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過農曆新年,先跟大家拜個早年~
身邊的親朋好友、道長們都開始放假回家了。所以決定律師不是魔法師的BLOG暫時不發法諮樂澀奇耙文了。
BUT!因為再過2個禮拜會發生一個很重要的日子,所以我決定不定期PO個人夫求生記....
話說104年02月14日。是情人節。也是我登記結婚的日子。
我和L結婚大小事幾乎都是L決定的,話說喜宴完之後她跟我說
●L:
欸,趁著這星期六有空我們去戶政辦一下登記吧
▲阿洪:
噢,好啊~反正假日那天有空
於是我自認為很隨興、很平凡的假日,很隨興的到戶政事務所辦完登記婚,很隨興的到行天宮外頭的早餐店。看著L一邊吃飯一邊滑手機
▲阿洪:
妳在幹什麼?怎麼一邊吃飯一邊滑手機的
●L:
嗯,拿去看~
噢!對了,我已經TAG你了,不用太謝謝我。
▲阿洪:
................................
📷
後來L在她的臉書上寫了一段話:
2014
No matter what you're going through, it's always better if you have people to share it with.
~不管你經歷了什麼,有人和你分享總是更好的!
黃小琥 伴
(作詞:姚若龍 /作曲:于曉光、李偉菘/編曲:Terence Teo)
如果 命運可以訂做
如果 有另一次選擇
我想我 還是會 把手讓你緊握 快樂地陪你去坎坷
就算 你有天變落魄 就算 你老得不能動
我想我 還是會 挽著你看日落
你的心疼在淚光中 嘴巴上 彼此嫌麻煩 眼神中 關懷那麼滿
沒說愛 卻早已認定一輩子的伴
在人前 從來不浪漫
在心中 卻總為對方打算
最懂的人最暖的伴
就算 我以後變囉嗦
就算 我老了有病痛
我想你 還是會 照顧我到最後
隱藏脆弱不眠不休 沒有辛酸 沒有遺憾
什麼是陪伴 什麼是心安
你是答案
♡♡♡♡♡♡♡♡♡♡♡♡♡♡♡♡♡♡♡♡♡♡♡♡♡♡♡♡♡♡♡♡♡♡♡♡
★【法律小常識—結婚/儀式婚/登記婚】
■
民國97年5月23日以前結婚的當事人
其結婚應符合修正前
民法第982條規定之
公開儀式及
2人以上見證人。
■民國97年5月23日
以後結婚的當事人
其結婚應符合修正後
民法第982條規定之形式要件,包括應有
書面、
2人以上證人簽名,且雙方當事人應向
戶政機關作
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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