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人民參審制) 直觀感受

2022/01/07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鎮重提醒請詳讀以下幾項 再讀內文
1.本小民法學基礎淺薄 原則上沒有深入了解一件事本不該妄加發言 不過正是因為如此 不會有太多艱深的法律理論 而是單純的邏輯性思考 想以最直觀的第一感受論述 另時間心力有限無法花時間深入了解 二主觀覺得沒什麼值的了解的地方 故如有不精確 不完整 之處請就當作 看笑話 當我在發發牢騷就好 或是單純的請益就好 或提出一些疑問點 供大家一起留意思索檢視
2.不帶任何政治色彩或立場 因為我覺得任何政黨(不僅包括台灣)做出這件事都不意外 以下皆出於個人主觀點
3.多以提問式 不做過多得評論闡述 留給大家客觀獨立思考 自行尋找屬於自己的答案 不要受文章影響 請自行判斷 也請不要自行帶入一些立場色彩 本文目的不是在挑起對立
會不會到這裡就沒人讀了......
簡述一下訴訟法 就不才所知有
陪審制
由經一定程序所挑選出符合一定資格的陪審(團)員 決定被告的 罪是否成立 由專業法官量刑
陪審制其時仍有一些可被人的討論的地方 如陪審僵局 或做出來的決定之正確性
參審制
由參審員參與審判 可對罪與刑的產生有影響
就我認知其核心價值 因該是補足 專業法官不足之處 畢竟法官也是人不可能方方面面都專業 很多時候專業經驗是需要一定的積壘的 如經濟犯罪 或其他特殊專業類行犯罪 如其中專家參審制 應是備受肯定的 因為可以補足 法官於法律領域外的不足之處 以提升判決之準確性 而人民參審制我不知道這個概念的核心價值為何意義為何
幾個簡單的問題
參選員的選任 要怎樣選任才能稱的上客觀公正的參審員 因為其心證對當事人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還有很多衍生的相關問題 如何才能選任出客觀讓人有信服力的參審員 提升判決的準確性 我覺得有很多很需要克服的問題 都準備完備了嗎
對專業法官(判決)的影響力什麼程度 法律是個專業技術是需要一定的專業培養的 法律的評價跟位受過專業訓練的人的感覺是有絕對的差異存在的 那麼勢必會出現以專業法官的角度跟人民的角度出現衝突的時候 到時該如何平衡誰該妥協 法官是不是還要幫參審員補補課 充實一下法律概念
就我觀察 僅是因為發生了一系列上了新聞的社會事件 進而產生了民意的風向(民怨) 不可否認的 很多法律的不足是藉由一些犧牲而改進的 如:王迎先 先生 許阿貴檢察官 第三人責任等 ﹝在此僅像這些人致上最深的敬意﹞ 但人民參審制給我的感覺更像把權利當糖果哄 安撫民眾 說人民法官的設置的目的 是為了增進人民對法院的信任感 讓其實際參與審判 說真得如果真的有心的人 可以上司法院去看 或著更直接的除特定案件 法院皆可開放觀審 那直接在法庭裝直播系統不是更方便 真的有其必要性嗎
難道今天對醫療不信任 醫生在動手術 或開處方時 也要請一群民眾進來看 一起跟專業的外科醫生討論該如何動刀 該切多少
在我看來彷彿有里民大會 宗族祠堂 的味道 這樣真的是專業的進步嗎 退一萬步說 起碼因該也是先建立完備的專家參審制 再評估是否建立人民參審制吧 為什麼專家參審制的重要性 來的比人民參審制低 其順位會排在後面
真得很想知道各個台灣或各個國家的 訴訟法大師第一眼聽到 這個件事是什麼反應
再次強調 無任何政治立場 也不懂政治 主觀覺得任政黨都會做出安撫民心順應民意的事(而民意的背後是..............) 可能也有其必要性吧 對政治真的不了解
亂寫阿龍
亂寫阿龍
記不得上次自由創作是何時了 只記得不想再為特定目的創作而放下了筆 光陰荏苒 見聞了許多 經歷了許多 也積壓了許多 於是再次拿起筆 想充分享受自由創作的樂趣 故無特定主題 文體 對於創作跟平台都只是個素人 可能略顯凌亂 但還是歡迎大家 走過路過不要放過 來阿龍的小格子逛逛 看看有沒有什麼喜歡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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