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示威中的女性:賦權只是南柯一夢?

2019/12/04閱讀時間約 17 分鐘
*劉燕婷
黎巴嫩示威已過月餘,自10月17日衝突爆發以來,民眾要求由反Whatsapp徵稅一路上升到抗議政府失能,示威規模也日漸龐大,最後貝魯特街頭癱瘓不止,連總理薩阿德·哈里里也被逼下臺。這波衝突牽涉出廣泛的政經議題,動員了脈絡互異的社會群體,其中自然包括各宗派婦女,她們不僅身先士卒、堅守前線,也將性別議題引入示威話語中,從而折射女人的困境與渴望。在黎巴嫩的宗派社會下,婦女相對脆弱;但在這場街頭戰裡,她們卻顯現出集體的力量。

從陽剛到母性

要談此次示威中的婦女形象,還得從"驚天一踹"說起。示威第一天(10月17日)傍晚,貝魯特市區已聚集不少抗議民眾,這時教育部長阿克拉姆·切哈耶布(Akram Chehayeb)的車隊恰好駛過街頭,就這麼冤家路窄地成了包圍物件;面對窗外的群情激憤,部長保鏢隨即下車對空鳴槍,沒想到人群中忽然沖出名手無寸鐵的女性,對準保鏢胯下就是一踹,踹得對方一陣踉蹌,連槍都拿不穩。這一畫面被人錄下上傳後,立刻成為各大社群網站的焦點熱搜,也被標舉為此次示威的女力象徵。
然而,女示威者並非只有一種形象。隨著警民衝突加劇,女性也在拉扯推擠中,化育出新的角色身分。原始的“驚天一踹”符碼,始於攻擊男性胯下,暗含閹割、擊碎、瓦解權力,無論對象是政府、鎮暴員警或父權體制。圖像本身燃著陽剛怒火,予人亞馬遜“女武神”的既視感,象徵女人不僅能與男人並肩,更能超越男人;然而現實世界中,示威婦女的角色實踐已漸脫“女武神”形象,轉向隔絕暴力的“人盾”,她們往往會以肉身隔開扭打的警民雙方,或乾脆走在遊行隊伍最前線,以避免暴力進一步激化。
“人盾”體現了對峙雙方心照不宣的默契,即示威者們相信警方等國家安全部隊不會真對女性開火,故一旦衝突現場漸趨失控,婦女們便一湧而上,站在水炮車與橡膠子彈前,築起人牆保護身後的男性;而男人們也會考慮前線婦女的人身安全,不再奮力衝鋒,於是在雙方的自我克制下,一塊陰性的緩衝區由此而生。“人盾”的符碼既與和平示威緊密相連,也象徵整起運動進入漫長持久戰,人們期待的女示威者不再是“巾幗不讓鬚眉的前線刺客”,而逐漸往“示威現場維和部隊”的角色過度。
然而女性對示威的參與並不僅止於此。在衝突橫生的鏡頭外,吃重的後勤工作幾乎全賴婦女統籌執行,她們或為示威者提供帳棚、毛毯與保暖衣物,或到現場烹煮熱食,或上臺高歌鼓舞人心,或為示威團體設計標語與海報;這些女性雖沒沖到前線組成人盾,卻是場外不可或缺的沉默溫流,支撐著示威者一路前行。這種由婦女扮演暴力調節者、擔負後勤工作的母性示威傳統,可說是14年前雪松革命(Cedar Revolution)所留下的政治遺產。
2005年2月14日,黎巴嫩總理拉菲克·哈里里遇刺,黎國政壇因而掀起軒然大波,背後的糾葛還得從黎巴嫩內戰談起。1943年的《國家公約》(National Pact)揭開黎巴嫩宗派主義的制度化序幕,內容規範大致如下:馬龍派基督徒必須放棄對西方身分的主張,接納黎巴嫩成為阿拉伯國家;穆斯林也不能再推動黎巴嫩併入敘利亞的政治運動;總統和黎巴嫩軍隊司令必須出身馬龍派,總理由遜尼派穆斯林擔任,國會議長則非什葉派穆斯林莫屬;國會議員席次中,基督徒與穆斯林的比例應為6:5等。
