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教育思維的轉變,許多創新教育如雨後春筍般萌芽,而哲學普及也趕上了這波熱潮。但不同於其他嘗試,哲學必然會面臨保留多少學術成分的問題,或者更直白地說:該教學生會喜歡的,還是傳統上重要的?
沒錯,這個問題其實預設,學院哲學中的重要概念或理論,學生可能不太喜歡,或至少是進入門檻太高,不容易在一兩個小時裡引起興趣與專注。但如果整個偏向學生有感的議題,譬如兩性、人工智能或網路現象,就多半會碰到有人問:哲學不是應該從理論基礎教起嗎?怎麼會是遷就學生喜好,講這些「不那麼哲學」的東西?
從一個學期、每週兩小時的條件來看,這種「理論基礎」式的思維,很容易導向大學哲學概論的簡化版。而殘酷的事實是,這種教法(尤其是以概念定義或論證分析為主者)極難看到具體成效,除非學生對哲學思辨原本就不陌生。
讓我們先來看看哲學概論的功能。這一廣泛見於前段大學的課程,主要是呈現重要的哲學問題,並說明哲學家們會運用哪些方式來思考與分析。由於時數限制,哲概不太可能講得多深入,但它可以配合其他選修專題,來發揮一種轉介與接引的作用。這就代表,當你在哲概裡發現某些地方很有趣,想接觸更多時,就可以去找進一步的選修課程。
但如果把它移植到高中去,尤其是做為多元選修的一部分時,哲概將完全喪失原本的先修性質。因為多元選修是一學期的規劃,沒有其他銜接,這直接導致兩種常見情況:首先,對沒太多興趣的學生而言,這可能是高中三年內唯一的哲學時間;其次,就算學生真有興趣,學校裡也找不到進階課程可選。
既然如此,哲概的整體規劃是否適用於高中階段,就是很值得討論的事了。如果我們希望高中哲學課能夠盡量促進思辨、引發正面認知,進而主動接觸相關網站或書籍,那在如此有限的時間裡,以學生有感的東西為主題會有很大優勢。因為他們已經有了先備知識,比較容易進入討論模式,利於塑造情境興趣。
值得注意的是,我並非主張哲學概論必定不能用於高中。事實上,若多數學生已有對哲學的基本認知,而且課程規劃多於兩學期或總時數近百,哲概會是很好的課程模式。但這些條件應該不太容易達成,而且這樣的哲概比較像進階而非先修課程。
當然,喜歡的和重要的,不需要是截然二分,實作上它們可以權衡比例,而且你也可以在有感現象中偷渡哲學問題與概念。但比例分配牽涉到課程風格與一致性,偷渡手法則需要很精心的設計,這部分就很看講師所願意付出的成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