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是草莓的季節。原訂與朋友前往果園的那天,突如其來的家務使我留在了台北。
雖沒能感受親手採摘的樂趣,翌日朋友仍捎來了當日豐收的成果,托先生帶回。回家打開箱盒還未見果影但獨特的香甜氣味已瞬間竄出,像是在宣告現在是專屬於它的季節。輕手翻開上層的軟保麗龍墊,一顆顆碩大艷紅的草莓整齊秩序的排列在盒中,香味瞬間佔滿我小小的廚間。
「好漂亮啊!」一向對草莓不是特別熱情的我忍不住說。先生則在旁展現著日常的不解風情說著其中一顆有著接近菱角的形狀 (好喔。下略50字)。
朋友來訊提醒盡早享用。於是當日就洗淨了大半盒作為飯後點心。好甜,真是少見的草莓甜。望向盒中剩餘十來顆紅寶石總覺得不做點什麼可惜。
於是在兩個週末的早晨努力從暖毯中爬出,滾到廚房做了草莓鬆餅和鮮奶油三明治。自從幾年前用過英國美食作家奈潔拉的鬆餅粉食譜且一次成功後,就再也沒有買過市售的鬆餅粉,況且我總是很享受週末早上跟量杯、雞蛋及麵粉攪和的樂趣,故本次遵循老法從麵糊拌起到煎出鬆餅。
近年常見的水果鮮奶油三明治也是一直想嘗試的料理。家裡常備有吐司,剛好也購置了一小盒鮮奶油。理所當然的用叉子手打了一小碗鮮奶油,證明比四百次咖啡還累人。
在眾多愛好的水果中,草莓恐怕從來不在我的前十名。但不得不承認它獨特的姿態和風味出現在任何甜食中都是這麼理所當然,這麼絕對的被大多數人所接受,進而帶給我兩個愉快的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