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微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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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微論 宋 蔡元定

2 提要

3 提要

4 《發微論》一卷,宋蔡元定撰。元定字季通,建陽人。游於朱子之門。慶元中偽學禁起,坐黨籍,竄道州。卒於謫所。後韓侂胄敗,追贈迪功郎,賜謚文節。事跡具《宋史·儒林傳》。元定之學,旁涉術數,而尤究心於地理。是編即其相地之書。大旨主於地道一剛一柔,以明動靜,觀聚散,審向背,觀雌雄,辨強弱,分順逆,識生死,察微著,究分合,別浮沈、定淺深、正饒減、詳趨避、知裁成,凡十有四例,遞為推闡,而以原感應一篇,明福善禍淫之理終焉。蓋術家惟論其數,元定則推究以儒理,故其說能不悖於道。如云水本動,欲其靜,山本靜,欲其動。聚散言乎其大勢,面背言乎其性情,知山川之大勢,默定於數理之外,而後能推順逆於咫尺微茫之間。善觀者以有形察無形,不善觀者以無形蔽有形。皆能抉摘精奧,非方技之士支離誕謾之比也。《地理大全》亦載此書,題曰蔡牧堂撰。考元定父發,自號牧堂老人,則其書當出自發手,或後人誤屬之元定,亦未可知。然勘核諸本,題元定撰者為多,今故仍以元定之名著於錄焉。

5 剛柔篇

6 易曰:立天之道陰與陽,立地之道柔與剛。郡氏曰:天之道陰陽盡之矣,地之道剛柔盡之矣。故地理之要莫尚於剛柔。剛柔者言乎其體質也。天地之初固若漾沙之勢,未有山川之可言也。旣而風氣相摩,水土相蕩,則剛者屹而獨存,柔者洶而漸去,於是乎山川形焉。凡山皆祖昆崙,分枝分脈愈繁愈細,此一本而萬殊也。凡水皆宗大海,異派同流愈合愈廣,此萬殊而一本也。山體剛而用柔,故高聳而凝定。水體柔而用剛,故卑下而流行。此又剛中有柔柔中有剛也。邵氏以水為太柔,火為太剛,土為少柔,石為少剛,所謂地之四象也。水則人身之血,故為太柔。火則人身之氣,故為太剛。土則人身之肉,故為少柔。石則人身之骨,故為少剛。合水火土石而為地,猶合血氣骨肉而為人,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無二理也。若細推之,凡涸燥者皆剛,坦夷者皆柔。然涸燥之中有夷坦,夷坦之中有涸燥則是剛中有柔,柔中有剛也。凡強急者皆剛,緩弱者皆柔。然強急之中有緩弱,緩弱之中有強急,則是柔中有剛,剛中有柔也。自此以往,盡推無窮,知者觀之,思過半矣。

7 動靜篇

8 其次莫若明動靜。動靜者,言乎其變通也。故凡天下之理,欲向動上求靜,靜中求動,不欲靜愈靜動愈動也。古語云水本動欲其靜,山本靜欲其動,此達理之言也。夫山以靜為常,是謂無動,動則成龍矣。水以動為常,是謂無靜,靜則結地矣。故成龍之山,必踊躍翔舞,結地之水,必灣環悠洋。若其偃硬強勒,衝激牽射,則動不難動,靜不難靜,山水之不融結者也。然一動一靜互相循環,山亦有動極而靜,水亦有靜極而動,不可執一而論,又在人融化之為妙也。

9 聚散篇

10 其次莫若觀聚散。聚散者,言乎其大勢也。夫山川融結自有天造地設,障空補缺,不陷不跌。故小聚則地小成,大聚則地大成,散而不聚,不可以言地矣。何謂聚?山之所交,水之所會,風氣之常藏也。何謂散?山之所去,水之所難,風氣之所散也。今之言地理,往往多論地形之巧拙,而不明聚散。大勢若聚,則奇形怪穴而愈真正。大勢若散,則巧穴天然而反虛假。歷觀古人之葬,大抵穴多巧怪,非好怪也。良由得山水之正,則怪穴所為常也。今人於大聚之中,或乃拘于形穴而不葬者陋矣。然有大勢之聚散,有穴中之聚散。大勢之聚散見乎遠,穴中之聚散見乎近,是二者有相須之道焉。

11 向背篇

12 其次莫若審向背。向背者,言乎其性情也。夫地理之與人事不遠,人之性情不一,而向背之道可見。其向我者必有周旋相與之意,其背我者必有厭棄不顧之狀。雖或暫焉矯飾,而真態自然不可掩也。地理亦然。故觀地者必觀其情之向背。向者不難見,凡相對如君臣,相待如賓主,相親相愛如兄弟骨肉,此皆向之情也。背者亦不難見,凡相視如仇敵,相拋如路人,相忌如嫉寃逆寇,此皆背之情也。觀形貌者得其偽,觀性情者得其真,向背之理明而吉凶禍福之機灼然。故嘗謂地理之要,不過山水向背而已矣。

