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提到最近整理資料時發現自己高一寫的古文仿作,分享到家中群組後跟爸爸有了一段互動,令我再次感受到書寫具有召喚情感與記憶的非凡能力。這次想再記錄另一段我發現的記憶,寫於高一申請人社營的自傳。
表達
綜合以上兩項技能*,而將之表現出來,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不管是用文字或影像,而最簡單的方式莫過於口說了。我總喜歡吃著晚飯時,一邊和爸爸討論著我對於時事或現狀的一些看法,有些他同意,有些他則不以為然,但在一番辯論後,無論結論是什麼,他都會說,對於我和他討論這些事,他感到很開心。
*註:前面還有兩段,分別講述「觀察」與「思考」的能力。
我看到這段文字相當驚訝,因為這幾年來我一直覺得很難跟我爸討論我的想法,這源自於高三我爸在餐桌上忽然說:「我看到你房間裡放『Yes, I do.』,我覺得一點都不do。」之後我們就展開了對於同性婚姻的討論,但其實連討論都稱不上,當時我正值對於自己的性向感到困惑混亂之際,說沒幾句話就流淚了,我爸可能也有一點不知所措吧,這場討論便不了了之。自此之後,就不太會跟我爸討論什麼事。
看到高一我寫的那段文字喚起了另一個回憶,前不久也是在餐桌上,我爸忽然提到我國三寫的關於318學運的作文,他還有拍起來存在手機裡。那篇我已經丟掉的作文竟然以影像的姿態存活在我爸的手機裡,聽到的時候心情相當複雜,我一直覺得整理手機的照片很麻煩,很多當下覺得珍貴的事物很快就淹沒在照片之海中失去蹤影,但是我爸很快就能從他的相簿中找到那兩張有點模糊的照片,我覺得相當了不起,可能是他的照片沒有那麼多,但更重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