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哲學普及,我認為可以分成兩派:一派想要嚴守學科分界,另一派根本不打算這麼做。
前者我姑且稱為本格派,後者就叫雜學派吧。為了對應到受眾需求,雜學派已經相當於某種知識普及業,會積極跨領域或評論時事,可說必然超出當今哲學學科的範圍。
不同路線的好壞,譬如精而不廣或廣而不精之類的,留給大家自行評價。我這裡想講的是,雖說兩派看似可以各搞各的,但事實上,某些本格派的態度是:
1.非常計較什麼是哲學,什麼又不是。
2.認為某些雜學派打著哲普名號,但講的東西不是哲學。
3.明確主張,雜學派的做法,對於推廣哲學不是好事。
這三點我個人全都反對。但我寫這文的主要目的不在反駁,而是想要藉由這類討論,讓未來想要做知識普及的人,尤其是我教過的學生們,更了解這圈子大約是怎麼回事。
首先,關於哲學的定義,從來眾說紛紜。但說哲學是愛智之學,則不太有人會否認,畢竟智慧應該是人人都想追求的東西。
那麼,我們又該怎麼理解「愛智」呢?在我個人的詮釋裡,愛智代表的是探討這個世界的不變本質與變動趨勢,並在其中探索更好的生活方式。
所以在古典哲學裡,可以找到很多學科的雛型,譬如天文、物理、數學、生物學等。如果世界一直有新事物產生,使得我們一直發展新概念新方法來理解之,那學科分工就是註定發生的事,也是愛智的必然結果。
這強烈暗示,哲學可能根本不該受限於特定主題或領域。事實上,當代哲學家德希達也說,哲學的邊界是不斷變動的。
這樣的精神,我在2018年的世界哲學大會見識過。會場有為數眾多的分支場次,兒童哲學場一堆人說如何跟小孩子玩益智遊戲,運動哲學場一堆人說運動產業有哪些弊病。
如果用本格派的標準來看,這兩個大概也算是「打著哲學名號但講的東西不是哲學」。不過世界哲學大會的官方立場是,這些都是愛智的表現。
(當然這做法也會出現一些有趣情況,譬如在主題演講後,中國民哲排隊要挑戰Peter Singer,頗有雞同鴨講的感覺。)
此外,這幾年看過一些很不錯的社科類研究,他們很多人都是哲學出身,後來才轉向。尤其是《菁英體制的陷阱》,最讓我印象深刻。
作者讀劍橋大學時,師從Bernard Williams等人,說自己想要從傳承人力資本的角度,說明階級複製如何有計畫地被設計出來,最終導致現今的菁英體制與文化價值觀。
那些哲學大師跟他說,你的想法非常好,但哲學系幫不到你,你該去其他地方尋找你要的。於是他轉向社科與經濟學領域,最終完成這本我非常喜歡的作品。
按本格派的說法,作者大概根本不能叫研究哲學。也許吧,但我覺得他才體現了什麼叫愛智,也看到了劍橋的哲學家們怎麼看待這類事件。
至少他們不會說,你這不叫哲學。而是說,哲學可以是一個出發點,而你該離開這裡,踏上尋求智慧之路。
最後說一下我自己的實際經歷。由於這幾年做了不少中小學哲學教育,去年幫母系編寫教育部的標竿計畫申請書,也與系上教授討論了哲學如何自我定位的問題。
除了學術層面以外,教授們大都不會否認,人文學科確實遭遇到某種危機,而哲學應該要有類似文化公共財的東西,讓社會大眾感到可以取用或共用。就算不直接採取哲學理論的形式,也沒關係。
這可以是某些益智性故事或遊戲,也可以是普及性的書籍、講座或營隊。讓社會大眾感覺有用後,哲學做為一種知識品牌,才能獲得更多資源來發展壯大,無論資源是來自政府補助、企業贊助或營業收益。
在產學合作之下,雙方完全可以達成一種發展的正向循環。我自己做為一個雜學派,其實可以不用哲學名號,自己做點創新教育什麼的,但這種正向循環就不易產生,系上要申請到計畫補助也就多了一層困難。
與此同時,還是有人堅持「誰講的什麼不該打著哲學名號」。在我看來,這就是做事情的眼界差太多了,基本談不到一塊去。
至於到底哪邊才是對推廣哲學不利,同樣留給大家自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