉的真人。
本來是要進行協助的專業人士,會對這些人所遭受的痛苦變得習以為常且麻木不仁。
當然許多罪行並沒有可以明確界定出來的被害人,但是當被害人確實存在,處理這件案子時的動能與方式就應該要有所不同。即便是最優秀的檢察官也會因為要為案子舉證而心力耗竭,擁有高超法律與調查技巧的檢察官,很可能會忽略了自己的工作應該要更溫柔地照顧到被害人的感受。
當然持平而論,保持某種程度的抽離還是必要的。於此同時,若以專業之名刻意保持太過疏遠的距離,也會有損案件整體,並使決策過程變得不公正。

某些人是否比其他人更難獲得司法正義?當然是。

儘管這樣說很糟糕,我們也都希望事情不是這樣,但罪案的被害人也有階級的高低。別人會問問題,也會做評量。當一個無名小卒對一個位高權重的人提起控訴,會有人相信她嗎?當一個一窮二白的小子對一個生活優渥的人提起控訴,會有人相信他嗎?就算檢察官相信證人,但陪審團呢?我會這麼說並非毫無來由。有時候被害人本身有太多問題,以至於檢察官不太願意接受這個挑戰,又或者是不願意相信這樣的被害人,導致勢必要有更多的確證,檢察官才會正式提起控訴。
也就是說,基於許多因素,很多檢察官都會顧慮敗訴的風險,但有一個弱勢又不完美的被害人兼證人,則會再多添一份和平常不同的恐懼感。然而正是在這個時候,我們更需要照顧這位被害人,這位不太可能獲得司法正義、弱小無依、成為其他較強勢的人手下獵物的被害人。或許這位被害人想要、需要,也比其他更「正常」的人,更應該得到司法正義。很有可能,對這一類被害人所給予的同情和特別照顧會帶給你熱情和動力,讓你再更努力一點、再挖掘更多證據,為被害人平反冤屈。很有可能這種投入會改變你對案子的分析,即使在過程中碰上了阻礙,也能激勵你繼續奮力向前。
多數人對於女性控訴遭到有權勢男性性虐待或性侵犯的聲音聽而不聞,這樣的爭議愈來愈甚囂塵上。這類案子都很難評估,但是不難發現有項事實一點都不假,有權勢、有名望的男人無論做了什麼都有辦法逃過制裁,因為他們可以讓受害人滿心畏懼並閉上嘴巴。有數不清的女性曾經遭到騷擾、虐待、侵害或是更糟的對待,但是,即便她們帶著可靠的證據站出來指控,也只有極少數的案子最後真的能獲得司法正義。
有時候我們會忘了被害人、會懷疑他們,甚至會評斷他們。但最終,法治系統存在的目的是要服務他們,讓他們能在符合法律的狀態下,在法庭中獲得司法正義。無論受害人是個在床上睡覺的無辜小孩、一個身有疾患且生活並不平靜的女人,又或者是一位遭到大人物性侵害的年輕女子。
本文節選自《尋找正義:一位聯邦檢察官的首度告白,顛覆你心中的公平和真相
    遠流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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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流出版社始終渴求新鮮智慧,尋訪高人、聰明腦袋,鼓舞國人面對激蕩滾滾流水,敢做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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