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庫議題回顧|迫遷、勞權、移工、環境、人權、教育

2022/02/14閱讀時間約 16 分鐘
文/公庫團隊
新年快樂!公庫祝各位讀者新年快樂、平安健康!公庫也期許自己可以一直站在弱勢者的角度,讓他們能有完整發聲的管道,當他們爭取身而為人的基本權利時,都能被看見、被關注、被落實。
2021年疫情壟罩全台灣,但是社會不公義卻未曾停止。許多人透過線上倡議,或冒著風險在街頭用各種行動奮力對抗。
公庫在過年期間一連六天,將議題分為:【迫遷、勞權、移工、環境、人權、教育】,帶您回顧過去一年的各類議題,看看哪些議題跟著我們一起跨年......
【迫遷】
#社子島開發案-柯文哲:輾過去
去年11月9日台北市議會總質詢時,市長柯文哲針對任內是否公告社子島的區段徵收計畫,回應「社子島一定要輾過去,不能再功虧一簣」惹議。今年1月19日,歷時超過五年的社子島開發案二階環評無異議通過,社子島自救會難過且憤怒,表示長期以來呼籲保留既有聚落、提出替代方案皆不被採納,環評疏漏問題也被輕放,根本是「政治踐踏專業」,後續將提起訴訟。
#台中太平番仔路庄案
太平番仔路庄44戶居民與建商因土地所有權爭議纏訟46年,建商聲請強制執行要求居民「拆屋還地」,居民分別於去年1月7日、18日號召阻擋法院履勘程序成功。未料,8月8日自救會主委林秀芬家祖厝卻遭當地里長藉口「修水管」而突襲強拆。由於多組訴訟陸續敗訴,今年農曆年後,居民將再度面臨法院履勘的命運。
#桃園綠捷4不同意戶反徵收
桃園捷運綠線G09站體土地徵收案,3月3日在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進行審議。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不同意徵收戶會前召開記者會,批評桃園市政府2014年通過環評時,承諾工程範圍不納入G09站,2018年卻「背棄居民承諾」重新將G09站納回開發,重新徵收站體範圍的住戶,官員甚至半恫嚇「若不同意開發,政府還是有辦法徵收」。
#南鐵半拆戶黃家遭強拆
南鐵案迫遷戶黃春香家,近一年爭取「原梯保留」未果,去年8月20日遭交通部鐵道局三度強拆。行政院及交通部曾經承諾,在提出確切方案及提供計畫資料前「不會強拆、斷水電」,然而20日當天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指揮300名警力在凌晨三點破門而入,率先強制抬離現場記者,而後拖行聲援者。隔天聲援者回到黃家門口靜坐晚會,未有衝突行動,卻被警方以違反《集遊法》將所有人強制綁束帶限制行動3小時。
#旱溪無水患仍徵收土地治水
台中市烏日前竹區段徵收案,內政部2018年准予徵收,但2020年監察院針對經濟部水利署、行政院、內政部、台中市政府等單位提出糾正案,指出此案諸多程序違法,如違反《都市計畫法》、未做環評等。自救會長張金城強調,內政部2001年核定時,以「另闢旱溪河道、整治水患」為名進行徵收,但整治河道僅需5.3公頃,中市府卻擴徵至110.7公頃,況且2009年水利署整治河道後解決水患,「已失去徵收必要性」。
【疫情下的勞權】
#血汗物流 #資動部
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本應替勞工把關的勞動部卻接連惡化勞動條件,先是在5月17日以「天災事變」為由,開放製造業、物流業、通路商等民生產業可超時加班,並停止一例一休、國定假日、特休等;6月8日又將製造業、批發業、零售業、倉儲業等行業的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至8小時。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更是多次抗議,批評勞動部逼勞工在「染疫病倒」和「過勞累倒」之間做選擇。
#美麗華工會
去年5月,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無預警將企業分割為四家子公司,並以《企業併購法》中新舊雇主的商定留用權,大量解雇美麗華工會幹部而引起罷工。這場自5月11日起,為期105天的罷工恰巧碰上最艱困的疫情三級警戒,更突破「台灣解嚴後非關廠罷工最長紀錄」。
罷工結束後,工會仍持續遭到資方打壓與追殺。罷工期間原為保障會員權益而改組為「暨子公司企業工會」產生了新的問題。資方對外宣稱「本公司無工會」,召開勞資會議通過變形工時,新北市勞工局解釋:改組後的工會已不屬於任何一家子公司的工會,因此資方並未違法……