《國家公約》雖對各宗派職務約法三章,卻明顯偏袒基督徒,這原不是什麼問題,畢竟基督徒在建國之初占了人口多數;但日子一久,穆斯林的人口比例高了起來,舊秩序自然難再服人,黎巴嫩又因地緣因素捲入以巴衝突中,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為逃避以色列炮火,將自身的作戰基地遷至黎巴嫩南部,致使黎南武裝衝突頻現,最後暴力與宗派衝突合流,黎巴嫩終於在1975年爆發了內戰。
這場內戰看上去僅是宗派衝突的武裝化,其實與大國勢力脫不了關係。敘利亞始終心懷收復“黎巴嫩行省”的統一大夢,自然要藉內戰駐軍黎巴嫩;以色列則以殲滅巴解為名為內戰加碼;接著伊朗也聲稱要反制以色列,扶植了什葉派武裝民兵勢力,也就是今日的黎巴嫩真主黨(Hezbollah)。15年後內戰結束,各方簽訂《塔伊夫協議》,穆斯林成為宗派主義的最新獲益者,但黎巴嫩卻淪為周邊大國的俎上肉,敘利亞、以色列與伊朗的干預就此成為常態。
往後總理決策不僅要權衡宗派分歧,也得考慮境外勢力的立場;另一方面內戰雖已告終,但黎巴嫩政壇的暴力事件依舊頻繁,這導致拉菲克·哈里里總理之死成了一場羅生門,各方勢力都有嫌疑,聯合國先是劍指敘利亞,後又轉控真主黨與伊朗,真主黨則反稱一切都是以色列的陰謀。結果一陣口水戰後,敘利亞成了眾矢之的。平心而論,暗殺拉菲克·哈裡裡的兇手至今仍在五里霧中,敘利亞未必就是幕後藏鏡人,但當年輿論之所以由“為哈里里復仇”一路轉向“驅逐敘利亞”,除了拉菲克·哈里里生前立場如此外,也與敘利亞高調駐軍黎巴嫩有關,親敘與反敘兩方紛紛動員群眾上街示威,從而引爆了雪松革命。
對黎巴嫩國體來說,革命結果就是敘利亞撤軍;但對黎巴嫩婦女而言,雪松革命正是奠下母性示威傳統的關鍵。當時全國有兩大陣營相互對峙,分別是親敘利亞和伊朗的"3月8日聯盟",以及反敘利亞和親美的"3月14日聯盟", 這兩派人馬不只互比外援,也在民心上較勁。3月8日聯盟動員了80萬人上街感謝敘利亞,3月14日聯盟自然也不甘示弱,叫來140萬人上街反嗆敘國干涉內政。而雙方陣營內皆不乏活躍的女性領導人,前者有真主黨的女性高官利瑪·法赫里(Rima Fakhry),後者則包括知名德魯茲宗派領袖之妻諾拉·朱布拉特(Nora Jumblat)以及拉菲克·哈里里之姐巴希亞·哈里里(Bahiya Hariri)。
這些女政治家響應組織號召,透過宗派管道動員不少女性,沒想到意外開啟革命的母性副本。這些婦女上街後雖跟著遊行喊口號,卻也同時進行男性示威者罕有的舉措,一是在街頭徹夜靜坐祈禱,二是向前來驅散群眾的士兵遞送鮮花。祈禱意在撫慰人心,送花則為感化士兵,表明己方無意進行暴力示威,以期軍方共同節制。整場革命持續月余,卻無人傷亡,婦女的努力可說居功厥偉。
此外,雪松革命的後勤工作也全靠婦女支援,例如諾拉·朱布拉特夫人便以黎巴嫩國旗為藍本,設計了示威用的紅白制服,並組織婦女集體趕工縫製;其他工作包括發送食物、國旗、示威橫幅與標語,舉辦供示威者紓壓、聯絡感情用的馬拉松,也全賴婦女團體操持支持。在這場革命中,女性被塑造成黎巴嫩的母親、姊妹、女兒與戀人,既毫無保留地愛著黎巴嫩,也為黎巴嫩所護佑,愛國、母性、反霸三位一體,難以分割。
