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校園記者/李心喬 事件報導
三月一日,全人110年度第二學期的第一大週正式自治會。進行本學期法官團與檢察官團的選舉。在此次自治會過程中,主席利用職權在未事先告知情況下更改議程,令眾多自治會成員感到不滿和反彈。
什麼是自治會?
全人就像個小型社會,社會自然會有爭吵、有不公、有不平等存在,這是自治會存在的目的:讓公民的聲音被自治會聽到。這是除了登山活動以外全人中學唯一強制參加的活動,除特殊事故,每一位專任教師及學生都必須參加。學生在自治會訂定生活規範,處理日常生活大大小小的事,會藉由討論、表決,形成規定,並以此伸張權利和正義。違反規定的同學雖因為效率等技術問題交由十二人小組判決,然判決結果也必須在大會上宣讀,以昭公信,也代表這是團體共同的判決。全人自治會如台灣的總統選舉,即民主的象徵之一。
主席團與司法小組選舉
在全人中學,只要發生衝突或是違規的事件,便交由「十二人小組」來調查、判決與處理。判決與處理的結果也會在全校自治會中公佈。十二人小組的形成是透過學生選舉的方式產生,通常都是在學校中較具公信力的學生來擔任。十二人小組的開會都有教師的列席旁聽,其判決結果最終也都將公佈,這保證了判決相當程度的公正性(十二人小組會遭到自治會成員監督並存在罷免機制)。
這學期的十二人小組選舉與以往紀錄相比投票率十分高漲,與前一學期的投票數相比,上學期的最高票當選票數為這學期的最低票當選票數,平均漲了12票之多,以全人的學生人數來說是十分高度的漲幅。
其一原因為此次主席團候選人多對於參選動機有充分的想法,據受訪候選人宥童表示:「希望把握在全人在校期間的機會,學習參與公共事務的相關事宜,等我畢業後可能沒有這種機會了,我就想,學習就是要去實踐,我也想一邊學習一邊對全人做出貢獻,要去學習一件事,體驗是最好的方法,於是我決定參選。」(轉述)。宥童回憶道,校長大雄認為她具有潛力勝任,已經連續提名她好幾個學期,甚至在所有的委員會提名她,她都因為個人原因婉拒,此次決定參選,她下了很大的決心。
除了宥童以外,也有一群學生互相督促討論,一齊決定參選,用自己的力量作出改革,據多位受訪者表示,參選原因是因為朋友的鼓勵。大多數自治會成員都認為,選出委員與十二人小組的標準,候選人政見是重要的一點。此次群體候選人的高度責任意識和展現出的表達能力,為多數選民認為重要的能力。
三月一日全人自治會選舉(圖片來源:全人實驗中學校內留言板 by 賴齊齊)
學生會與主席團的插曲
學生會是這學期由部分學生自行籌組的團體(並無正式成立委員會),根據學生會成員在自治會上公布的論述:「我們招集了一些對教學有熱情的學生,一起做了討論,希望讓全人學生有一個溝通管道去表達對於課堂、教師的想法,目前我們做了一個信箱,來處理一些對於課程意見、教師回饋,或是你有任何其他意見想提出,不論好與壞,都可以到這個平台來提出,如果想要匿名提出,當然也很歡迎。之後也會做一些採訪去搜集更多的資料,希望可以藉由我們的努力,讓所有人都能沒有限制的提出問題討論,讓全人更好。」
在向自治會公布的程序中,主席團自行利用職權更改議程,讓並未申請為正式委員會的學生會發言。雖然根據《
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七條第二點,主席團有排定議程之職權,不過主席團在會議記綠的文書處理上卻將此議程排在
各委員會報告之下,且此議程異動並未提前向自治會公告(
組織章程並未寫明要提前公告),引起許多自治會成員的不滿,並在學生會發言前提出秩序問題(程序問題),又經主席裁定秩序問題(程序問題)不成立後提出申訴。然而學生會依然在申訴動議的討論環節繼續發表被秩序問題打斷的發言,再次引發反彈,甚至出現對於上學期主席團相關檢討聲浪。最後,學生會在臨時動議環節,爭取主席同意後最後闡述表達,結束該案。
在憤怒背後
在投票率高漲和主席團作業引起的大幅度不滿背後,其實代表著全人公民對於民主機制和權利維護的高度意識,在這大週的生活小組議題中,其一問題為:好的自治會公民應該具備什麼條件?全人學生的積極與憤怒,都展現了對於民主的思考。
我們在這裡創造充滿力量的故事,創造自己的社區,取代原本,拒絕再次陷入封建和極權統治的惡夢。民主正在發生,在生命中的每一個微小選擇中,而全人會對自己發誓,每一次呼吸,都投票支持一個全球性的、民主的自由思想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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