#喬友大火消防員殉職
去年6月30日晚間彰化喬友大樓發生火災,波及位於同棟大樓作為防疫旅館的「百香果旅社」,總計造成4死22傷,死亡人員包括3名防疫旅館住客,以及彰化縣消防局東區分隊隊員陳志帆。距離殉職案超過5個月,彰化縣府仍未提出具體檢討內容,並稱「刑事調查不公開」拒絕回應,而內政部消防署的調查會更是龜速、屢次延期。民團再度訴求「消防員組工會」,而與台灣處境類似的南韓消防員在7月順利組成工會,公庫也跨國訪談製作系列專題
#外送員組工會
去年3月起兩大外送平台陸續減薪超過3成,造成外送員「送越多領越少」的窘境,資方可以片面更動勞動條件、外送員卻沒有協商餘地。因此,多家外送平台外送員去年4月宣布籌組「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盼能團結與資方協商爭取勞權。去年10月,工會更揭露業者的「黑箱計薪法」,並分享疫情期間外送員的染疫風險與爭取勞權過程。
#夜間工作權零保障
去年8月20日大法官作出<釋字807>,認定《勞基法》第49條第1項「雇主不得要求女性勞工夜間(晚上10點至清晨6點)工作,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者不在此限」,違反憲法保障的「性別平等」,自解釋公布起立即失效。勞團雖認同「性別平權」,但憂心勞工將立即失去夜間保障,要求應盡速修法使不分性別勞工均受夜間工作保障,並保留「工會同意權」等。今年1月27日勞動部預告修法《勞動基準法》,擬將夜間工作保障規定擴大適用至男性,但條文中將「工會同意權」刪除。
【移工】
這些「熟悉的陌生人」長期從事台灣人不願意做的工作,而疫情仿若一面「照妖鏡」,照出了長照制度、移工政策的不足,也照出了各種「歧視」。
#歧視性政策 #禁止移工跨業
新冠疫情導致移工出入境困難,台日韓三國出現嚴重的長照缺工問題。台灣政府祭出各種「限縮、圍堵」政策來應對缺工、搶工現象,而非提升移工勞動條件留住移工。去年疫情期間,勞動部先是限制移工自6月6日至7月13日,暫緩全台移工轉換雇主。導致不少移工面臨37天內毫無收入、無紓困補助,還得自負風險徒增滯留在台的費用,被批評是「歧視性政策」,美其名減少人員流動,而逃避改善移工施打疫苗、分流排班等防疫措施。
此外,勞動部針對2千多名外籍看護工跳槽到有《勞基法》保障的製造業工作的「洗工現象」,於去年8月底修法「禁止移工跨業轉換」,除非連續兩周找不到同業雇主承接,才可跨業轉換,被移工團體批評是「勞權大退步」,不但無法減輕長照家庭負擔,更凸顯政府逃避長照政策的漏洞。
#家服法 #家務移工盼立法保障
由於只有工廠移工才受《勞基法》保障享有基本薪資、工時限制、休假、勞保等勞動條件,多數看護工才想跨業為廠工。看護工至今毫無任何法令保障,根據2020年勞動部調查,家務移工平均工時10.4小時,高達34.4%(約8萬人)3年內完全沒休假,薪資只有1萬7千元,且因工作場所就在雇主家中,還容易發生性騷擾、性侵害等事件。移工團體去年3月將民間版《家事服務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呼籲行政院負起監督責任,盡速提出政院版草案以利法案推動,而勞動部表示「另立專法有困難」。
#移工禁足令 #京元電子
「確診哪來的人權?」去年6月初苗栗竹南3家科技廠陸續爆發群聚染疫事件,分別有本國勞工及移工確診,又因資方未改善移工宿舍群聚及多國語言防疫資訊不足,造成200多位移工確診。6月7日苗栗縣長徐耀昌宣布,針對縣內移工實施「禁足令」,甚至6月15日開始,不分縣內外移工皆禁止在「非上下班時段」單獨外出。移工團體與苗栗青年團體、縣議員開記者會,抨擊苗縣府禁足令是歧視性的作法,對防疫無效之外還引發全台獵巫。
▎更多[移工]議題:民團籲開放無證移民工免費接種
【環境】
#反苗栗坤輿掩埋場
爭議20多年的苗栗造橋鄉龍昇村「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因「鄰近灌溉水源」、「行政程序瑕疵」、「黑道介入」等而備受爭議,居民擔憂水源汙染自去年1月5日起在掩埋場入口「埋鍋造飯」,上百居民還曾肉身阻擋卡車及怪手入場。12月底縣府再度同意坤輿恢復試運轉,自12月27日至今年1月28日可傾倒2千多公噸廢棄物,然隔日便爆發坤輿派出近百名黑衣保全與居民肢體衝突,5名自救會長輩受傷。自救會成功守過了1月28日的試運轉期限,但坤輿的「同意設置許可」仍有效,直到9月才能真正放心….
