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台灣一向以嚴格管理為先,嚴控企業及營業者的行為,對於擅自經營營業,於法定期限內仍未登記營業登記的行為,更會受到治理。為提升納稅紀律,營業登記稅遂於民國八十九年(2000)由台灣證券交易所指導,執行
營業登記稅。
營業登記稅制度,對企業及營業者對其經營的企業和營業活動,有極為嚴格的要求。擅自經營營業,於法定期限內仍未登記營業登記,不但將被依法注銷登記,而且有責任繳交營業登記稅,並由台灣證券交易所辦理執行程序。除此之外,有沒有登記營業登記的企業,在向銀行開立帳戶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投資活動時,由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要求提供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故若無此證明文件,則無法向金融機構開立帳戶或進行一切投資活動,此證明文件通常稱為「營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是企業或營業者應完成的重要行政文件之一,證明其機構有登記營業結構及簽發給企業或營業者的營業登記證明,可分為兩種類型:新益企業登記證明及信用企業登記證明。新益企業登記證明可以確定企業開業資格,並證明企業已正式登記營業;而信用企業登記證明,則證明企業已達到開業所需的相關要求及資格。
如果一家企業想參與金融活動,需要提供的文件就是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對於某些管理機構,沒有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是無法參與金融活動的;而對於投資機構,因為會增加投資風險,也會要求提供營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是金融機構對企業活動進行管理的重要依據,在營業場所的可行性,金融安全上,也有非常大的貢獻。
台灣的商業環境中,外籍企業一般以商務中心的形式進行投資。根據「企業法」,外籍企業在台灣設立商務中心,除了須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外,還必須先獲得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未獲得證明文件者,不得以商務中心形式投資經營。
為讓外籍企業在台灣正常的經營投資,增設商務中心的合法性,台灣政府於民國九十七年,出台「外國人在台灣設立商務中心實施辦法」,令外國企業在未來參與台灣市場,更有條理。台灣政府更將設立商務中心,視為將外資移入台灣,因此投資者亦可享有多項利好,如稅收抵免等。
在台灣設立商務中心,除了須辦理註冊手續,還須完成一系列行政手續,如登記營業登記,確認公司結構,還有可行性評估,這些手續均由台灣之商務中心發展政策計畫指導局,協助企業完成,藉以維護企業經營上的秩序,並維持市場之健全發展。
總結
營業登記稅,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商務中心,對於企業及營業者,都是極為重要的條件,不僅可協助企業正常的經營,更可維護市場秩序及社會經濟的健全發展。台灣政府已盡力提供完善的環境,讓企業能受到得到合理的保障及優惠,來拓展企業的營商空間,以塑造更美好及健康的商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