13 雌雄篇

14 其次又當看雌雄。雌雄者,言乎其配合也。夫孤陽不生,獨陰不成,天下之物莫不要相配對。地理家以雌雄言之,大槪不過相對待之理。何以言之?山屬陰,水屬陽,故凡山之融結,必遇水之灣環,勢雖順水而來,形必逆水而就, 此山水相對有雌雄也。然山之與水又各有雌雄焉。陽龍取陰穴,陰龍取陽穴,此龍穴相對有雌雄。陽山取陰為對,陰山取陽為對,此主客相對有雌雄也。其地融結,則雌雄必合,龍穴砂水,左右主客,必相登對。若單雌單雄不相登對,則雖或結地,必非真造化也。經曰:「雌雄相喜,天地交通」。又曰:「雌雄不顧不勞看」,古人多以此為要妙,亦天地自然之理也。

15 強弱篇

16 其次又當辨強弱。強弱者,言乎其稟氣也。夫天下之理,中而已矣。太剛則折,故須濟之以柔。太柔則弱,故須濟之以剛。剛柔相濟,中道得矣。論地理者,必須論其稟氣,稟偏於柔,故其性緩。稟偏於剛,故其性急。稟剛性急,此宜穴於緩處,若復穴於剛急之處,則必有絕宗之禍。稟柔性緩,此宜穴於急處,若復穴於緩弱之處,則必有冷退之患。強來強下則傷龍,弱來弱下則脫脈。故立穴之法,大槪欲得酌中恰好的道理,不得倚於一偏,偏便生出病來。然非權衡有定,則亦未易語也。

17 順逆篇

18 其次又當分順逆。順逆者,言乎其來去也。其來者何?水之所發,山之所起也。其去者何?乃水之所趨,山之所止是也。知來去而知順逆者有矣,不知來去而知順逆者未之有也。夫順逆二路,如盲如聾,自非灼然有見,鮮不以逆為順,以順為逆者矣。要知順山順水者順也,所謂來處來者是也。逆山逆水者逆也,所謂去處去者是也。立穴之法,要逆中取順,順中取逆,此一定之理,不可改易。若又推而廣之,則龍有順逆,脈有順逆。順龍之結穴者必逆,逆龍之結穴者必順,此亦山川自然之勢也。大抵論逆順者,要知山川之大勢,默定于數里之外,而後能辨順逆於咫尺微茫之間,否則黑白混淆,以逆為順,以順為逆者多矣。

19 生死篇

20 其次又當識生死。生死者,言乎其取舍也。夫千里來龍,不過一席之地,倘非以生死別之,則何所決擇哉?生死之說非一端,大槪有氣者為生,無氣者為死,脈活動者為生,粗硬者為死。龍勢推左則左為生右為死,龍勢推右則右為生左為死。又有瘦中取肉,則瘦處死而肉處生。飽中取饑,則饑處生而飽處死。凡此之類在人細推之,生則在所取,死則在所舍,取舍明而後穴法定,穴法定而後禍福應。若生死難辨,取舍何當,則非真造化矣。

21 微著篇

22 其次又當察微著。微著者,言乎其氣脈也。夫氣無形者也屬乎陽,脈有形者也屬乎陰,陽淸陰濁,故氣微而脈著。然氣不自成,必依脈而立。脈不自為,必因氣而成。蓋有脈而無氣者有矣,未有無脈而有氣者也。經曰:氣乘風則散,脈遇水則止。無脈無氣者,水害之也。有脈無氣,風害之也。善觀氣脈者,以有形察無形。不善觀者,以無形蔽有形。蓋無形只在有形之內,但智者所見實,故於粗淺而得其精微。愚者所見昏,故荒忽茫昧而不曉。豈知四水交流則有脈,八風不動則有氣,此有目者所共見,有心者所共知,而術之至要,初不外是也。

23 分合篇

24 其次又當究分合。分合者,言乎其出沒也。夫脈之為脈,非徒然而生,頓然而有。其出也,必有自然之來,則有分水以導之。其沒也,必有所止,則有合水以界之。郭氏云:地有吉氣,土隨而起。支有止氣,水隨而比。又曰:支之所始,氣隨而起。支之所終,氣隨而鍾。此古人論氣脈之源流也。氣隨土而起,故脈行必有脊。氣隨水而比,故送脈必有水。氣起于支之始,故上有分,氣鍾于支之終,故下有合。無分有合,則其來不真,為其內無生氣可接也。有分無合,則其止不明,為其外無堂氣可受也。有分有合,則有來有止,有出有沒,斯龍穴融結的定無疑,然後為全氣之地也。然有小分合、大分合。其地融結,有三分三合。穴前後一分合;起主至龍虎所交,二分合;祖龍至山水大會三分合也。小合則為小明堂,大合則為大明堂,合於龍虎內則為內堂,合於龍虎外則為外堂,其合一一不相亂,如此是又不可不知也。

