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心理分析】:香港反送中運動的警察暴力

2022/02/28閱讀時間約 13 分鐘
改寫自108學年(上)通識課「群眾心理分析」期末報告。課堂以「頗析納粹大屠殺背後的集體心理機制」為主軸,透過性格說、情境說、超我說三個面向來檢視,讓我們去理解「集體迫害」是如何基於背後的這些心理作用而發生的。
  發生納粹大屠殺的教訓後,各地還是出現了許多鎮壓、種族屠殺、軍隊霸凌。回顧近日生活周遭發生的事情,我最有感的莫過於在鄰近的香港發生的衝突中,被描繪成暴力、失控的香港警察,為何「香港人」警察會對香港人民做出超越合理範圍的攻擊行為?為何沒有警察站出來認為同夥這麼做太超過了嗎?[註1]警察們集體的心裡狀態是什麼?因此這篇報告想要分析香港警察的集體心理狀態,去解釋他們這些暴力行爲背後的心理因素,並且思考在二十一世紀的當代,我們可以如何避免權力濫用的情形。
圖片來源:https://www.ntdtv.com/b5/2019/10/19/a102689195.html

事件回顧

  2019年二月,香港政府正式宣佈修改《逃犯條例》。修例後,若港人涉嫌在異地犯罪,香港可應要求將逃犯引渡到任何司法管轄區,此修法引起了社會的疑慮和擔憂,特別是恐懼日後該法會被當成移交政治犯到大陸的手段,加上程序上、必要性上的爭議,引發了後續一連串香港公民走上街頭抗爭的社會運動。
  運動在政府消極回應之下越發激烈。警方的武力增,發射百枚催淚彈,甚至發生外界揣測「警黑勾結」的「元朗事件」。八月,有女性右眼被布袋彈射擊恐失明、警方近距離向民眾射擊鎮暴子彈,月底警方出動水炮車驅散人群、逮補「非法集結」的暴動者。九月初,雖然特首同意「撤回」逃犯條例,然而這無法平息香港人民的憤怒。雖然激進的示威者也會以磚頭、汽油彈攻擊警方,但同時也發生多起「中實彈」、「性暴力」、「警棍圍毆、攻擊頭部」 、「投擲過量催淚彈」等等警察對人民的暴力事件。
  香港中文大學的民調中心認為:群眾抗爭的目標早已悄悄改變,對於「為何出來遊行?」的回答,從六月「撤銷逃犯條例」為到七月的元朗事件以後,轉為「對警方示威手法表達不滿」。根據聯合國、《華盛頓郵報》的專家分析,港警許多武力行為已超越國際合理標準。

港警的群眾心理分析

  反送中風波中,香港人民走上街頭,除了抗議「逃犯條例」的修訂外,還包含了對於過程中「警察、政府處理事情的態度」的不滿,以及對於政府權力的不信任。以下透過課程其中兩個分析主軸:情境說、超我說,來分析香港警察背後的心理機制。

