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1個月解除租約 前房東告男大生法官打臉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租屋過程中難免會發生糾紛,因此正確的簽約、退租流程細節可不能馬虎!高雄一名男大生曾租屋1個月後便退租,多年後遭房東追討6萬元,讓他百思不得其解,日前法院判決結果出爐,予以駁回。
判決指出,一名男大生在高雄讀大學時,向許姓房東承租一間5,000元套房,他居住1個月後決定搬去與同學同住,沒想到多年後房東提告,表示租約寫明需支付與租金相同的違約金,加上積欠租金,一共需付6萬元。
高雄一名男大生曾租屋1個月後便退租,多年後遭房東追討6萬元,讓他百思不得其解。圖/Pexels
男大生向法院說明,確實有承租事實,但僅入住1個月就退租,還付了2個月押金,當時告知房東,對方表示「免點交」,直接把鑰匙留在桌上即可,後續再無跟他聯繫。
🏡租屋路上的疑難雜症或奇葩趣聞,全台16個在地社團陪你聊~
📲全台最多出租物件都在這!新上架加LINE即時通知~
高雄地院法官按照民法第126條規定,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1年或不及1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另按民法第144條第1項,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算起,一旦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由於此案已經超過5年消滅時效,所以認定許姓房東請求無據,全案予以駁回。
更多離奇租屋傳說看下去: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42會員
750內容數
不定時分享房地產知識的一個網站。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E. Grey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原文連結 桃園地政局發布新聞稿指出,詐騙集團再出新招,對象瞄準中老年人。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發現,近1年內以「假檢警」詐團誘騙中老年人,以不動產借貸作為「資金公證」以證明未涉嫌洗錢等刑案,手法為先恐嚇被害人抵押土地房產向民間借貸公司借貸,然後盜領被害人金錢,類似案件共21件,最後被害人除被騙
📷 被網友喻為「2022神曲」的洗腦歌《可不可以放進去一下下就好》,誇張的劇情搭配苦情的演唱功力,歌手巴大雄和天后A-Lin在MV中同台飆戲,引起網友共鳴,這首神曲在發行單日,就衝破百萬點閱率。 📷 巴大雄日前發布洗腦神曲《可不可以放進去一下下就好》,單日就突破百萬點閱率。圖/翻攝自東南美娛樂頻
📷 建案前身為「陽明悅活」,後更名為「萬通2011」,該建案主打亮點是位在淡水小坪頂,在家就能享受「望山觀海」的美景,適合度假養老的景觀豪宅。根據東森新聞報導,該建案具中資背景,當時在兩岸三地公開銷售,甚至出現開價一坪近70萬的天價,實際比對實價登錄資料可發現,確實有1筆21樓戶,105年7月的購
影片翻攝自林嘉凌 薔薔Maze 頻道 浮誇系網美薔薔(林嘉凌)今年五月決定要改造爸爸買在台北市破億的豪宅。起初薔薔爸非常抗拒,甚至一度想要勸退薔薔。 📷 薔薔改造薔爸「億級」豪宅,土味豪宅搖身變成奢華北歐風。圖/林嘉凌 薔薔Maze 頻道 薔薔提到,當初起心動念想改造豪宅原因,是因為小時候不斷被爸
立法院於去年(109年)12月2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起施行。台中市地稅局表示,包含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房地三稅,都會因子女成年與否而影響租稅優惠適用,提醒民眾可預做準備。 首先,房屋稅方面,最主要節稅方式是申請自住住家
