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不只是消費》本書過程中,「商品美學Commodity Aesthetics」一詞讓我回朔到了古老的以往,過去選修藝術和設計課程很常聽到,當時沒有聯想到跟行銷廣告有關係,主要大家都在作品上求「美」 - 並且是以自己所認定的美學觀去進行創作,包括外觀、包裝、廣告海報、陳列等部分。雖然時至今日,外觀、包裝、陳列也都具有行銷的意義和目的性存在。
看了導讀考古才發現,原來美學一詞「aesthetics」,起源是希臘語「aisthetikos」,其概念是與感官有相關性的感受與感性。書內提到:「商品美學的研究對象,主要是「
#美」和「
#感」為主。」
「感」如何追求與滿足?我自己覺得是「消費者洞察」不可少,甚至從行銷到商品都應以此知識為基礎下進行企劃,創造出能打動消費者共鳴的「有感」情境或意象 — 情感連結和意象之類的虛擬價值。尤其在一個「基本需要」幾乎已被滿足的現代社會,「創造想要」這樣一個跟情感深度連結的虛擬價值,或者說是「給予消費者的未來想像性」,尤為重要。
另外還有一點,「感」的範圍,應跳脫出過往只有單一溝通方向、視覺呈現的範疇,盡量在企劃上能夠讓各種感官都能有「感」,想到幾個例子,來日再說。
而如何創造出消費者的內心或虛擬需求,這點業內的大家應該都有基礎概念,知道很重要,但最難的就是:我知道要貼近消費者,那到底要怎麼去察覺消費者的心聲呢?其實個人覺得沒有捷徑,就是得下功夫去貼近消費者。這正是我個人最喜歡的題目:消費者行為和心理學,或許下篇或下下篇就來分享我自己觀察消費者的一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