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境界
擬設初之誕生,宇宙的開始,它將永無止盡,假設那是氣息,它持續流動著,慢慢的一點原氣、一點原氣、再一點原氣,不斷的集結起來,當原氣集結達成一小點;一小塊點、一塊點、一片點,慢慢一圓塊,來自所有方向,無止盡的氣息集中著,氣息相繞、感應、摩擦之狀態,一動接一靜又一靜接一動,使其面積越來越大,而這似乎也會伴隨著壓力,壓力跟著氣息的增加,也一點一點加上去,直到一切已達某個程度之臨界點,氣息無法再負荷,順而產生了大爆炸,萬物似乎會參差不齊的散落在各方,這產生了存在。
但氣息至今暫時沒有要停止流動的跡象,意思是有著氣息世界就持續變化,隨著它演變出的萬物越來越多,而目前為止演變出的萬物中,有一種似乎是最厲害的,那就是"人";人可說是演變至今的臨界點,因為人擁有所謂的"智力",而能夠使存在產出著巨大的改變,而上述的一切只歸於人的假設法之中,人可能認為萬物中的佼佼者就是他們,而宇宙在過往的流動中,人認為"神"是一個永續的求證過程,宇宙它那"無中生有"的氣息,人判定它是一種非常強大、高尚、慰藉、強力、託付、媒介等等,至始至終人暫且深信,敬仰這種神力,將把"存在"帶往人所要追求的美好因果,"神"是人給的暫時尊稱,如玉帝、女媧、亞當、聖母、耶穌等等是人的泛指、假設;但時時刻刻,只要氣息沒有停止的發生,一切假設法都還在求證的軌道裡,但神始終還沒完全得證"存在",只有氣息本源才知道它原本歸屬,每個氣息是獨特的,它有它本有的,不是人給它的,所以人似乎也沒有辦法完全控制的是氣息,人只能稍微影響氣息的變化,此段大略點出存在之源頭,將接續往下探討更深層的流動變數。
氣息流動的段落裡面提及到,從古至今是一個求證的過程,這個過程是人也一直在做的事情,因為似乎只有人辦的到,其原因為人有著一種能力,一般而言在人自傲下,稱這能力為"智能"、"智力"等,而作者我認為在我喜歡的歌曲當中,凡人歌的詞曲「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間,終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閒,既然不是仙,難免有「雜念」。」,"雜念"一詞似乎把智力的事情帶到很多的層面,作者我想探討諸多心理學者所云的"人心",可說是讓我對這篇作文能繼續源源不斷的想法,提及了"人心"要說的並不是人的器官心臟,而要探討的是人的心思,因為思能似乎歸人擁有,使人在當下的所為會有機會創造不同的改變,如歌詞中所寫的"難免有雜念"。人有了智能會有"雜念",譬如人總有遇到一些事故的機會在眼前,當下有著多重選擇的決定,這些複選心思作祟著而猶豫無法專心一致,這現象就會讓事件產生多種的發生,同樣的氣息也是多種去向,多重選擇飄逸不定,這使人心可以和氣息相較,因為兩者共同的因素為氣息和心思都是源源不斷;不會無故停止,這似乎是點出人有了心思彷彿可以挑戰著世界的氣息,又點出了一項人在假設法中,自傲的忘下"人定勝天"這句成語形容詞的說法。但事實似乎從一些無法由人控制的局面去解釋,像是天災颱風、海嘯、地震、暴風雨、龍捲風等等,當氣息讓這些無可預期的發生時,人卻毫無招架之力,敗的一蹋糊塗,這時人才會引水思源乖乖的不在狂妄,為何人可能終究得順著世界的氣息,作者我有著這樣的認為,可能是人活下所需要呼吸的空氣、飲食吃下的食物等,就好比是世界上流動的源件,每個源件都是獨特的,元件它被人吸收下之後,才能轉變成在人體內流動的成分,所以思能源自人腦,但別忘了人如果沒有吸收世界上這些氣息源件,是沒有辦法存活,氣息也可以好比新鮮空氣一般是人生存下來必須的,而也可能就是氣息如此多元變化,每個人所吸收的氣息都不同的,而讓每個人的個體不同,這要需要去做一番研究,欲探究每個氣息原件,是多麼複雜的事情。
而人的欲望好像是自然而然發生,但人心讓事件所產生出來的變化,遠比世界上變化的中的氣息渺小,作者想好好思考一番,那麼就從研究人心開始,那麼從古至今人心的說法很多,我來挑選幾項說道看看,例如典故,其一"願者上鉤":「旁觀者嘲漁夫,待時已久,無魚上鉤,為何坐待,漁夫答之:汝不是魚,怎知其不上鉤。」,其二"諸葛亮借風":「赤壁之戰;三國孔明諸葛亮,何以先知,問天借東風,以火攻連環船,趁其勢大敗魏國盛世。」,第一個故事中只有那個漁夫自己知道,他為什麼會想一直待在池邊等到他釣到他所謂的"願者上鉤的魚,而諸葛亮真的像神機妙算般的預測了天氣嗎?也只有當下他自己最明白,預先之決不及當下之決,當下之決不及天下之決,天決之時可創千千萬萬之決,作者我想攻破研番人心之路,必維繼我的生命,這時我就要再次牢記起這:「庶民維繼生命,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也,民以食為天下,以食以能,進食充體,飲水補能,日補三餐,解餓除勞,便能有其為。」。
"隨心所欲"看似人自然而然的作為,但也因此一些人的作為太特別,而這些作為太特別可能會威脅到人,人稱這些行為是錯誤、犯罪等等,這使人生活作息裡設計出來一種暫時的規則,這規則就是我們人拿來暫時掌控的法律,但法律卻需要增訂和修改,也就是如果人設的法律沒有百分之百的對與錯的區別,法律的平衡點確不是這麼有定值,那麼這些暫時被稱為"罪人"的人,只是作出他當下自身欲望的行為罷了,但有了人們暫時的法律,這些人就要面對法律的處罰,這讓追崇"隨心所欲"的作者我就會有可能常常遊有在人暫時設計的法律邊緣,因為想達到隨心所欲的作為,應該要不去想法律的事情了,但如果我想做的事情,法律判定給於死刑的處罰,我將有可能無法達成此追崇大業,因此只好有些事情還是必須暫時得跟著法律來。
換句話說,目前想要"隨心所欲",必須讓人所設計的法律有著真正的"定值",那著我方能知道我的作為界線為何,那麼就要好好的研究一種更困難的事情,這種事情作者我稱為"定值"。"定值"就是"是什麼",在人的法律裡事情有是對的、是錯的,但那也是人的假設法,事情的本身卻沒有對或錯的區別,人們暫時使用慣性的評判標準,但正確的"標準答案"實際上還是無解,例如一個人如果讚賞一件事情"很好"、"很棒"、"很美"等等,這件事情它本身的標準在哪?評判這件事可從任何角度,所以它所牽繞的將不會有一個定值,也就是人口中套出的形容詞"剛好",但"剛好"這種事要發生的機會很低。
以上多例總合結算後,我便自己悟出關於人心的道理,人遇違背己心忍而行,時常不能自己,是一種煎熬,情緒變化喜怒哀樂釋放,衷於心念之間,若能隨心所欲,心想立即,亦云完全以自己為中心,是一種至高境界,一個小小的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你知之、他知之,不及本知之。欲求至高境界,必受千萬之苦,無法一步至之,忍耐、等後、百思、承擔、壓力等如修煉之路,先當之急,無法如心如意,暫得過且過,沒有誰比誰厲害,只有誰比誰更了解自我,作者他嚮往的和追求的人生就是這"至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