#屏東石頭營 #抗議光電廠破壞二戰遺跡
「不是反對綠能,而是反對選址錯誤的綠能!」屏東居民抗議「屏東枋寮太陽能光電發電廠開發計畫」在當地砍樹種電,還恐破壞二戰日軍遺跡「石頭營」。捍衛石頭營聯盟也曾至業者投資公司之一的友達光電公司門口丟墊板抗議。去年4月,公庫記者洪育增實地深入石頭營坑道,帶來第一手的系列專題報導。
#農地違章工廠
新版《工廠管理輔導法》上路近兩年,屢遭批評怠慢落實執法,例如各縣市政府收取20億元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但全台農地違章僅拆6間,以最嚴重的彰化縣為例,收取將近6億元但3,700間違章中沒拆半間。此外,規定「新增建即報即拆」但違章數量卻持續增加;「中高汙染違章工廠」的數量仍是黑數;今年3月20日起未申請納管的工廠將被執行斷水斷電,但仍有2萬間未申請等問題重重。
#礦業法
去年9月16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亞洲水泥應撤銷礦權20年,太魯閣族人勝訴,但根據現行《礦業法》中的「霸王條款」第13條規定「礦權准駁期間其採礦權仍為存續」,因此亞泥不受影響、免停工。經濟部宣布亞泥回到礦權「申請中」程序,原住民族權益仍恐受損。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多位民進黨立委曾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盡速將政院版草案送立院審查。立委林淑芬強調「未達成共識並非事實,目前修法所遭遇到的困難是執政單位有無修法決心而已」。
#藻礁與三接
今年1月19日環保署針對2020年3月中油工作船東坪8號,因海象因素斷纜擱淺於大潭藻礁,造成0.58公頃藻礁遭刮除一案,召開第三次因應對策初審,結論修正通過。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強調,若再度發生擱淺意外三接應停工或暫停卸收,否則違反原環評承諾;去年5月政府已承諾中油三接「不浚挖、不造地」,但中油仍有「先圍堤後浚挖」之記載,要求應修正刪除。雖然「三接遷離藻礁」公投失敗,但針對正進行環差審查的行政院「外推方案」,聯盟將持續監督並強調不應再有其它擴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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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
#香港
反送中後的清算浪潮,持續席捲香港民主派與媒體。去年1月6日千名港警以觸犯《港版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53名參與立法會初選的民主派人士,並搜查民意調查機構及四家媒體,被稱為「港版美麗島事件」。繼6月《蘋果日報》高層遭逮捕起訴、於6月24日停刊後,壹傳媒集團宣布7月1日起停止運作。港國安處12月29日又以觸犯「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網媒《立場新聞》6名高層,下午《立場》宣布停止營運。相隔四日,網媒《眾新聞》也宣布1月4日起停止運作。
#原住民獵人 #王光祿案
去年520總統蔡英文宣布特赦布農族獵人Talum Suqluman(王光祿),並「免除其刑之執行」。此案從2013年事發至今,歷經判刑、非常上訴、釋憲、特赦等歷程,律師團認為特赦雖能免除刑責,但同時仍認定Talum在法律上是個「有罪的人」。為了爭取原民獵人應有的狩獵文化權,律師團代表謝孟羽表示,訴訟將力求Talum「無罪」,積極推動「原住民族狩獵專法」等,落實原民獵人應有的保障。公庫也針對此案製作懶人包
#邱和順冤案
「台灣司法史上遭羈押最久死刑犯」邱和順今年62歲,苗栗竹南人。27歲時被控共同犯下1987年「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以及「新竹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在2011年死刑定讞。此案充滿眾多瑕疵及爭議,包括法院判決死刑的根據建立在警方多次刑求後取得的「自白」,即便有退休員警證實邱曾遭刑求灌辣椒、坐冰塊等,法院仍無意重新審理此案。救援團體窮盡各種救濟管道,包含提出再審、非常上訴、聲請釋憲等未果,自2020年起連署呼籲「總統特赦」,至今府方仍未給予正面回應。