然而雖說婦女在雪松革命中有所發揮,但到頭來,掌握話語權的女人全是男性領導的親眷,一般女性根本無法進入決策圈,宗派主義與親屬政治才是作用關鍵;另外雪松革命與2019反政府示威還有一點不同,即前者的議程中少有女權要求,人們關注的焦點多集中在家國情懷上,例如當年最流行的兩句阿拉伯語口號:“Hurriyye, Siyede, Istiqlel(自由、主權、獨立)”、“Haqiqa, Hurriyye, Wehde wataniyye(真相、自由、國家一統)”等,即便婦女已撐起革命半邊天,平權的曙光卻依舊模糊。
綜觀中東革命史,黎巴嫩的女性與革命關係絕非特例。從北非、海灣到沙姆地區,女性從不缺席重要示威,也不怯戰於革命,甚至可說示威就是女性領袖的搖籃,早期有埃及的胡達·莎拉維(Huda Sha’arawi),近期則有葉門的塔瓦克爾·卡曼(Tawakkol Karman)與蘇丹的阿拉·薩拉赫(Alaa Salah),她們呐喊愛國口號、也強調女性戰鬥力,彷佛示威本身不僅是對政權的起義,更是婦女對父權的戰爭。然而,不論各場示威結局如何,女權議題的進展都很類似:這些女性領袖一度被視作示威的“吉祥物”,即便示威能暫容她們與男性戰友平起平坐,騷亂退去後,她們又得回歸妻子、姊妹與女兒等角色,過去曾大破大立的許諾、讚美、期待,不過又是南柯一場夢。
在今年10月的示威現場,黎巴嫩婦女再度上街。或許將來某一天,這種源于雪松革命的母性示威傳統在累積足夠能量後,能蛻變為黎巴嫩女權運動的新破口,但2019會是那一刻嗎?

將女權議題嵌入示威話語

此次示威的主議程原是反對政府的Whatsapp政策,但隨著參與團體日趨多元,各式要求也漸次浮上檯面,女性也終於在國政語彙外,喊出兩性平權的響亮口號。爬梳各類報導,黎巴嫩婦女的改革主張可分為兩大方向:制定單一的個人身分法、廢除歧視女性的國籍法,前者將力促黎巴嫩轉型為非宗派的公民國家,後者則會降低無國籍孩童的比率。
雖說與某些中東國家相比,黎巴嫩婦女已擁有相對寬闊的人生空間,但平權長征一路走來,步履蹣跚、屢興波折,而社會與宗教歧視的兩座大山,至今仍是屹立不搖,難以撼動。近代黎巴嫩女權運動與其他後殖民國家面臨的掙扎類似,即女權主義的話語資源無一例外,全都來自曾經的殖民母國,不僅偶會南橘北枳、適應不良,還要受反殖保守派、宗派主義、武裝衝突的干擾。
近代黎巴嫩第一波女權運動盛行於1940–60年代,並與獨立後的國家建設、自由主義話語鑲嵌在一起。其領導人物多為西化的上層階級精英,關注婦女的教育、就業與議會代表性。然而性別革命尚未成功,各大女權團體便受宗派主義的歪風浸染,開始內哄。例如黎巴嫩婦女聯盟(Lebanese Women Union)與基督教婦女團結協會(Christian Women’s Solidarity Association)的鬥爭。前者成立於1920年,由阿拉伯民族主義團體、左翼政黨一手創辦,主要目的並非推動女權,而是要吸引有心投入左派運動的黎巴嫩婦女;後者則誕生於1947年,由黎巴嫩全國共20個地方基督教會推派精英婦女代表組成,雖說都是女性組織,但在盛行宗派主義的國家裡,各方往往只憑出身標籤便決定敵我。然而儘管兩大組織內鬥激烈,黎巴嫩婦女還是在1953年取得了投票權與被選舉權,標誌著這波女權運動帶來的社會進步。