情境說

  課程中談到對於人「作惡」的解釋,可以從人格、情境、超我三方面解釋。而情境說則是歸咎於處於特定的社會結構,比如需要服從權威的情境,若在結構中卻不思考,任憑命令、或是系統中情境的運作,就很有可能做出違反道德的事。以下挑選幾個情境說主題內,幾個可以解釋的概念:
  • 代理人心態(agentic state)
根據史丹利.米爾格蘭(Stanley Milgram)的《服從權威:有多少罪惡,假服從之名而行?》,社會為了能夠良好運作而有了「階序結構」,每個層級分子會放棄部分自我管控能力,讓上級取得控制權,以維持系統的運作一致。於是當服從者加入權威系統之後,不再追求自己的目的,而是成為了他人的代理者,個人不再認為要為自己的行動負責,就處於「代理人心態中」
米格爾的理論來自於著名的「電擊實驗」,結果發現有超過六成的受試者服從將電擊程度調至最高
  站在前線的香港警察具有代理人心態特徵-「接受具有正當性的權威所提供的行動定義」。如林鄭月娥在平安夜的臉書發文:「自私的暴徒在節日期間漫無目的地進行破壞,完全罔顧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特區政府必定全力遏止暴力,令所有違法的人面對應得的後果……」,警察們並以「暴徒」稱運動上示威者:「沒有暴徒的惡行,社會才能回復安寧。市民大眾切勿對暴力視而不見,要齊聲向暴力說不
  他們可能會產生:「是上級要我去鎮壓那些『暴徒』,不是「我」的責任,而且也不會因為過度施暴而受到懲罰」這樣的想法,甚至去合理化自身的暴力行為。就目前結果來看即是如此,示威者有上萬名被拘捕,然而警方只有80多人被記過,無一人須負刑事責任。
  • 去人性化
菲利普.金巴多(Philip Zimbardo)在《路西法效應》中談到對監獄實驗的反省,他用多個概念去解釋人們由「天使」變「惡魔」的過程。其中「去人性化的生態」在實驗中使得獄卒不把囚犯當成和常人一樣具有情感的同類,而是可以隨意對待的「他者」。
史丹佛監獄實驗(1971),由一群人扮演獄警、囚徒,觀察人性如何在情境下發生改變
  在警民衝突中,可以看到警察將示威者視為「蟑螂」:8月4日,基層警員工會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發表聲明,譴責示威者以遊行示威、表達訴求之名「肆意作暴力及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稱這種行為「與蟑螂無異」。
  香港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指出,暴力的語言是暴力行為的根源,現在香港警方將稱示威者為「甴曱」(蟑螂)幾乎已經成為了警隊的一種文化,這是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他說:「警察這樣去非人化稱呼示威者,在執法時便不再把他們當成人看待。
  稱呼為「蟑螂」的嚴重性不只是單純言語上的侮辱問題,而是涉及到如何去「看待」、「對待」示威者,把他們變成可以隨意宰制的「他者」。
  • 匿名性與去個人化
《路西法效應》中監獄實驗的另一個概念,由於規定與給予角色的權力,以及制服、面具等裝備,促成匿名性的出現,並且降低了個人責任歸屬。當人在情境中覺得自己擁有匿名性(沒有人會意識到他們的真實身份),會助長反社會行為。
  在港警的例子中,可以發現他們除了是「代理人」之外,身穿制服執行公務的他們,所作所為代表的是「政府」這個集體,而非「某警察」,這種「去個人化」的情形,容易使得警察失去個人責任感。
圖片來源:https://www.storm.mg/article/1790358
  實際運作情況,警察甚至不按規定配戴自己的身份編碼,利用「匿名性」的特性,逃避個人責任歸屬。前警察阿輝直言:「沒委任證,沒肩膀編號,再蒙了面,無論做了些什麼,都好似無人知那樣」。
  • 社會認可的力量
源自於人需要被接納、喜歡、尊敬,於是努力去符合社會期待,並且「合群」。
  港警為一個群體,來自其他港警的群體壓力強化了當一個「合群的人」的重要,這裡的遊戲規則,就是要「懲罰示威者」、「控制暴亂」,同情示威者的警察甚至很可能遭人排擠。
  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警隊內部有強烈的團體意識,把示威者視為潛在罪犯,任何警員公開表達對示威者的同情,有可能受到警隊其他人的排擠,甚至影響升遷。於是為了待在這個群體甚至取得認可,想法和行為會漸漸的符合群體的期待,就算不認同主流的作法,也只能默不作聲。
  • 系統權力
系統權力是授權或是制度化許可,包括授權和許可從事規定下的行為、禁止及懲罰違背規定的行為。」
  警察能夠施行武力來自於香港政府和中共政府此更高的權力所設計出的行為環境,而人民則要服從遵守。系統權力提供「更高的權威」以批准新角色、規定、倫理,這些批准常披著某種標語、主張的意識形態外衣,通常用來合理化為了達到某個高目的所採取的任何手段。
圖片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936267
  平安夜時特首在臉書發文:「自私的暴徒在節日期間漫無目的地進行破壞,完全罔顧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特區政府必定全力遏止暴力,令所有違法的人面對應得的後果,務求回復社會秩序,讓市民可以正常生活,遊客亦繼續可以來香港這個好客之都。
  政府以「社會秩序」、「他人權利自由」作為警方鎮壓的正當性,達成政府可以「控制社會」的目的,將「政治問題」移轉成「社會問題」,以「秩序」此意識形態遮掩「怒吼的民意」。

