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週六上午要上學、中學生每天都得穿制服的年代。事情發生在清明節,我就讀私立中學,國三。
距離高中聯考還有三個多月,和同學蒨約好了假日到校讀書。
當天是星期四,雖是假日,我仍依照學校規定,穿上綠衣、黑百摺裙所謂童軍服,頂著一頭西瓜皮,套上白襪黑皮鞋,從家裡走十五分鐘的路程到校。
當時的校園劃分成高中部和國中部,連校門也分開。邁進國中部大門後,入眼的即是男生班大樓,而我們這棟位於校園盡頭的女生教室,與他們隔著操場,平日男女分治,兩不相干。
走過牆外的幾棵木麻黃,我和蒨在大門口碰面,一同穿越操場,步入女生大樓二樓樓梯旁的空教室,打開所有門窗,接著各據一桌,埋首苦讀。讀一陣子就小聊幾句,再各自努力。
不知過了多久,我跟蒨說,我去上廁所哦。廁所在一、二樓之間,步出教室,右轉,下半層樓,進了廁所入口;關門,拉起裙子,褪下內褲,蹲下。
門上那一小方毛玻璃似有黑影閃過?眼花吧?
待我沖了水,打開門,邁出右腳,還來不及跨出左腳,左方已經有人欺我身後;他左臂勾住我頸項、逼我後腦勺緊貼著他的胸口,右手持水果刀,刀身距離我的右頸前約兩個拳頭。
驚愕中,我瞥見他的襯衫衣袖,白底藍格線,是男生下一屆才改款的制服,是學弟!可是這裡是學校耶!他竟敢大白天穿制服在學校挾持我,一定是變態!
我急說:「我又不認識你,你要幹什麼?」他沒回話。心臟愈跳愈快,懇求他:「拜託你,我跟你無冤無仇。你放開我好不好?」還是不出聲,並且繼續架著我,退往廁所裡。
不行!如果真的被他拉進廁所,後果不堪設想。這時我突然感到憤怒,這廝竟然毫不理會我的哀求,跟他拼了!我要搶下刀子!但,他的手已經握滿刀柄,當下來不及仔細思考,我的右手猛然握住刀刃;我只想搶下刀子。
一滴,兩滴,三滴......鮮血一滴滴落在地上,越滴越快。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終於開口了。「那你還不趕快放開我?」他鬆開手臂,我一脫身馬上轉身看他,他迅速將水果刀放在廁所隔牆上方;我右拇指下方掌根處那與腕橫紋平行的傷口直淌血,真皮層已劃開,原來肌肉層長這樣,之前只能憑課本圖片想像。
我瞄向他制服繡學號處,一年級,也看到班別、姓名了。直視他,問:「你為什麼這樣做?」血還在滴,好像不是很痛,走到廁所入口旁的洗手檯,清洗傷口,再轉身向他:「為什麼?」他看到我的手一直滴血(即使我的左手緊握著右手傷口),拆下他繫的黑領帶給我,我用領帶包紮傷口;紮好後正式「訊問」。
他說,你知道某某老師嗎?「當然知道啊,我們用的生物自修就是他編寫的。」「他是我們的生物和健康教育老師。這學期開學的時候,老師說,只要我們在五月底前,可以自己做出生物或健康教育的相關實驗,寫出實驗報告,交給他,如果他看了很滿意,那一科的學期成績就給一百分。我上學期是我們班的第五名,我很想拿到那一百分。」「班上有個同學,他爸爸是醫生,已經協助他做了一個植物的實驗,他也寫了報告交給老師了,老師很滿意,所以我有點急;我想到,人不是在緊急狀況下,會分泌大量的腎上腺素嗎?所以我想實驗看看,如果在這種危險的情況下,人會有什麼反應?我希望透過實驗可以拿到那一百分。」他告訴我,他兩年後還想去台北考高中聯考,希望可以考上建中。
什麼?為了做實驗?
「你這樣做太危險了!還好我只是手受傷,如果發生更嚴重的事,甚至出人命,那不是得不償失嗎?你可以答應我別再拿人當實驗了嗎?」 「嗯。」
我想起學校對我們的嚴格管教,嚴格到外頭還謠傳,我們學校的男生和女生講話會被記過,這當然不是真的;但如果是男學生躲在女廁用水果刀傷了女學生,就算不退學也會記過吧?
「這件事就算了,我不會跟老師和學校說。領帶我洗好後再還你。」
「沒關係,不用還我,我有很多條領帶。」
這時,因為上廁所遲遲未歸,蒨來廁所瞧瞧,見我和一男生聊天,滿臉問號。我如此如此這般這般地跟她描述始末。直至在校門口道別時,蒨依然臉色慘白。
回家的路上,一路忖度:如果爸媽問起傷口,該怎麼說?
回到家,原來還遮遮掩掩,但傷口疼將起來,母親說,你怎麼了?
「我關窗時太大力,沒看到窗戶上有凸起的釘子,被劃傷了。」(原來我有扯謊的天賦。)媽媽一看傷口,驚叫:「哎呀!這傷口太深了,不縫不行!」趕緊帶我到附近的郭外科診所。
醫生打了麻藥,傷口一麻就不痛了。好奇的看著針線在傷口上穿梭,心想:「這傷口,醫生一定知道是刀傷。」但他也沒戳破我。一旁的母親淚水在眼眶打轉,不敢看我的手傷。
傷口癒合期間丶甚至癒合後一直很癢。黑領帶被我丟到學校的垃圾場,那位學弟從此也沒有再聯繫,不知他是否如願考上建中?
受傷的過程,我對父母撒了謊,但當同學看到我包覆紗布的右掌而詢問時,我毫無忌諱,坦白陳述。我猜,老師可能也從同學口中輾轉知道真相,但她也沒說什麼。(她能說什麼呢?)
那道傷疤,就這樣長成一抹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