1975年黎巴嫩爆發內戰,平權的理想主義被槍林彈雨炸得一文不值,各女權團體只好退而求其次,將目標聚焦在難民救助、戰時性暴力受害者收容上。此時的要角多是黎巴嫩左派政黨、共產黨成立的婦女委員會,其面對以色列、伊朗與敘利亞三國勢力干預、目睹國家因宗派與部落鬥爭而日漸碎片化,提出“國家去部落化”、“反對外部勢力干預”等政治理念,強調唯有黎巴嫩和平,女性的平權之路才有未來。1989年內戰結束,黎巴嫩的女權運動又重回法律建制路線,並在1995年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國內的女權NGO也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包括主張就業平權的職業婦女聯盟(Working Women League)、關注家暴與性暴力的黎巴嫩反婦女暴力理事會(Lebanese Council to Resist Violence Against Women,LCRVAW)等,後者尤擅政治遊說,力促性侵與名譽殺人入罪化,同時也為受暴婦女提供法律服務。此外還有黎巴嫩女性研究者協會(Lebanese Association of Women Researchers,Bahithat)、發展行動研究與培訓社(Collective for Research and Training on Development-Action,CRTD-A)等,其將家暴、性等禁忌話題引入公領域,促成LGBT運動的誕生。
儘管一切看似緩步前行,但近日爆發的示威中喊出的兩大修法議題,徹底挑戰了黎巴嫩根深蒂固的宗派主義。不過在現實的重重困境治下,訴求短期之內恐難有長足進展。
首先是制定統一的個人身分法,這在許多國家是天經地義的存在,但在宗派立國的黎巴嫩卻難上加難。目前黎巴嫩不存在統一的個人身分法,而是根據登記在案的宗派,分出15種宗教法,不同信仰者適用不同律法。然而不論是何種宗教,或多或少都存在歧視女性的條文,一旦明文立法,便會形成制度上的性別壓迫。以離婚婦女爭取孩童監護權為例,黎巴嫩天主教會法規定,天主教婦女在孩子斷奶後便自動失去監護權,假如孩子哺乳期較長,最多也不能延過2歲,但法院仍保有一定的裁量權;黎巴嫩希臘東正教法(注:在黎巴嫩15宗派中,東正教還細分為希臘東正教、亞美尼亞東正教、敘利亞東正教)則明訂,只要男孩14歲、女孩15歲,母親便自動喪失對子女的監護權;遜尼派穆斯林把男女年齡統一訂在12歲,什葉派則分別訂成男孩2歲、女孩7歲。
總之不論是何種宗派的教法,女性一旦離婚鬧上法院,十之八九都要失去孩子的監護權,即便當下能短暫同住,分離不過是早晚的問題。故許多婦女寧可枯守一段夢魘般的婚姻,強忍身心煎熬,也不願讓宗教法庭拆散骨肉親情,更別提有的宗教法庭還拒絕受理由婦女提起的離婚訴訟。此外某些宗派教法允許童婚,即便是9歲以下的小女孩也在合法標準內;而為“尊重宗派自主”、“維持宗派關係和諧”,黎巴嫩政府遲遲沒有將法定結婚年齡強制上修到18歲,形同默許此番悲劇重複上演。另外由於沒有宗派關注“婚內性侵”議題,黎巴嫩對此也缺乏相關法律規範,致使許多婦女飽受身心摧殘卻無法可訴。黎巴嫩婦女看似衣著自由、職場就業率高,實則分分秒秒受宗派宰製。
