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之死成為國內焦點,甚至還上了國外的新聞媒體。也有很多歪樓的網路討論,例如:狒狒死掉的那棟民宅算凶宅嗎?
英國《BBC》報導中提到了台灣各單位互相推託,誰都不願承認是誰下令開槍,「當局缺乏透明度的作法,加劇了民眾對這只動物死亡的憤怒。」
報導還提到台灣對於動物園監管的缺失,不過法律缺失是立法層面的問題,這件事其實真正表現了台灣公務部門長久以來,執行層面的幾個問題:爭功、諉過、枉法。
先整理一下關於狒狒事件最可能的大致過程:
狒狒已經在台灣流竄了十幾天(約18天),成了台灣注目的焦點。由於各大動物園盤點都沒有減少,所以可能是私人走私而來。這在背後還隱藏了「走私野生動物」造成台灣自然界防疫跟生態浩劫的問題(註)。
負責的公務單位也開始承受壓力,不得不大動作執行抓補。甚至還集合了動保處、資訊科技局(使用無人機)等多單位成立了類似「抓狒戰情室」的跨部門單位。最直接相關的林務局及農業局當然也在其中。
抓捕當天,獵人等一行人把狒狒趕到一個民宅內,現場三把麻醉槍也對其執行了射擊。實際上並不確定裡面情況(狒狒麻醉了沒)。獸醫畢竟只是獸醫,槍法不準,也算正常。
現場光線昏暗,沒有攜帶手電筒,在獵槍的燈光照射下,發現狒狒跳了起來,並且吼叫。眼見狒狒要逃了,情急之下,「有人」說麻醉槍已經沒有針了,對獵人說,「你就開槍」。
於是,專業的獵人一槍就射中,只是這一槍不是麻醉槍,而是獵槍。
結果後來到場的相關人員,開始想要搶功,還在那擺拍照相,錯失第一時間救助的時間。
一、爭功
獵人是林務局所管(獵槍也是)。林務局是負責處理野生動物的,也就是當驅趕大型的外來種,有合作的獵人執行射殺任務。目前最常執行射殺的是埃及聖鹮(嚴重影響台灣白鷺鷥等鳥類的生存)。這也是由於走私動物造成的。
結果農業局及相關單位的人後來來了,還把獵人等原本在場的人趕走,現場開始拍照,並虛構了抓捕故事,準備爭功。
後來才發現狒狒死了。
本來大多數人以為,到場的是農業局或是動保處的專業人士,因為「直覺」認為會裝在網子裡的是「被麻醉槍」射中的狒狒,才沒有檢查生存狀況。
後來才知道,現場拍照說要給女兒看的,居然是資訊科技局的人。這更是離譜。
二、諉過
本來以為成功抓捕,想趁機炫耀的現場各人,發現狒狒死了之後,開始各推各的。就像之前新北市的「恩恩案」,現在也還說不清楚到底是誰的問題。總之,有鍋先甩再說,而不積極面對「可能的流程問題」。
如今獸醫究竟是農業局的,還是民間單位六福村的;是桃園市的,還是新竹縣的,目前還各說各話。究竟是獵人自己任意執行,還是「聽令」行事,也未釐清。
三、枉法(未按照標準作業流程)
目前可以確定的是,獵人這個角色在抓捕狒狒過程存在已久。
讓獵人到現場,就是應該所有人要特別注意,重點關注的焦點。因為獵人就是要抓「死的」。如果在狒狒未造成人類傷亡之前,應該如何啟動「開槍」這個動作。
另外現場的人,特別是後來到場的人,首要先確認的應該是動物的生存狀況。更何況這還是「保育動物」。不論你是直覺認為這是被麻醉槍麻醉,還是你本人沒有獸醫相關知識,拍照擺拍肯定都不是優先動作。
其實這背後還突顯了一個更大的問題,就是台灣其實已經非常久的時間,不重視農業了。
這可以從中央執政黨民進黨的農委會主委(雖然是相關學者,但沒有實務經驗,和實務的距離顯然有很大的差距。)地方桃園市國民黨的農業局局長背景居然是環保專業的,可以看出。
台灣很早期就有先進的農會系統的概念,這彌補了農民缺乏像勞工的工會組織的缺失。但後來農會系統一直以來都是成為選舉的綁樁工具,選上之後就成為酬庸單位。
久而久之,政治性就高於了專業性。這未來會在缺蛋問題再詳細說明。
最諷刺的還是,台灣民眾對於狒狒之死的關注,遠高於「馬英九訪中時提到了中華民國及台灣總統」,蔡英文,郭台銘分別訪美等「政治」新聞。顯見,國人對於藍綠操弄政治意識,已經麻痺。
「狒狒之死」這件事會成為關注,不只成了官場現形記,可能還是政治現形記。
註:六福村最後於今日承認說謊,出逃的狒狒是出自該園區。原本是矢口否認有狒狒數量減少,甚至謊稱還增加1隻(新生狒狒)。如果狒狒是活的,可能最後就收回去管理,全案不了了之。可是結果狒狒死了,現在司法偵辦,不得不吐實。只能說,僥倖之心不可無。官方跟民間單位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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