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前篇〈博物館與贊助(上):大英博物館公開捍衛BP石油資助〉,英國其他博物館也面臨相同的問題。
Photo by Author, at Tate Modern in London
事實上,大英博物館並不是唯一一個有遇到爭議企業贊助的館舍。
倫敦泰特美術館(Tate Modern)在結束與BP的贊助合作關係前,也曾有藝術家以行為藝術和快閃行動對此表達抗議。
V&A博物館館長Tristram Hunt在2019年7月時,公開為他們當時的贊助人Sackler家族提出辯護,肯定其藝文贊助的貢獻;儘管那時Sackler家族捲入了「美國史上最嚴重的毒品危機」——其旗下的旁支藥廠涉及製造高成癮性的鴉片類止痛藥OxyContin,患者在使用這類止痛藥後容易上癮——震撼了當時的美國社會。
此外,美國惠特尼美術館所舉辦的惠特尼雙年展(Whitney Biennial),2019年7月開展前也因藝術家們抗議董事會副主席(亦為該館贊助企業之一的老闆)Warren B.Kanders的爭議性身分,導致出現參展藝術家陸續退出雙年展的「開天窗」危機,使得Warren B.Kanders不得不迫於壓力於同一月份辭職。(註:Warren B.Kanders擁有軍事用品製造公司Safariland,該公司生產如防彈背心、防彈機器人、催淚瓦斯等,而其催淚瓦斯被大量運用於許多國家的抗議或鎮壓行動,如美墨邊境對付移民,亦曾在中東地區導致傷亡,其中包含兒童)
其他類似案例(英國):
殼牌(Shell)石油公司贊助倫敦國家美術館舉行的林布蘭展覽
BP贊助倫敦國家美術館肖像獎(Portrait Award)
BP航運公司和殼牌航運公司贊助英國國家海事博物館
波音(Boeing)公司軍事部門(武器和軍用飛機製造商,包括轟炸機、戰鬥機和攻擊直升機),目前為英國帝國戰爭博物館阿富汗展覽贊助商
拜耳(Bayer)製藥及化工公司(曾出產:海洛因、芥子毒氣、毒鼠強及巴拉松等毒藥和毒氣產品)為倫敦舊手術室博物館(The Old Operating Museum)提供贊助
倫敦自然史博物館與科學博物館主辦武器博覽會的招待受到譴責
英國博物館協會訂定的倫理規範
博物館贊助引發的道德審議浪潮,身為英國博物館倫理的監督者--英國博物館協會(Museums Association),於2015年針對過去的博物館倫理規範進行了更新,並發布了新的法規(Code of Ethics)。
其中3.4(Code of Ethics: Additional Guidance)涵蓋商業夥伴關係和贊助(Commercial partnership and sponsorship)的考量,條文像是:任何向博物館和美術館贊助的企業,其道德標準需接受審查。博物館有責任對其潛在和現有的合作夥伴進行嚴謹的調查,以確保公眾的信任,且不會危害到機關和部門的聲譽;否則博物館應考慮尋求其他夥伴或贊助。該條文雖沒有明白指出博物館應拒絕什麼樣的贊助,但給出了贊助者必須要與博物館有相同的道德標準和倫理價值,以及限制了贊助者不得干預博物館的執行與展覽藏品等規範。
即使英國博物館協會提供了原則性的基準,不過,有鑑於博物館擁有自行裁量和解釋權,這幾年面對有爭議性的贊助,許多博物館還是給出了「贊助夥伴符合博物館倫理守則」的說詞和解釋。
英國博物館協會從業人員也於相關新聞報導中表示,博物館面對的局面非常棘手,一些獲得資金的管道可能會引起公眾的指責及憤怒,因為這是民主的一環;但由於博物館所獲得的公共資金日益減少,迫使著博物館們在尋找財源的同時,也需要兼顧道德標準,避免破壞民眾的信任,使得博物館尋求資金道路越來越艱鉅。
思考議題:文化洗錢?還是善用金錢?
有人認為,企業和富人贊助知名博物館,協助公眾利益,彷彿就能購買文化光環,可以「淨化」過錯和負面的名聲,是一種不良的助長。加上收取有爭議性之資金,也可能傷害博物館辛苦建立起來的名聲與地位,應該要謹慎思考任何可能帶給博物館的負面影響。
也有人認為,「資金來源」和「目的」要有所區分,不應混為一談。用於「真、善、美」目的之贊助,可以成為幫助社會進步的能量,協助落實文化平權,不應該因為資金來源而否定其貢獻。更有人援引有爭議性的藝術家例子,認為不應該因為藝術家本身的操守來否定其作品成就及價值。此外,近年各國政府財政困難,納稅人的錢多被使用於更為急迫的民生需求(如醫療與社福),藝術文化這類「非生活必要性」的事業向外尋求收入來源被認為是無可避免的發展趨勢。
博物館應避免過度倚賴單一資金
在看了這麼多例子和「接受」與「不接受」的兩方說法後,讓我們再一次思考,博物館和藝文機構接受餽贈和贊助,是否真的可以期待在「道德完美」的真空中運作?是否真的存在著「完全乾淨沒有爭議」的贊助經費?是否應該武斷果決地拒絕一切有爭議的資金來源?還是接受這些慷慨捐助,造福大眾後,就可以與有爭議的資金來源作出切割?又迫於經費壓力接受贊助的博物館們,是否就可以表示自己並非「Dirty Money」的幫兇?還是這些有異議的抗議者只代表了博物館少數的信任危機和社會的少數聲音?多數人的福祉利益比起經費來源上的瑕疵更為重要?
本篇無意給予任何立場一是非對錯,而是希望拋磚引玉,提供有興趣或已經紮根文化界的大家去探討,臺灣的博物館,甚至是藝文機構,日後都可能面臨外部收入和贊助來源有疑慮的問題。
不過,要提醒的是,博物館必須留意是否過分倚重單一資金,建議應有多元收入來源,以達到分散風險。
博物館不該被單一資金來源主導或影響其展覽藏品內容,應維持博物館本身該有的批判性和研究自由。否則當單一資金來源不再支持或突然中斷時,將容易破壞原本的生態平衡,且可能對博物館的營運和作為「民主論壇」產生不良影響;同時,多種收入來源也能給予博物館在因應可能的道德議題上,有立即反應和採取行動的空間,避免影響或衝擊整體營運狀況。
當臺灣如同其他國家政府一樣,面對著財政日益困難的處境,當藝術文化並非民生第一優先,且當中央計畫在中央補助款與地方配合款的模式之外,開始提倡自償率和財政可行性分析後,博物館如何迎接日後可能的財務挑戰,是我們可以從英美國家案例開始去思索的。
Photo by Author, at British Museum in Lo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