台北居大不易,不少人為了節省房租,選擇與人分租或合租,但也因生活習慣不同,室友紛爭事件時有耳聞,近日一名網友爆料,入住大安區某電梯雅房,但隔壁大姊問題多,衛生習慣差之外,還無視他人的生活品質,反應給房東、房仲都沒有用! 該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與男友租了大安區近麟光站電梯雅房,月租6,400元
★原文連結 桃園地政局發布新聞稿指出,詐騙集團再出新招,對象瞄準中老年人。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發現,近1年內以「假檢警」詐團誘騙中老年人,以不動產借貸作為「資金公證」以證明未涉嫌洗錢等刑案,手法為先恐嚇被害人抵押土地房產向民間借貸公司借貸,然後盜領被害人金錢,類似案件共21件,最後被害人除被騙
📷 被網友喻為「2022神曲」的洗腦歌《可不可以放進去一下下就好》,誇張的劇情搭配苦情的演唱功力,歌手巴大雄和天后A-Lin在MV中同台飆戲,引起網友共鳴,這首神曲在發行單日,就衝破百萬點閱率。 📷 巴大雄日前發布洗腦神曲《可不可以放進去一下下就好》,單日就突破百萬點閱率。圖/翻攝自東南美娛樂頻
📷 建案前身為「陽明悅活」,後更名為「萬通2011」,該建案主打亮點是位在淡水小坪頂,在家就能享受「望山觀海」的美景,適合度假養老的景觀豪宅。根據東森新聞報導,該建案具中資背景,當時在兩岸三地公開銷售,甚至出現開價一坪近70萬的天價,實際比對實價登錄資料可發現,確實有1筆21樓戶,105年7月的購
影片翻攝自林嘉凌 薔薔Maze 頻道 浮誇系網美薔薔(林嘉凌)今年五月決定要改造爸爸買在台北市破億的豪宅。起初薔薔爸非常抗拒,甚至一度想要勸退薔薔。 📷 薔薔改造薔爸「億級」豪宅,土味豪宅搖身變成奢華北歐風。圖/林嘉凌 薔薔Maze 頻道 薔薔提到,當初起心動念想改造豪宅原因,是因為小時候不斷被爸
立法院於去年(109年)12月2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起施行。台中市地稅局表示,包含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房地三稅,都會因子女成年與否而影響租稅優惠適用,提醒民眾可預做準備。 首先,房屋稅方面,最主要節稅方式是申請自住住家
台北居大不易,不少人為了節省房租,選擇與人分租或合租,但也因生活習慣不同,室友紛爭事件時有耳聞,近日一名網友爆料,入住大安區某電梯雅房,但隔壁大姊問題多,衛生習慣差之外,還無視他人的生活品質,反應給房東、房仲都沒有用! 該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與男友租了大安區近麟光站電梯雅房,月租6,400元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1.甲在網站看到屬意的A房屋,並於民國100年1月1日與乙簽訂租賃契約書內容如下:「標的A房屋,租賃期間一年,每月租金1萬元、2個月租金之押租金2萬元,並約定不得提前終止或解除契約,否則應賠償10萬元。」乙未依約提供甲A房使用,甲一狀告上法院解除契約。
Thumbnail
蘇先生因家中漏水須全面整修,而在外另行租屋居住,雙方簽約時蘇先生除向房東陳小姐繳納相當於2個月租金數額的押金外,同時蘇先生也依陳小姐要求預繳了1年份的租金,以上內容均記載於租賃契約中。但在蘇先生承租房屋後的第3個月,陳小姐就以財務規劃為由將房屋賣給了簡先生。
Thumbnail
📔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7月15日正式上路,內政部提醒民眾,💡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 以前租房子時,😡我很討厭超收電費的房東,深深覺得這種投資獲利不可取,租金的獲利
Thumbnail
合法趕不走的租霸 今天朋友問我說,他房客不搬走還說他合法,該怎麼辦? 我說你碰到了"合法趕不走的租霸"。 剛好趁這個機會,我來講幾個租屋上的重點。 做房東有幾種最不願意出現的狀況, 合法又趕不走的房客,是房東夢魘中的夢魘, 因為合法是他的屬性,法律規定就是不能趕他走, 告他也沒用,
Thumbnail
案例: 在大規模流行病疫情流行一段期間,乙認為自己有是獨門生意,必然不受流行病影響;遂向甲承租不動產,並約定違約金條款,乙提前終止租約,甲依照約定將將違約金從擔保金扣抵,乙不服以甲為被告,向法院提出不當得利告訴,有無理由?
