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諮日常◇25】阿洪釣魚記:鄉村鯛篇

2022/01/15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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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
職業別:小律師,但在某種程度上屬養殖業。因為整座城市都是我的養殖場 (` 艸 ´)
鯛民
起源為古裝劇台詞「大膽刁民」,近幾年網路用語衍生為「鯛民」,意思近似奧客(或澳客)。
👇 此篇為阿洪到鄉下釣魚時,碰到的四隻魚兒們 👇

((此節為LINE對話內容....))


●某先生鯛:
律師你好,請問本票裁定提上訴,成功機率大嗎( ╹▽╹ )?
▲阿洪:
對本票裁定不服是要提抗告,不是提上訴。還有

我沒有在做線上諮詢 (×1) ,抱歉喔=_=。


●某先生鯛:
我就想知道提抗告的成功率呀,不然怎麼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咧<( ̄皿 ̄)>。
▲阿洪:
你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比較實際吧?

還有,我真的沒有在做線上諮詢 (×2) ,

麻煩你改天到民代服務處再問吧(+_+)b。
●某先生鯛:
吼油~~~你別那麼小氣啦~~(。•̀ᴗ-)✧,幫我研究一下咩。
((接著,傳來一堆圖片、錄音檔與其他文件))
▲阿洪:
痾................................(ー_ー゛)。
😵人客啊~~~您聽不懂國語嗎?還是我要翻譯成鯛魚語給您聽!
【延伸閱讀1: 為什麼不提供網路上免費法律諮詢】

●某弟弟鯛:
請問一下,我接到這個傳票【案由:肇事逃逸】,之後我應該怎麼做呢┐( ̄ヘ ̄)┌?
▲阿洪:
你要乖乖去開庭面對啊,是你做的就承認,不是你做的就否認,就這麼簡單(•‿•)d。
●某弟弟鯛:
對方現在說他身上一堆傷,要我賠錢給他,但我怎麼知道那些傷是不是他自己弄的┐(´д`)┌?
▲阿洪:
那你在事發當時,為什麼不留在現場做確認呢(‾.‾“)a?
●某弟弟鯛:
我當時很忙必須先離開,根本沒空理他。我們家的人都覺得,那些傷一定是對方自己製造的,就像仙人跳一樣要跟我敲詐(ب_ب)。
((很忙必須先離開.很忙必須先離開.很忙必須先離開.很忙必須先離開.很忙必須先離開.很忙必須先離開.很忙必須先離開.很忙必須先離開..........))
▲阿洪:
痾................................(─.─||)(冏到不能自我)
😵人客啊~~~就算你一秒好幾個億上下,撞到人還是要留在現場做確認啊!不然你會收到肇逃的傳票捏~~
【延伸閱讀2: 🚗小車禍大麻煩—交通事故處理建議表🚗】

●某阿姨鯛:
律師你好,我OOO介紹的,我有法律問題想要問→_→。
▲阿洪:
可以啊,我這禮拜某時段會去某民意代表服務處做諮詢,妳就過來問吧(๑•﹏•)。
●某阿姨鯛:
那邊太遠了啦,而且那個時段我碰巧有事←_←,你某日某時直接來我家吧,我家地址是@#$&×*...,就醬,掰((掛斷電話))。
▲阿洪心中OS:
痾.........................泥現在把我當成吳柏毅或粉紅熊貓嗎(~_~メ)。
😵 人客啊~~~不要隨便邀請我到妳家,我老婆會森77的啊(=m=)
【延伸閱讀3: 你很順便但我不隨便】

●某大哥鯛:
律師,我收到這個民事起訴狀,對方現在是想要怎樣( ̄ヘ ̄;)?
▲阿洪:
我看這個內容,是對方主張你家的房子蓋在他的土地上,他請求法院拆屋還地(?・・)σ。
●某大哥鯛:
那這樣我可以反告他嗎(ʘ言ʘ╬)?
▲阿洪:
蛤..........,你....要反告他(☉。☉)a?!
●某大哥鯛:
對啊,他害我家的房子蓋在他的土地上,導致我家房子可能要重蓋或被拆掉,這樣他不必賠我嗎 凸(✧Д✧)凸?
((他害我家的房子蓋在他的土地上.他害我家的房子蓋在他的土地上.他害我家的房子蓋在他的土地上.他害我家的房子蓋在他的土地上 .........))
▲阿洪:
你的主張感覺有點怪怪的(╯︵╰,)...。
●某大哥鯛:
那我之後就是寫訴狀去反駁對方的主張嗎ಠ_ಠ?
▲阿洪:
對,就把你想表達的都寫上去(´-﹏-`;)。
●某大哥鯛:
書記官說我的訴狀要寄一份給對方,是嗎(╬☉д⊙)?
▲阿洪:
對,法律規定是這樣沒錯(・_・;)。
●某大哥鯛:
故意不寄給對方會怎樣,他是可以咬我嗎(ノ ̄皿 ̄)ノ ⌒== ┫?
((他是可以咬我嗎.他是可以咬我嗎.他是可以咬我嗎.他是可以咬我嗎.他是可以咬我嗎.他是可以咬我嗎.他是可以咬我嗎.他是可以咬我嗎...........))
▲阿洪:
痾................................╮(╯_╰)╭。
😵人客啊~~~拆屋還地有例外情況可以主張,絕對不是用咬人來解決問題,但有中二問題必須先解決喔!

Be continued...((接下來還有城市鯛,未完待續....))

~法諮後碎念~

◆碎念1
正所謂「江湖在走、法律要懂」!
我認為法律的目的不完全是在保障懂法律的人,但因為法律講求證據,而且是一個專業的技術,了解法律的人當然比不了解的人具有優勢。
許多人會忽視掉免費服務中仍有「專業」,正如同我BLOG第一篇文章引言所述:⭐️「法律諮詢」是一種價值選擇、是一種回饋,但並不代表律師不專業(有些人覺得免費等於品質低廉),更不代表可以不用給予尊重與禮貌。而免費法諮律師沒有義務去回應、滿足更多的額度外的要求。

感謝大家的收看 希望今天法諮日常文章能搏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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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現場免費法律諮詢已經有10多年的時間,看過各種人生百態。 主要由:法諮日常、法庭日常、阿洪碎碎念、今晚想來點、每月免費法諮及其他,這六大類文章構成 而文章都是真人真事,分享法律諮詢有(ㄏㄠˇ )趣(ㄒㄧㄠ ˇ)人事物。 一來自娛(苦中作樂)、二來娛人 (有人說看我的廢文,覺得很紓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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