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即使羈押禁見中的被告
也會盡可能想方弄法
跟外界的人證或共犯串證嗎?
(還經常成功ㄟ係)
善良且沒什麼實戰經驗的英禑
完全沒有料到里長會遭到收買而翻異證詞
這個畫面其實在刑事法庭裡是司空見慣的
關於人身自由限制與保全證據目的的權衡
一直是偵查作為最難解的拉扯
過去,曾有一個很剽悍的檢察官
他會在羈押禁見被告的律見時請檢察事務官到場旁聽
(但不書寫也不錄音錄影XD)
當然.......人腦難道可以關機嗎
這在釋字654號的解釋意旨下,也是違憲的。
如辯護人對此向法院聲明異議,很快就會被撤銷
這種偵查作為是違法的,但我要聲明,不是沒有人做!!
不談這麼硬的話題了
還是回到人性
你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存在嗎?
我認為
存在的
但要在高度的安全保障下。
也就是說,
你可以跟專業領域的人士講許多自己的秘密
因為
對方受法律的規範,一旦越界洩漏,他們會遭受不利甚至刑事處罰
但偏偏啊
人都是向不受上面這些規範的人傾吐秘密
一旦你看錯了人
你的所有你的人生
都在賭注上
賭什麼?
賭他是一個好人啊哈
天底下有這種賭注嗎
https://youtu.be/3ony5ZQuVcQ
目前我見過世上最美的賭注就是玄彬
其他的,就等下輩子吧
#照片說明是熊還是猴要看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