旅行租房不再是想像中的輕鬆,Airbnb 的「還原入住」規則讓我感到困惑和無奈。到底什麼才是合理的房客責任?為什麼房東和平台總是站在自己立場?我的旅行經歷,讓我對 Airbnb 租房的觀感產生了巨大的變化。
Thumbnail
當房客積欠租金超過兩個月且無法聯絡,房東無法報警或找里長處理,需透過民事訴訟終止租約取回房產。快速解決方法是簽訂經公證的租賃契約,可直接進行強制執行,但涉及稅金負擔,需要房東權衡考量。
由於之前租的租屋處太吵 在跟老爸爭吵過幾次後 終於下定決心要搬離原租屋處 改換租其它住所 上網查591出租網 在眾多住所中 我選中一間住所 當天選當天我就決定去看房 591那間住家定位不太準 於是我打給房東 我:喂~請問是房東先生嗎?我現在在找你家住所位置,但我一直找不到。 房東:小姐,請問妳現在
Thumbnail
這是我第一位房客的故事,雖然退房過程有些波折,但最終一切解決了。還分享瞭如何管理租屋中的財務和帳務問題,以及對公寓的佈置和想法。
Thumbnail
租賃結束後,承租人應整理房屋並交還房東,房東則應返還押金。若房東以清潔或維修為由扣除押金,承租人可透過區公所、消保官或法院聲請調解來解決押金爭議。如果點交時房東無異議但後來不合理扣款,承租人可合法保護自己權利。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1.甲在網站看到屬意的A房屋,並於民國100年1月1日與乙簽訂租賃契約書內容如下:「標的A房屋,租賃期間一年,每月租金1萬元、2個月租金之押租金2萬元,並約定不得提前終止或解除契約,否則應賠償10萬元。」乙未依約提供甲A房使用,甲一狀告上法院解除契約。
Thumbnail
蘇先生因家中漏水須全面整修,而在外另行租屋居住,雙方簽約時蘇先生除向房東陳小姐繳納相當於2個月租金數額的押金外,同時蘇先生也依陳小姐要求預繳了1年份的租金,以上內容均記載於租賃契約中。但在蘇先生承租房屋後的第3個月,陳小姐就以財務規劃為由將房屋賣給了簡先生。
Thumbnail
📔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7月15日正式上路,內政部提醒民眾,💡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 以前租房子時,😡我很討厭超收電費的房東,深深覺得這種投資獲利不可取,租金的獲利
Thumbnail
合法趕不走的租霸 今天朋友問我說,他房客不搬走還說他合法,該怎麼辦? 我說你碰到了"合法趕不走的租霸"。 剛好趁這個機會,我來講幾個租屋上的重點。 做房東有幾種最不願意出現的狀況, 合法又趕不走的房客,是房東夢魘中的夢魘, 因為合法是他的屬性,法律規定就是不能趕他走, 告他也沒用,
Thumbnail
案例: 在大規模流行病疫情流行一段期間,乙認為自己有是獨門生意,必然不受流行病影響;遂向甲承租不動產,並約定違約金條款,乙提前終止租約,甲依照約定將將違約金從擔保金扣抵,乙不服以甲為被告,向法院提出不當得利告訴,有無理由?
旅行租房不再是想像中的輕鬆,Airbnb 的「還原入住」規則讓我感到困惑和無奈。到底什麼才是合理的房客責任?為什麼房東和平台總是站在自己立場?我的旅行經歷,讓我對 Airbnb 租房的觀感產生了巨大的變化。
Thumbnail
當房客積欠租金超過兩個月且無法聯絡,房東無法報警或找里長處理,需透過民事訴訟終止租約取回房產。快速解決方法是簽訂經公證的租賃契約,可直接進行強制執行,但涉及稅金負擔,需要房東權衡考量。
由於之前租的租屋處太吵 在跟老爸爭吵過幾次後 終於下定決心要搬離原租屋處 改換租其它住所 上網查591出租網 在眾多住所中 我選中一間住所 當天選當天我就決定去看房 591那間住家定位不太準 於是我打給房東 我:喂~請問是房東先生嗎?我現在在找你家住所位置,但我一直找不到。 房東:小姐,請問妳現在
Thumbnail
這是我第一位房客的故事,雖然退房過程有些波折,但最終一切解決了。還分享瞭如何管理租屋中的財務和帳務問題,以及對公寓的佈置和想法。
Thumbnail
租賃結束後,承租人應整理房屋並交還房東,房東則應返還押金。若房東以清潔或維修為由扣除押金,承租人可透過區公所、消保官或法院聲請調解來解決押金爭議。如果點交時房東無異議但後來不合理扣款,承租人可合法保護自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