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
自從上次在賣場巧遇至今,已經整整過了三個月;
這三個月來,我每天下班後都會在網路上等候著,不想錯失任何一個可以遇到她,和她聊天的機會。
直到有一天,我終於開口邀約了。
「這個星期六有空嗎?想約你吃個飯?」
「應該可以吧?要約什麼時候?」
還好,首戰告捷,給予我不少信心。
「中午可以嗎?」我打的算盤是,吃飽飯後時間還早,
或許有機會可以再約她去看場電影,
或是到哪條街上走走逛逛;
「嗯,可以。」
幸好她答應了,否則我的如意算盤可全都白打了!
那天,我們在線上聊的並不多,
但我卻連『作夢也會笑』地感到心滿意足,
因為再過幾個小時,我就能和我的『美麗』一起用餐,
頭一回絲毫不想賴床的我,
開始抱怨起夜的漫長。
我們相約在一家義式餐廳,
根據小俊從芳夫人那邊打聽來的情報,
古雪偏好焗烤料理,
於是我擬定的戰術就是先『投其所好』,
用料理抓住她的『胃』,
想必接下來就有機會抓住她的『心』。
這一次,小俊果然夠義氣地提供我最精準的情報,
看著古雪用餐時的愉悅表情,
我確信這一回真的壓對寶了,
但同時,我也開始擔心古雪會戀上這家餐廳的主廚,
恨不得立刻飛奔到主廚面前向他拜師學藝,
同時不忘提醒他『徒弟之妻不可戲』。
不過,我也沒有太多的心思去擔心太多,
因為這一天的用餐氣氛出奇地愉快,
以往見到古雪,總是臉紅心跳到忘記呼吸,忘記怎麼說話的我,
在古雪自然不做作的笑容中,放下了緊繃,
一反常態地侃侃而談。
更令我意外的是,
古雪也能和我對答如流,
那種言語和思維的默契,就像我們已經相識、相知多年般,
一點也不需要刻意或造假。
我們天南地北地聊著,從工作上遇到的鳥事開始談起,
又說到了小俊和芳夫人的秘密情事;
從高中畢業後的大學生活開始回憶起,
然後又聊到了學生時代的點點滴滴。
我們忘我地聊著,絲毫沒有察覺到周邊的客人來來去去,
我們卻始終坐在原地;
從午餐到午茶,再到晚餐供應,幾個小時的時間,
我相當貫徹『心無旁鶩』的態度,全然聽不見週遭的塵囂,
只聽得見來自對面的古雪的聲音。
我已經忘了那天下午或晚上,到底有沒有什麼其他事情要做,
甚至我也很無禮地,絲毫不想詢問古雪是否有其他邀約,
或許我也是害怕可能聽到的答案,而選擇逃避似地順著感覺、賴著古雪,
好希望時間停滯在這美好的午後。
直到夜幕低垂,我們共進晚餐,
然後在附近的公園裡漫步。
微暈的燈光,投射出我們兩道長長的身影,
「哇!好相配啊!」我在心中這樣讚嘆著。
眼看公園裡有許多夫妻幸福地享受天倫之樂,
也有許多情侶完全無視旁人目光地用擁抱和親吻『閃』著,
真希望有那麼一天,
我也能緊緊握著古雪的手,一起徜徉在這林蔭步道上。
秉持著死守四行倉庫的決心,我一心一意守護著古雪;
效法著國父十次革命的毅力,我不畏艱難地追求古雪,
終於也算是天可憐見,讓我能牽起古雪的手,
只是這『牽牽手』和『牽手』之間仍有一段距離。
我常說『夫妻床頭吵,床尾和』,
「想太多!」小俊總是這樣吐槽我,以示對我這句話的不以為然。
的確,八字都還沒一撇呢!