此次示威中出現的另一修法議題是廢除歧視性的國籍法。這條法律雖也涉及宗派主義,長遠來看卻算以巴衝突的外溢成本。當今的黎巴嫩國籍法規定,女性公民一旦與他國男子成婚,那麼其子女將無法繼承母親的黎巴嫩國籍,其配偶也不得成為黎巴嫩公民;但倘若情況顛倒,是男性黎巴嫩公民娶了外國女性,那麼其子女與配偶都將自動獲得黎巴嫩公民權。此般條文誕生于巴勒斯坦難民大外逃的年代,黎巴嫩一下湧入幾十萬難民,一旦他們全數歸化為黎巴嫩人,勢必衝擊國內的宗派平衡,因此政府索性立下此法,以避免巴勒斯坦男性借由成婚“盜取”黎巴嫩國籍。然而此法令一出,影響範圍遠超巴勒斯坦難民之外。公民權與合法居留權、工作權、受教權、社會服務、醫療保健等權利義務環環相扣,沒了公民身份,一切保障都是鏡花水月;許多兒童更因此成為無國籍人。幾十年來,婦權團體屢屢要求修法,甚至舉出證據表明,本國婦女與巴勒斯坦人結婚對宗派平衡衝擊有限,卻仍不被接受。
制訂統一的個人身分法、廢除歧視性國籍法,以上兩大修法要求影響層面深遠,且將可大為改善婦女生活,但政府讓步的機率其實微乎其微。黎巴嫩的宗派僵局早就藥石罔效,自雪松革命以來,3月8日聯盟與3月14日聯盟的相互抵制早成政壇常態,就算是非爭議性法案的審查也能拖上一陣子,更何況是這種註定要地動山搖的提案。現下總理薩阿德·哈里里已辭職,未來的黎巴嫩將要經歷漫長的總理空窗期,想整合派系衝突進而修法,無疑緣木求魚。

尾聲

世界經濟論壇去年發佈的《2018年全球性別差距指數》指出,黎巴嫩的性別差距指數在全球149個國家中排名140,甚至落後科威特和卡達等公認的女權低落海灣國。除了宗派主義的壓迫外,黎巴嫩婦女的國會代表性也嚴重不足,128席中僅有6席是女性。
在黎巴嫩示威中,婦女既是暴力調節者,也勇於衝鋒陷陣,更為操持後勤竭盡心力,然而制度卻未必能一遂其改革心願。在紛鬧的的街頭上,女人或許能做男人的母親、姊妹與夥伴,為其遮擋暴力、操持衣食;但她們一心渴求的平權改革,卻會令保守父權制下的男性戰友感到威脅 — — 他們親手建立的政治秩序將會分崩離析。
很多時候,示威現場看似團結一心,事實上卻四處湧動著性別征服的暗流,有時女示威者連後勤夥伴都做不成,只能淪為“性對象”,加害者不僅有國家安全部隊、更有同一陣營的男示威者,這在阿拉伯之春時尤為明顯。此次黎巴嫩示威雖說平和一片,但許多參與其中的婦女都表示受到過性騷擾。甚至連一些媒體都甘為性化革命女性的幫兇,例如沙特的歐卡茲報(Okaz)就刊登了一篇名為《黎巴嫩之美:這些美女都是革命家》(حسناوات لبنان.. كل الحلوين ثورجية)的報導,內文不只充斥著物化女性的字眼,還附上許多女示威者的特寫照,這篇文章雖招致黎巴嫩婦女的漫天批評,但也揭示出威中的男性視角 — — 面對強大外敵時,女性可以是暫獲解放的同路人;但威脅的潮水褪去後,蒼白的性別階梯便裸露出來。
現下的黎巴嫩並無餘裕檢討宗派主義以改善婦女境況,這一月來的慷慨激昂、驚天一踹、靜坐吟唱,也終將隨著時光流逝,隱遁到貝魯特的寂寞夜色裡,示威就像場精美的產品展示會,讓女權被擺到跟民族、政治同等的位子上,雖說女權標籤吸引到的鎂光燈也不少,但也許會期結束後依舊要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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