25 浮沈篇

26 其次又當別浮沈。浮沈者,言乎其表裏也。夫脈有陰陽,故有浮沈。陽脈常見於表,所以浮也。陰脈常收乾里,所以沈也。大抵地理家察脈與醫家察脈無異,善醫者察脈之陰陽而用藥,善地理者察脈之浮沈而定穴,其理一也。夫三陰從天生,以其陰根于陽也,故陰脈必上小而下大,其出口也必圓。三陽從地出,以其陽根於陰也,故陽脈必上大而下小,其出口也必尖。後之觀脈者不必問其何如,但見口尖者皆陽,其脈浮於表,口圓者皆陰,其脈沈于裏,此一定不易之法。若又推而廣之,則凸者脈浮,凹者脈沉,微細者脈浮,粗重者脈沈,眾高一低者脈浮,眾低一高者脈沈,於此相乘,則陰陽之理得矣。

27 淺深篇

28 其次又當定淺深。淺深者,言乎其準的也。夫淺深得乘,風水自成。故下地者,必以淺深為準的。宜淺而深,則氣從上過,宜深而淺,則氣從下過。雖得其地而不應者為此故也。大槪先觀來脈之陰陽,次看四山之從佐,且如來脈入首強,作穴凹,出口尖,此皆脈浮而屬陽也。來脈入首弱,作穴凸,出口圓,此皆脈沈而屬陰。故曰:淺深得乘,風水自成。深淺之法多端,至理莫過於是也。切要辨認入首陰陽,蝦須界合明白,若當深而淺,當淺而深,差於咫尺之間,反吉為凶矣。經曰:地吉葬凶,與棄屍同,正此義也。世俗裝卦例而九星,向法以定尺寸者,大謬也。

29 饒減篇

30 其次又當正饒減。饒減者,言乎其消長也。夫龍虎左右各有饒減,然饒減龍虎者何哉?此消長陰陽之義也。饒減之法,大槪以先到者為主。龍山先到則減龍而饒虎,其穴必居左。虎山先到則減虎而饒龍,其穴必居右。蓋山水關鎖,必須交固,然後氣全。穴左,則取左山為關,須右邊水過宮鎖斷,所謂陰鎖陽關也。穴右,則取右山為關,須左邊水過宮鎖斷,所謂陽鎖陰關也。惟有朝山朝水,則順關順鎖不妨。若橫水過宮,則逆關逆鎖方善,斷不可改易也,毫厘差謬,禍福大遠,可不審哉。

31 趨避篇

32 其次又當詳趨避。趨避者,言乎其決擇也。夫天下之道二,吉凶善惡常相半,不能皆吉也而必有凶,不能皆善也而必有惡。故人之所遭有不齊也,旣所遭之不齊,則必有以處之。趨吉避凶,去惡從善是也,地理亦然。夫山川之所鍾,不能皆全純粹之氣,不能無所駁雜。旣不能無所駁雜,則姸媸醜好,紛然前陳,亦其宜耳。然而山川之變應不一,咫尺之移轉頓殊,或低視而醜,或高視而好,或左視而姸,或右視而媸,或秀氣聚下而高則否,或情意偏右而左則虧。

33 裁成篇

34 其次又當知裁成。裁成者,言乎其人事也。夫人不天不因,天不人不成,自有宇宙卽有山川,數不加多,用不加少,必天生自然而後定。則天地之造化亦有限矣。是故,山川之融結在天,而山川之裁成在人。或過焉,吾則裁其過,使適於中。或不及焉,吾則益其不及,使適於中。裁長補短,損高益下,莫不有當然之理。其始也,不過目力之巧,工力之具。其終也,奪神功改天命,而人與天無間矣。故善者,盡其當然,而不害,其為自然。不善者,泥乎自然,而卒不知其所當然。所以道不虛行,存乎其人也。

35 感應篇

36 其次又當原感應。感應者,言乎其天道也。夫天道,不言而響應,福善禍淫皆是物也。諺云:陰地好不如心地好。此善言感應之理也。是故,求地者必以積德為本。若其德果厚,天必以吉地應之,是所以福其子孫者必也,而地之吉亦將以符之也。其惡果盈,天必以凶地應之,是所以禍其子孫者亦本於心也,而地之凶亦將以符之也。蓋心者氣之主,氣者德之符,天未嘗有心於人,而人之一心一氣,感應自相符合耳。郭氏云,吉氣感應,鬼福及人。人之於先骸,固不可不擇其所而安厝之,然不修其本,惟末是圖,則不累祖宗者寡矣,況欲有以福其子孫哉。地理之微,吾旣發明之,故述此於篇終,以明天道之不可誣,人心之所當,謹噫觀是書者其知所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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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昱勳的天星奇門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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