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公司買賣?

2020/11/05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七種併購的實務案例
對一般人而言,併購這名詞總覺得離得很遠,但身為從事中小企業併購服務多年的從業人員來說,其實併購的距離比大家想得更近,這不一定得是身家數百億的大老闆,高大上的投資銀行家,神神秘秘的創投或私募基金,或是研發出改變世界技術的科學家才需要了解的事情。

今天讓B-GO團隊試著用簡單一點的例子,說明併購的七種形式。
適用對象:#創業家 #投資人 #一般大眾
〈〈文章出自B-GO事業買賣情報〉〉
文章目錄:
1.七種併購方式
2.併購的實務案例:讓我們從超市與超商談起
3.法律上的併購定義
常見的併購類型指的是
  • 收購(Merger)
  • 合併(Acquisition)
  • 股份轉換(Share Swap)
  • 策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
  • 取得少數股權(Minority Stake)
  • 資產出售(Asset Sale)或稱營業轉讓
  • 分割(Divestiture)

七種併購方式

1:收購(Merger):A公司買B公司,可能整個買下,也可能只買最主要的財產,股份與營業。
2:合併(Acquisition):A公司與B公司整併為一個公司,可能是以A或B其中一家為存續公司(吸收合併),也可能另外整合成一家Z公司(新設合併),但存續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的全部權利義務。當然,也可能是兩間以上公司參與合併,但最終都只會合併為一家公司。
3:股份轉換(Share Swap):A公司希望取得B公司完全控制權,A公司買下B公司全部既有股份,但B公司仍然存在,或是新設一間公司使之存在母子公司控股的型態,在此架構中,AB公司僅是股份的連結,但財產,債務與人事等都是分開的。這類的控股公司常常出現在家族企業中,家族企業為避免股權分散予與家族紛爭,常使用股權交換方式,並成立一家閉鎖型的控股公司達到傳承的目的。
4:策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策略聯盟依照參與者策略性意圖與目標有不同的模式,有些不涉及股權交換,但如涉及股權交換者即為併購的一種,簡單說明:當AB公司各自出資以成立一家新公司,或是A公司入股B公司但並沒有取得既有全部股份。
5:取得少數股權(Minority Stake):常見的形式是換股:A公司與B公司進行換股(Share exchange),所謂換股指的是,A公司發行新股或以現有股東之股份交換B公司的股份,自此AB公司交叉持股,但仍各自承擔原公司的權利義務。
6:資產出售與收購(Asset Sale and acquisition)或稱營業轉讓:企業可能因為退出市場,轉型或組織調整需求,將主要部分的營業財產轉讓,並取得資金或其他公司的股權,簡單說,當A公司將其所主要經營的業務與營業財產賣給B時,就是所謂資產出售與收購,或是營業轉讓,而這裡的B,並不限於法人,亦可能是自然人。
在這架構下,B可以僅取得他們所需要的A公司營業財產,而不需要承受其他不需要的財產與負債,亦可解決當財報透明度較低時的不確定風險,而A公司亦可透過售出資產完成已取得資金並完成轉型。
但缺點是涉及資產之買賣時,交易複雜度與時間可能較股權收購更高,也有勞動契約轉換的問題,會衍生較高的交易成本。
7:分割(Divestiture):當A公司將其公司一部分獨立營運業務切割,包含該業務權利與義務轉讓給既有公司B或新設之公司(不限於一間)。這類的模式最常見於公司在集團化的過程,公司可能透過分割達到組織重整,組織瘦身,或切割非核心業務出售的情況,但也常常見到,公司在收購了某公司後,由於未達預期的綜效,又分割出售。
就讓我們試著回顧超商的發展史,也看看到底發生了多少併購的案例吧。

併購的實務案例:讓我們從超市與超商談起:

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大約十幾年前,零售業還是壁壘分明的,那時候比較常見的超市,楓康,惠陽,丸久,喜美,熊威,裕毛屋,省錢超市,許多的超市品牌,但現在你還能找到哪些呢?

超市與超商的收購案例

對比當時許多的超市/量販店的品牌,提供一樣的商品與服務,在超商的部分,7-11獨霸超商市場,全家在後追趕,除此還有OK,萊爾富等品牌也是眾家爭鳴,但那時是超商零售業的成長期,由於超商不像量販店,量販店單店的胃納腹地大,建置成本亦高,很難像當時的超商追求展店數,所以當時,大家講的是7-11又開了幾家店,在哪些偏遠的地方也有了7-11。另外,自1990年代後期,超商開始供應熟食後,至2001年超商鮮食營業額已經150億元,加上低溫物流等,對當時的超商來說,除了展店外,在跨界銷售與物流上都還有很多的成長機會。
反觀當時的超市,家數多,但提供的服務卻較為雷同,加上量販店彼此的競爭也大,一個地區很難容納太多的量販店系統,所以同業開始透過收購以達到成長。2003年頂好收購惠陽超市,隔年收購了全日清,而全聯自成立以來,更是收購了善美的超市、台北農產運銷、楊聯社、松青超市、全買超市等,而就在2020年家樂福也收購頂好與Jasons。
而超商之間,由於那段期間超商領域的服務項目不斷擴充,重點仍在追求店面與服務項目的成長率,一直到2007年時,超商的市場才出現收購案(全家才併購泰山旗下的超商”福客來”)。
全家併入福客來後,超商市場確定四大玩家:7-11,全家,OKMart及萊爾富

合併:松青與丸久的案例

除了收購,在2004年時,味全將旗下的松青與丸久直接合併,味全先是在合併前整合了兩家超市的帳務與供應系統,而後以1股松青換1.88股丸久的比例完成合併。

少數股權的案例:大買家與大潤發

1997年時大買家與大潤發透過交叉持股方式,以取得少數股權達到聯合採購的合作模式,而至今大買家在台中仍然持續營運,也因取得聯合採購的成本優勢,開始發展數位通路,並沒有消失。

策略聯盟與資產收購:家樂福的案例

家樂福是外商還是台灣的廠商呢?其實家樂福的母公司是法國的零售集團Carrefour,在1987年時為進入台灣市場,與統一集團策略聯盟,合資成立在台灣的家福股份有限公司,一直發展至今。
而近年由於超商與超市的分界逐漸打破,我們可以看到有些社區開始有較小型的超市,以及超商跨界進駐,開始有更大的展售空間,越來越難分辨中小超市與超商的界線,所以家樂福也走出量販店的模式,2019年收購了台糖的3間台糖健康超市,就是發展中小型超市的模式,而這對台糖來說,就是出售了他們的超市業務。
看完是不是也發現,商業的收購其實默默在我們街頭巷尾發生著,希望這些案例也可以讓你對商業併購更有興趣。
最後,關於定義,如果你想來一點硬一點的法律解釋,可以參考:
〈〈文章出自B-GO事業買賣情報〉〉
    B-GO事業買賣情報
    B-GO事業買賣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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