儘管我和古雪兩人極有默契,聊起天來相當投機,但難免還是會遇到意見相左的難題。
小俊勸我,『好男不跟女鬥』,尤其對方還是深深烙印在我心底的『美麗』,
萬一搞個不好,也許『美麗』從此只能成為我難以忘懷的回憶;
偏偏,我不是『好男』,因為『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所以我選擇當個壞男人,繼續堅持我想保有的堅持;
只是漸漸地,在堅持之外,我開始照三餐服用『天皇牌』的軟糖,
除了善用豐富的膠原蛋白,維持我英俊瀟灑的外表,
對於處事態度也多了一份『ㄉㄨㄞㄉㄨㄞ』的彈性。
我的彈性,讓我和古雪的愛之船轉了彎,及時閃過了當年曾經撞沉鐵達尼號的冰山。
為了增進古雪對我的在乎與情感,
偶爾我會提起昔日輝煌的情史(其實都是『落花有意』,我這『流水無情』的單戀紀錄),
一方面自我陶醉一番,一方面想提醒古雪,我曾經是那麼風靡全場的人物,想激起女人與生俱來的嫉妒心,
誰知……
古雪只是好奇地聆聽我的過往,
「的確曾經是……」,
然後淡淡地一笑置之。
唉!這招怎麼一點也不管用呢?
偶爾我也會笑笑談起當年第一次見到古雪,就被她迷得神魂顛倒的模樣;
也不忘裝可憐地聊到真人版的楚漢相爭,畢竟『堂堂五尺以上』,有某部份身為『男子漢』的尊嚴還是遺落在那條不可逾越的界線上;
當然,我也會驕傲地提起,我是如何為了她被球K到的事,而十足展現我Man哥的一面。
如果後來沒有引起她的誤解,
或許這次英雄之舉還會換來她愛慕的神情,
至少也可以寫下浪漫動人的一頁吧!
再想想,如果沒有朋友們弄巧成拙的撮合和玩笑,也許我們兩個人也不必兜了這麼大一圈才碰頭。
那天,正好有個朋友聚會,我帶著古雪一起出席,
飯後,大夥兒到好樂迪『續攤』。
在朋友們慫恿下,古雪也點了幾首歌來唱。
哇!沒想到竟是『不唱則已,一唱驚人』,
曾經同學那麼久,卻還是頭一次聽古雪唱流行歌曲,唱得真好,好到讓人很想錄影上傳,在臉書上大大賞給古雪一個讚。
身為古雪男友的我,不知怎地也覺得與有榮焉起來,一整個屁股翹高高,深怕有人還沒意識到眼前這個手拿麥克風,深情演唱的女孩就是我的女朋友。
相信此刻的我,肯定是用愛與崇拜的眼神凝視著古雪,
大概就差沒有起立鼓掌,大喊「古雪,我愛你」吧!
~情定~
有首歌是這麼唱的,
思念是一種很玄的東西……
在我看來,緣份也真是一種很玄的東西。
七歲那年,我和古雪初次相遇,
二十年後的今天,我們再度重逢。
這中間有漫長十二年的時間,我和古雪雖然名義上是同班或同校同學,
但兩人的關係卻不是太理想,
一下子劍拔弩張,兩軍對立;
一下子曖昧尷尬,不勝其擾;
也許當時我們都還太年輕,還不懂得把握住自己的幸福,
於是好好一顆可能開花結果的種子,根本還來不及萌芽,就硬生生地承受起分隔兩地,音訊全無的八年歲月。
如果不是小俊良心發現(竟然趁我不備,偷偷拐上芳夫人),及時打出伴郎伴娘牌,
如果不是冥冥之中,我對牛奶的品味堅持,
或許直到現在,我和古雪仍在茫茫人海中互相等待著對方,
也或許有緣無份,終究只能在回憶中感慨如此的錯過。
因此,我也分外珍惜這份難能可貴的情緣。
除了真摯地展露我的誠意外,也免不了透過小俊暗示芳夫人代為美言幾句。
當我在情人節當天,託人送上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到她公司時,
或許害她被同事糗到很不好意思,
