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語:刺青是一輩子的事,想好,考慮清楚,不要衝動隨便上別人的名字在自己的身上。以及慎選自己要的圖案,並且,喜歡自己。
20190224寫於Facebook,無修
#腳踝無法拍一圈超難的
「因為我們能感到疼痛,才能保護自己的夢」──《易碎物》/〈這是因為我們能感到疼痛〉Tizzy Bac
父親應該是我心裡一直記著的那個溫柔的人、給我許多溫暖的人。原本想要將他名裡的一個字加個字就是「富足」,拿來刺在身上某一個部位。也曾經想把幾個心裡有些重量的人名刺在自己身上。最終還是沒有挑任何一個別人的名字,與自己相伴,倒是在耳後刺上自己很喜歡的一個暱稱。
耳後眼鏡腳下的骨頭上痛覺比起手臂上肌肉的痛更加倍。我終於第一次在刺青的時候,跟FU聊起「痛」這件事。我說:「欸,這個位置痛很多耶!」
「骨頭吧!」她說。她繼續刺又繼續說:「一下就好了。」
我在心裡狠狠地罵了聲幹!還好字的筆畫不多,真的一下子就刺完了。倒是這個耳後的部位出乎我意料,我很難用手機拍到也很難看到的位置,破了我原來不刺在自己看不到的位置的堅持。(不然背後一大塊可以刺或脖子正後方也是很好的位置。)
是不是能夠強烈地感受著痛,就會完全遺忘生活裡有些過分憂慮的事?有些人確實因此而刺青成癮,像是心的一種出口,也是一種療癒。
刺完耳後的簡單兩個字。這次刺青真正的主題才正要展開。但精神已經因為忍住這些痛超過三、四小時,有點疲累了。「我想睡了。」我跟FU說。
當FU第一筆刺上腳踝的時候,我頓時完全清醒。那是我從小受過最多傷的部位,也是我皮膚特別敏感的部位,只要扭傷上藥膏(中西藥都是),不出兩小時,一定腫成兩到三倍大。這樣敏感的皮膚連疼痛感也特別敏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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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底回高雄以後,我就甚少穿長褲和拖鞋以外的鞋子(除了打籃球、騎單車、正式場合和出遊外)我總是一雙夾腳拖、短運動褲或是口袋褲過日子,也許是在台北練就一身不覺得高雄的冷是冷,唯有天氣冷些會換上長褲。
#我始終不願意自己有太成人的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