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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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人生際遇。本文講述了朋友S因遊戲糾紛在 PTT 被網友G用髒話辱罵後提告,並深入探討了G後續的挑釁、拒絕溝通,以及最終雖達成和解卻出現更離譜的行為,反映出網路言語霸凌的嚴重性與部分人扭曲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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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小昕-avatar-img
2026/04/03
咚咚的思辨學堂-avatar-img
發文者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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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處理車禍、詐欺、漏水等案件,發現有些民眾不知道或不明瞭侵權行為的時效期限,整理其中不知與誤解如下:問:提告對方請求賠償有期限嗎?問:提告對方賠償的二年期限,是從檢察官起訴起算嗎?問:如果不小心超過二年時效,就沒辦法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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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夫人陳佩琪日前因不滿某政論節目指控柯文哲財產來源不實,除憤而提告之外,並霸氣回嗆「我們家的財產二分之一強是我賺來的」。電視台委任律師表示,節目沒有評論陳佩琪,所以陳佩琪沒資格提告。原本是財產來源清白捍衛戰,現卻成為法律名詞爭議釐清。 某政論節目目前主張的是,節目評論的是柯文哲,跟陳佩琪無關
啥是「以刑逼民」? 簡單說,就是「用刑事提告來逼對方接受你的民事賠償要求!」其實就是把提告當作是談判的武器,讓對方因為擔心被判刑而願意在民事賠償上妥協。 本文跟大家說說遇到以刑逼民的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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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法律#刑事
本篇文章深入剖析車禍發生後是否啟動法律程序的關鍵思考,從事故處理完整性、證據支持度、責任比例鑑定,到刑事與民事提告流程、撤告與和解的法律效果,提供專業法律觀點的全面解析,協助當事人理性評估,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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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這一點是許多在婚姻中受傷、卻仍猶豫是否結束關係的人最常誤解的地方。實務上,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核心在於「婚姻關係是否仍存在」以及「第三人或配偶是否有不法侵害行為」,而不是你有沒有走到離婚這一步。只要婚姻關係在法律上尚未終止配偶間依法仍享有忠誠義務與婚姻尊重利益,當外遇不正當交往
本文案例探討交友軟體認識的對象,在約會後發生性行為卻遭對方封鎖並提告妨害性自主的案件。透過陳育騰律師的專業辯護,從對話紀錄、後續聯繫以及事後反應等角度,成功證明當事人無犯罪故意,最終獲得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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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通姦罪已除罪化,外遇仍可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受害配偶可向小三或出軌配偶請求精神賠償,金額約 10 萬至 100 萬不等。本文完整解析侵害配偶權定義、賠償計算、提告流程、和解方式與時效,協助你了解如何蒐證、提告與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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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告網路的公然侮辱,這樣告! 網路上,如果你被公然侮辱,不知道要怎麼告,這樣告應該最好 一 事發半年內才能告,超過半年不能告 二 要帶自己的身分證,把網路上遭遇公然侮辱的內容,截圖,列印出來。(作為重要的呈告證據) 三 避免去警察局告,因為警察他們並不一定瞭解法律,甚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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