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勤選擇幾乎都是小折+火車,所以在路上與汽機車搶道的時間比較多,而台灣交通也一如既往地混亂:一堆人都急著上大號似的。
現代生活人和人之間的距離,大眾都有的共同心得,大抵就是「距離感」比較多了:可是騎單車在路上,真的一點都不這麼認為。
一堆人都跟你很熟似地,一股腦地往你身邊衝啊衝的。
早在十多年前就有單車族提出的口號,宣導動力駕駛工具都可以禮讓單車族「1.5公尺以上的距離」:畢竟動力來源一個是每分鐘幾千轉的機器,一個則是每小時時速不到40公里(取平均值)的人肉踩踏,在速差這麼多、以及單車族瞬間變速遠離風險的能力不高的前提下,這樣才對於單車族的生命身體安全有一點程度上的保障。
但畢竟這種行為上的改變,和單車族以外的人的自身利益無直接相關,加上僅僅只是口號上宣導,所以十多年後,一切狀況都如十年前一樣。
國中歷史提及臺灣祖先當初從大陸橫渡有「黑水溝」之稱的台灣海峽,是具備冒險犯難精神的勇敢行為;而在幾百年後的現代台灣,交通上依舊可以察覺到台灣人這種不畏艱難的勇敢:
不管當下的車距和時速是否安全,就勇敢地向前衝衝衝,黏著緊緊、衝得快快(不管是左右車距,還是與前車車距,都是一樣),為了錢淹腳目,就奮力向前。
然後等到海水退的那一天(或許是台灣海峽的黑水溝水),就知道誰沒穿褲子了:危險駕駛的行為,這一輩子不會天天出車禍,但總有機會會遇到一次。
就單車族而已,這種危險甚至是更大的,因為真的沒有大多瞬間的動力可以幫助自己逃離突然向你疾駛而來的汽機車,所以在他人始終無法和你保持安全車距(當然指的是「左右車之間」,單車只會被汽機車追過,沒有前後車距的問題)的狀況下,單車族真的不用客氣給自己與右側路邊的車距留太窄的距離,一方面可以預防突如其來的路邊人事物的冒出(小貓小狗小朋友大朋友,或是偶爾脫線開車門開太快開太寬的停車郎),一方面也可以在這些路邊人事物冒出之瞬間,不太會因為閃避而讓自己落入左後汽機車的「狙擊標的」內。
這些和你麻吉的要死的陌生汽機車駕駛,因為距離離得實在太近,所以在出現突發狀況時,不會救單車族一把,只會「過失」追撞而已。
PS:「自私自利」是天性,沒有人不替自己(自己這一群)想的,但也往往會因為身處自私自利之中而不自覺,在大到一定程度後,在出了事後反噬到自己:
道路交通安全的案例就可以做為說明之一。
而自私自利的程度加強再加強的描述,在一大早的趕車的大眾身上,也真的充分詮釋。
PS:傍晚看到前幾天酒駕被撞飛的一家四口影片,真有夠靠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