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相較起傳統購物,方便下單且延遲付款取貨的功能成為許多人的購物方式首選,然而賣家常遇到的情況是,
買家下單了但不取貨,或是買家惡意棄單的問題,此時身為賣家,我能採取什麼
法律上的行動保護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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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不取貨可以提告嗎?
通常
賣家遇到不取貨的狀況除了三催四請、發文警告外似乎就沒有其他方法,但真的是這樣嗎?事實是,即便常在網購上看到賣家備註「若不取貨將會依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提告」,但
不僅這樣的條款無用,更甚至不會構成間接毀損罪,因此透過刑法處理並不實際。
然而此時若賣家願意,且貨品金額相對高價,那確實是
可以向不取貨的一方請求民事賠償,但因為民法184條的損害賠償規定需要他方對該依方確實有造成損害,而這種
損害包含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所以頂多是請求賣家支出的運費和包材費等,又或是向買家依債務不履行請求賠償。
客製化商品不取貨可以告嗎?
若不取貨客製化商品的情況,則有可能與一般商品不取貨有所區別,畢竟客製化商品是針對客人量身訂做,有時很難再另外售出,所以客人不取貨則可請求商品價額以填補損失,同樣的,商品運送的運費和包材等同樣可以請求。
但即便可以請求民事上的賠償,
事前預防總勝於事後治療,若欲降低棄單數,較好的方式是
事先委任律師當法律顧問,並制定量身訂做的定型化契約,讓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能夠得知賣家
具有專業法律後盾,進而
嚇阻棄單行為,降低棄單率。
遇到惡意棄單可以告什麼?
然而在遇到持續大量的惡意棄單行為,則有可能
違犯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並且同樣可以
請求民事上的賠償,而在遭遇這種事情時,若事先有配合
顧問諮詢,則律師可以透過
長期合作經驗,為賣家
制定量身的法律策略,無論是刑事或民事都可以採取迅速合理的行動,
以保賣家的權利能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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