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乎不在乎

2003/03/12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11/21/05按】這是中時人間副刊「台灣插電」專欄的最後一篇。原本以為寫完「驀然回首」那篇就可以結束了,自覺那是一個頗合適的句點。沒想到編輯來電曰還欠最後一篇,乃努力無中生有、寫出這麼一篇文字。
約翰藍儂說過這麼一段話︰「我又想當叛逆青年,又需要別人愛我,於是我變成了藝術家--不過就像他們常說的︰讚美永遠都不夠,小小的批評卻總能擊中你的要害⋯⋯。」他講的是創作這回事--再怎麼才氣橫溢、我行我素,依舊無法假裝不在乎別人的目光。
我父親則是這麼說的︰「被自己在乎的人在乎,不容易啊。」建立自信,用自己的方式肯定自己,不假外求,是多麼艱難。你或許可以忘卻廉價的讚美和同儕的冷嘲,或許可以不計較一時的得失,但有幾個人能無視敬仰長輩垂望的眼神,拋棄寂寞先知的光環,抵擋青史留名的誘惑?
況且,所謂「不計毀譽」、「得失寸心知」、「雖千萬人吾往矣」,多半還是退無可退的時候,拿來壯膽的格言。有時候我們裝出謙恭的表情,妄自菲薄、搶先示弱,不讓別人有傷害自己的機會;有時候我們選擇虛無的姿態,假裝不在乎,用冷漠和輕蔑去掩飾心底的恐慌,但那些終究都是逃避。焦慮是難以治癒的痼疾,一旦上身,惟得道之人方能解脫。
這裡的關鍵字是什麼呢?大概是藍儂口中的「愛」吧。然而真正的「愛」是極其難得的--崇拜、欽羨、同情、妒忌,這些都不是愛,然而它們往往偽裝成愛的模樣。當你站上舞台,它們便排山倒海而來,適足以餵養體內那匹不知饜飽的惡獸。
我素景仰的詩人對我說︰「我是需要讚美的⋯⋯但是我必須忘掉我的讀者才能創作。假如我想起他們之中的任何一張臉孔,我就會不由自主地為那張臉而寫⋯⋯。」作品不可能捨棄群眾而獨立存在,然而群眾之中必然隱藏著那張不祥的臉孔--是的,那是每個站上舞台的演員都必須面對的誘惑。那是最毒的毒藥,是絕難破解的咒詛,也是望不見底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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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2017年迄今的部落格,2021年遷至方格子。包括音樂文字、廣播節目側寫、隨筆、食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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