超我說

課程中以佛洛伊德的「超我」概念來談納粹軍官的心理機制,群體成員會將外在的領袖形象吸收到內在之中,將之向內投射進來(Introjection)形成內在的「超我」,同化進內心的東西是透過領袖或其他代理者傳達出來「崇高的道德理念或理想」
  港警同樣,將領導、警察機構所傳達出來的「崇高道德」(保衛人民和祖國)內化,「主動」的去實踐。從一些警方公開的言論以及訪談中可以看出警方的認知自己是在「保護」人民-這名高級警官說,他已經告訴前線警員保持士氣,因為只有警方有能力令這個城市不會陷於混亂和破壞。他說,「我嘗試說服警員,我們是唯一可以在這關頭保護香港的人。
 2020年度,香港警務處招募海報
  在YouTube上一則由「CCTV中國中央電視台」在2019年11月發布的影片:〈“我需要為祖國做些事!”香港警察與外國女士對話感人〉, 影片內容為訪問一位香港警察,從中可看出警察內化進心中的道德超我:
我需要為我的祖國做這些事情,明白嗎?要為我的社會做這些事情,這就是為什麼我來這裡成為一名警察 ……我們是在這裡維護法律和秩序,明白嗎?但是為什麽這些人不聽我們的?……最重要的是,我們在關心你們,我們關心每個人的安全,我們不希望任何人受傷,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這。

結語

  整個香港警察群體中,不同個體採取的行動也許不同,並非每位警察都有使出過為猛烈的暴力。不過在此,我試圖以群眾心理的角度去分析,揭露整個系統助長暴力的運作過程。
  在例子中,我們可以發現「代理人心態」會使得前線的警察忘記該為自己的行動負責;對於示威者「去人性化」的描述或認知容易喪失對待他者的同理心;「匿名性與去個人化」則降低了警察個人的責任歸屬感,增加了過度使用暴力的可能性;「社會認可的力量」則可以解釋為何警察們的心態會趨於類似,使得群體中的份子會默許或協同壓迫的發生;「權力系統」則可以說明中共創造出一個政府、警察握有權力控制人民的系統,可以支配其中的人員、意識形態;最後,警察將來自上級的「道德觀念」內化成心中的「超我」,以「維持秩序」、「保護人民」、(甚至是「教訓暴徒」)作為行動的理由。
  此報告也藉鄰近的社會議題來反省,其實就算是二十一世紀的當代,人們還是有可能會受到群眾心理的影響,若沒有足夠的「知識」或是抗拒情境的「勇氣」,要擺脫集體的壓迫是困難的。同時,也希望能以「系統權力」這個概念去思考一個社會制度的建立,權力之間是否有能夠有效制衡彼此的機制,否則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壓迫就難以避免。最後,此報告囿於篇幅沒能更詳盡的蒐集衝突雙方對等的資訊,來自警方自述的資料也不多,只能由此窺見一隅,是本文的局限之處,但希望透過部分資料的初步的分析,可以對公部門權力的運用多一些反思。

註釋

[1]:也有人以社會階層的角度來看,認為進入警隊的人通常學歷不高、經濟背景不佳,而公職的利益十分保障,因此難以捨棄工作。(此點在電影《時代革命》亦有被提及)甚至可以說他們和街頭抗爭的青年們共享著不同的利益來源、知識背景、在乎的事情相去甚遠。因此不難理解為何警察對於抗爭者並不同情。


參考資料

書籍:
1. 22 Hongkongers,《自由六月:2019年香港「反送中」與自由運動的開端》,臺北市:新銳文創,2019年9月。
2. 菲利普.金巴多(Philip Zimbardo)著,孫佩妏、陳雅馨譯,《路西法效應》,臺北:商周,2008年。
3. 史丹利.米爾格蘭(Stanley Milgram)著,的《服從權威:有多少罪惡,假服從之名而行?》,經濟新潮社, 2015年
4. 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1921)。〈群體心理學與自我分析〉,收錄於《超越快樂原則》(楊韶剛等譯)。臺北市:知書房出版:紅螞蟻經銷, 2000。(7-8章)
網址:
1. 〈遭控性暴力、執法過度!盤點港警爭議事件〉,東森新聞https://news.ebc.net.tw/News/world/185318
2. 查思慢想,〈港警,真的是壞人嗎?〉,聯合報
3. 〈香港警察近距離施放催淚彈和示威者裝扮引發爭議〉,BBC News中文網,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9316550
4. 〈最血腥的國慶:逾10萬港人參加「國殤遊行」,中五學生遭實彈擊胸一度命危〉,報導者
5. 〈港警使用武力是為了控制場面,還是發洩情緒?〉,關鍵評論網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7645
6. 彈擊爆眼、臥底抓人、地鐵催淚彈——港警811「血色鎮壓」,報導者https://www.twreporter.org/a/hong-kong-extradition-law-11-august-protest
7.《蘋果新聞網》〈港警高層包庇失控下屬 辭職警爆料同袍期待實彈射人〉https://tw.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20191227/36EDDXLD47FCOW62H6APNUFD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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