#王信福冤案
檢警首次承認丟失證物!王信福案死刑定讞已滿十年,救援團體認為此案疑點重重,包括凶槍上並無王信福的指紋、目擊證人遭刑求逼供、關鍵證物遺失等,因此去年5月依新設《最高檢察署辦理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申請審查,卻收到最高檢表示「關鍵錄音帶14卷無留存、卷宗遺失、扣案手槍不用驗」而拒絕受理,讓團體深感荒謬。由於檢察系統首次承認證物遺失,因此團體也要求監察院,調查檢警單位未依規定保存死刑案證物的過失。
#中壢警濫權盤查案
藝術家詹慧玲去年4月在桃園中壢車站附近遇到一名葉姓員警濫權盤查,詹慧玲因拒絕回應該員警私人問題及去向遭到限制行動自由,甚至被該員警搶奪手機、遭「大外割」暴力壓制,隨後被以「妨害公務」罪名上銬帶至派出所並移送地檢署,限制自由長達9小時。詹事後向葉姓員警提告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告訴,桃園地檢署10月偵結,對雙方均不予起訴處分。
【教育】

如同全台師生「娘家」般存在的「教育部」,在面對師生權益受損時,又做了什麼才讓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都頻繁到教育部門口抗議呢?
#康寧師生抗議教育部迎財團入主
康寧大學因南部校區財務問題,2020年11月教育部向法院聲請解除私校董事,改由「公益董事」接管校務。本為美意,然康寧師生聽聞中信金等財團欲入主董事會,且教育部在校內師生籌組推選小組時,突然發函要求「重新改選」,並擬定草案允許「董事群組報名、捐資承諾」等,質疑教育部將康寧36億元校產送給財團,而師生恐將面臨停招、被迫轉學失業等慘況。
#私校退場:稻江台觀停辦
教育部去年6月先後核准兩所私校停辦,「嘉義縣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及「花蓮縣臺灣觀光學院」分別在7/31及9/1起停辦,兩校扣除109學年度畢業生後,稻江剩64名學生,臺觀剩108名學生。兩所學校師生自2020年起陸續上街抗議校方無預警宣布停辦,批評校方、董事會未保障在校生「原校畢業」權利,還遭到惡意清空師生,高教工會更批評教育部護航董事會,使其霸佔數億元校產。
#重點領域產學條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去年3月審議《國家重點領域產學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允許國立大學與特定企業合作,在校內設立企業可完全掌控的「研究學院」,包括院長、所長、教師聘用、學業制度、學雜費等都可由企業自由指派與調整,還不需將收益回饋給學校。高教工會批評是「將大學割讓給企業當殖民地」,從草案擬定到進入審議未召開任何公聽會,擔憂破壞大學自治、侵害國有財產,呼籲立法院暫緩審議,不過該案仍於去年5月14日三讀通過。
#私校退場條例
今年1月立法院進行臨時會,將具高度爭議的《私校退場條例》排入議程,草案仍保留辦學不佳的「專案輔導學校」在3年內私校董事可改制或改辦的利益空間,輕易規避「改派公益董事、校產歸公」的規定,立院協商中甚至傳出私校退場後可將校產「捐贈給私校興學基金會」等「校產歸私」而引發反彈。全教總與高教工會發布聯合聲明,堅決反對「假退場、真圖利」,要求國會嚴審。1月27日立院臨時會結果出爐,經朝野黨團協商,本案將列為第五會期優先審議法案。
#旋轉門條款 #私校門神
教育部長潘文忠在2016年公開表示將修改《教育部組織法》,制定「旋轉門條款」,要求高層公務員退休或離職後3年內不能轉任私立大學董事或校長。然高教工會去年10月開記者會痛批,除了該修法「胎死腹中」,近25年更有多達33位教育部官員轉任私立大學董事、校長、副校長與教授等,其中10位更是在潘文忠任內產生。這些「私校門神」過去皆負責學校評鑑、補助款事務的教育部長、次長、主秘等,退休後擔任私立大學要職,恐有不當利益輸送問題,也將影響私校競爭經費申請的公平性及師生的受教權和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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