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甚麼是疫苗『免疫橋接』嗎?

2021/07/3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衛福部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 審查標準針對COVID-19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的紛爭,衛福部食藥署依藥事法第48-2條,於2021年6月10日公告EUA審查標準訂定如下:
1. 應檢附資料要求
疫苗廠商申請EUA時,必須檢附疫苗產品的化學製造管制資料、動物試驗資料,以及執行過的所有人體臨床試驗與風險效益評估報告。
2. 安全性評估標準
所附臨床試驗報告需有接種試驗疫苗受試者至少3000人於接種最後一劑疫苗後至少追蹤1個月,且所有受試者於接種最後一劑疫苗後追蹤時間中位數至2個月的累積安全性資料,並須包含65歲以上特殊族群之試驗結果。
3. 療效評估標準
以「免疫橋接」方式,採用免疫原性(中和抗體)作為替代療效指標。國產疫苗第二期臨床試驗所得中和抗體效價必須證明不劣於AZ疫苗。國產疫苗和AZ疫苗所有檢體皆由同一個實驗室採用相同方式檢驗,檢驗方法亦以國際標準品共同標定。
免疫橋接《immuno-bridging》
「免疫橋接」意指將受試者分為實驗組與對照組(控制組);其中實驗組接種「待試驗疫苗」,對照組則接種「已核准具備某群體臨床保護力的疫苗」。此兩組所測試的疫苗,前提需是疫苗作用機轉相同,在接種後於同一時間點,採用同一個經確效的檢驗方法,抽血檢驗並比較兩組疫苗在人體誘發的中和抗體效價(neutralizing antibody titer),亦即受試者人體內因注射疫苗後的免疫反應所產生的抗體的濃度,以此作為療效的替代指標。若實驗組與對照組間,疫苗所誘發的抗體反應程度相當,則原本已確立的對照組疫苗保護力,可藉此橋接至實驗組的待試驗疫苗。此免疫橋接的做法,目前已獲得歐盟與南韓的認可。
會考慮使用免疫橋接,主要是因此次面對來勢洶洶的COVID-19肺炎疫情,若要等待疫苗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多則數年的進程恐緩不濟急,為了能盡快將安全有效的疫苗能及時抗疫,才會出現免疫橋接這樣的替代措施。
儘管國際間,已針對以免疫橋接方式,來比較已核准疫苗與試驗疫苗一事進行討論。不過各國專家意見仍分歧,也並沒有明確的國際標準。目前國產的高端疫苗為「重組蛋白疫苗」,而做為對照組的AZ疫苗則屬於「腺病毒載體疫苗」,因上述兩種疫苗分屬不同的疫苗作用機轉,這是主要造成社會大眾現階段對於透過「免疫橋接」做為EUA審查療效評估標準的疑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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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鴻藥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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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藥學系畢業後,曾先後任職於歐洲著名藥廠以及醫療器材製造廠,並曾訪視位於美國各地疾病治療研發群聚地區城市的各大著名製藥與生技公司。 透過主持藥局並從事臨床藥事服務病人十餘載,以及指導帶領國內各優秀藥學生臨床實習的經驗,欲致力於將艱深難懂的醫藥知識、法規或現況,以科普易懂的文字或影音介紹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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