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要如何申請自學(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呢?
A:每年度有兩個時間可以申請送件,每年的4/1-4/30(期間從下一學年度的第一學期開始申請)和10/1-10/31(期間可以從當年度的第二學期開始申請),可以透過各縣市政府的教育局網站找到申請表格的格式。
下載計畫書表格之後再按照格式需要的基本資料填寫,計畫書格式大約有基本資料以及為什麼想申請自學的原因,以及在自學過程中預計要如何執行和預計的成效之類等等的相關欄位需要填寫,其實寫的內容都不拘,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填寫就可以了!
表格都填完之後再將需要親自簽名和需要設籍學校蓋章的表格列印出,一定要記得在親自簽名欄位簽好之後,就可以親送或郵寄至設籍學校辦理蓋章(一般建議親送比較好,因為裡面有個資,也避免學校的承辦單位沒有收到的問題發生)。(另外,因為疫情期間,親送的話通常會放在警衛室,再由學校負責辦理的單位到警衛室領取計畫書文件。所以,送達到警衛室後,記得要通知一下承辦單位喔!)
此外,也建議在送資料給設籍學校前,先打電話詢問學校的承辦單位,一般比較多是輔導室在辦理的,或是直接問教務處再由教務處轉接過去承辦單位。之後有相關問題,就可以直接聯繫承辦單位,通常承辦單位的老師若是之前有相關經驗,都是很熱心幫助我們申請的。如果剛好學校之前沒有學生辦理過,也可以跟承辦單位多溝通討論,一起完成申請流程。
最後要記得將其他申請的文件表單,掃描成pdf電子檔後,每一張都有上傳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的申請系統系統。
需要設籍學校簽名蓋章的資料,學校端會上傳上去,我們只需要上傳相關表格的內容就可以了!
最後的請一定要記得檢查是否每一個文件都有成功上傳,這樣就完成初步申請囉!
其實設籍學校也會幫我們做第一次初步的文件確認,確認是否所附的表單都有附上並且完整上傳到系統裡。
接下來就等待設籍學校以及教育局的通知,如果有需要補件或是需要補充說明的話,都會在系統上面顯示,如果通過的話,第一時間也是會在系統上面顯示已通過以及通過學期期間喔!
接著再過一段時間後就會收到紙本公文的通知了!
基本上跑過這些流程也通過之後,就可以開始執行自學囉!
補充說明:各縣市的申請表單會有些差異,但是最主要的還是計畫書的撰寫!如果在計畫書上面無法呈現的很完整也沒關係,可以等候面談時和申請委員口頭說明再做補充文件都是可以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