也或許讓她苦惱著該如何把龐大的花束搬運回家,
甚至有人認為,送花是既虛榮又不切實際的舉動,
但相信她能看得到花朵背後那鮮紅欲滴的我的心,
以及那滿載的愛。
就像我在寒冷的天,為她泡上一杯熱可可,
我想給她的不是廉價的幸福,
而是暖暖的關愛。
相戀的這段日子以來,我曾經輕輕挽著古雪的手,並肩坐在高美溼地的堤岸上,一起凝望不遠處穿著鮮豔禮服,正幸福洋溢地拍攝婚紗照的新人;
也在聞名遐邇的公路花園裡送給古雪一個公主抱,充分展現我是一個多麼有『ㄍㄚˋㄙˇ』的騎士;
我們把拉拉山的水蜜桃、新竹的米粉和彰化的肉圓,一一裝進肚子裡去朝拜我們的五臟廟;
再用雙眼帶回了陽明山的海芋、新勢的薰衣草和台東的金針花,然後永存在彼此心底。
『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此時的我並不是要和古雪結拜兄弟,而是要自白我對古雪的一片真心。
雖然我─陳傑,也算是個自我感覺稍嫌良好的人,但我對古雪卻是真情至性,沒有半點虛情假意;而我對自己也是相當潔身自愛,不沾『葷腥』。
在學校裡,固然有一群迷戀年輕男老師的女粉絲,也因為工作環境的因素,不乏與女孩子接觸的機會,但我始終小心地保持適當距離。
一來,沒有絲毫想『揩油』的心態;二來,不想製造任何曖昧的假象,無論是造成誤解或落人口實,都不是件好事。
因此,還是小心為妙,還可以讓大家為我的忠貞不二做見證。
有句俗話說得好:「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有趣。」
真希望這句話也能印證在我身上。
儘管我有一張還算挺賞心悅目的臉孔,迷死人不償命的笑容,還有在教育界打滾所練就出的三寸不爛之舌(這也沒辦法,『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除了要有良好的教學品質做保人外,還得『一技在身』,以免『嘴到用時方恨拙』,方知『禍從口出』的無奈或是『有口難言』的悲哀),
但『帥』女婿第一次見岳母,這心裡頭還是七上八下地,十分焦躁不安。
尤其還有古雪的眾家兄弟姐妹,大姨子、小舅子,個個盯著我瞧,真怕一不小心得罪了哪一個,包準吃不完還能兜著走(這樣不就連晚餐也省下了嗎?ㄘㄟˊ,這種錢我一點兒也不想省)。
只是,要想迎娶古雪進門,首先還是得通過這一關考驗,即使再怎麼困難,我仍然得試它一試。
幸好,三十六計果然還是『誠』為上策,相信丈母娘也看得出來我是多麼一個老老實實、規規矩矩的人,和大姨子、小舅子之間,也幾乎可以比擬『一拍即合』,再加上人『美』多少可以博得第一印象的加分機會(雖然平常老覺得『以貌取人』是極度不公平的事,卻沒想到自己有一天也得靠這打通關,還一副沾沾自喜的模樣),使得這次造訪得以畫下完美句點。
~婚禮~
「我願意 為了你 披上白紗衣
我願意 為了你 走在紅毯裡
我願為你 唱出一首 愛的戀曲
我願為你 造起一座 愛的屋頂…」
順利通過丈母娘考驗的我,終於能如願以償,娶得美嬌娘。
在婚禮上,我挽著古雪的手,唱著這首歌。
因為我是那麼想為古雪擋風遮雨,想和古雪聊天泡茶,想和古雪一起數星星,想在每個有古雪陪伴的清晨醒來,
我一定會把所有幸福都交給古雪,一天一天,更愛古雪
只因古雪不只是我最初的美麗,也是我一生中最美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