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
我從來都沒有用「自己賺的錢」繳過一毛所得稅(不是沒繳稅,只是並不是用自己賺的錢繳稅,後述)
甚至,每年還會有退稅的收入
如何才能夠繳更少,領更多?
是我每年都在想的事…(應該不是只有我在想吧…)
因為這陣子與一些人討論了這件事
發現有些朋友都對我的做法很感興趣
以下是小弟目前的做法
在此分享給大家(如果有錯請還鞭小力一些…)
基本上,因為小弟不是什麼有錢人,只是個小小窮宅
對我來說,用的上的所得稅公式,只有兩條(只有加法、減法與乘法,別怕~~)
公式1: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生活費差額 = 綜合所得淨額
公式2:股利及盈餘可抵減稅額 - (綜合所得淨額 x 稅率) = 應退還稅額
以前還有可愛的「可扣抵稅額」,沒有金額限制,能退的錢比較多
2019年後,只剩有天花版金額的「股利及盈餘可抵減稅額」
是以,要少繳多領
除了將想辦法將每年的「股利收入」增加到天花板之外(94萬左右)
只能想辦法讓「綜合所得淨額」與「稅率」越小越好
而所得「稅率」,又是跟著「綜合所得淨額」走的(540000以下5%,以上12%)
所以,依現行的法令,真正要考慮的目標
其實只有一個 → 那就是要降低「綜合所得淨額」
由公式1中,我們可以發現,要讓「綜合所得淨額」減到最少
需要這樣下手:
1、減少所得總額:為了繳比較少的稅,要你少賺一些,是不太實際的考量。如何找到「不會被國稅局扣稅」的收入,讓實際放到口袋的數字不會減少,但列在稅單上的數字變少,是這個項目所要做的功課。
2、增加免稅額:從上面的父母到下面的妻小,能報多少扶養全部拉進來(小三不算),把這個數字撐的越大越好。(1個人88000)
3、增加扣除額:基本上都是用一般扣除額,但如果有其它合計大於一般扣除額的支出(捐款、保險、醫藥與生育、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災害損失…等),那就可用列舉扣除額申報,如果你有大筆捐款或是保險…等費用,那麼就可以好好做一下功課,規畫評估要用那一種申報比較好(每年的遊戲規則都會修正喔~~)。
4、增加基本生活費差額:也是與扶養親屬的數量成正比,越多越好。(一樣,小三不算)
如果以上的操作都順利,那麼最後得出的「綜合所得淨額」就會降到最低
此時,再由公式二中
用每年股利帶來的可抵減稅額,幫你繳稅後(所以,我的所得稅都是我所投資的公司幫我繳的)
多的,就會變成退稅的金額,放回你的口袋裡
讓你每年多了一筆,額外的可用收入
以上
是小弟的小小心得
希望能夠幫上一些忙~~
如有錯漏還是需補充之處,再請多多指導…
期許
大家都能夠一年比一年繳的更少,領的更多
一起加油!!
#納稅是國民的義務_節稅是國民的權利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多做功課有好無壞
#小三只是單純的支出無法節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