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吃不下或者吃不完時韋誌很常會說「帶回家吃啊」,我若不是一口回絕,就是面有難色,「回家吃」這舉動在租屋處堪稱不可能的任務,因為不知道怎麼處理沒吃完的食物,我通常不在家吃飯,能在公司還是餐館完成就絕不會外帶,即使半夜吃的零食還是泡麵,也不想剩下來而選擇通通吃下肚,我的房間是房間,沒有廚餘容身之地。
唯一比較像「把租屋處當成家」的一點是「願意用自己的筷子,吃完了會洗」不過也不是什麼環保之類的理由,就是不想處理竹筷(垃圾)而已。
在台北倒垃圾實在是太難了,上班太早,下班又趕不上,忙起來垃圾可沒完沒了,只得假日在家守株待兔,哪也不去什麼人也不約就為了倒垃圾。我也曾經大包小包帶到公司,就只因為盼不到早點下班、假日放假可以倒垃圾的那天,索性將垃圾與怨氣丟還給公司。
即使現在終於可以理直氣壯以「我要回家倒垃圾」拒絕加班,還是非常小心翼翼不讓垃圾超出一袋,畢竟垃圾袋5L一個要1.8元、3L一個1.05元,能省則省,能擠就擠。談起垃圾塞爆的經驗我想自己追垃圾車的人都能侃侃而談,沒經驗的大概就是每天用漂亮紙袋裝家庭垃圾到捷運站和公車站,或是給室友添麻煩的討厭鬼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