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贈與:
《詩經·鄭風·女曰雞嗚》「知於之來之,雜佩以贈之」這是古代對贈與的記載,而在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贈與」
➡️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的財產無償送給別人,而別人也同意接受
今天我們來聊聊贈與的定義?那些不計入贈與總額?什麼是視同贈與?如何計算?贈與多久後要申報?去那申報?
🟢那些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
❶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❷替受扶養人支付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❸捐贈給政府、公有事業機構、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
❹捐贈給公益財團法人、宗教團體、祭祀公業
❺贈與親人農業使用之農地及地上農作物(受贈5年內必須繼續農用)
❻受益人為不特定人之公益信託
🟢什麼情形為「視同贈與」?「以贈與論)
➡️沒有贈與之名,而有贈與之實
主要有幾種類型:
🔹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
🔹以顯著不相當的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
🔹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出資與代價的差額部分也算)
🔹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以贈與論(能提出證明則不在此限)
🟢贈與稅計算:
免稅額:
❶ 244萬(年度)
❷ 100萬(子女結婚登記日前後六個月)
贈與淨額:
🔹2500萬以下➡️課徵𝟏𝟎%
🔹2500~5000萬➡️課徵250萬+超過2500萬之𝟏𝟓%
🔹超過5000萬➡️課徵525萬+超過5000萬之𝟐𝟎%
🟢贈與稅應於什麼時候辦理申報?
贈與人在同1年度以內贈與他人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應該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申請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
✳️思考點:
「一般贈與」和「視同贈與」的差別是什麼?
一般贈與未申報被抓到連補帶罰罰,視同贈與被抓到補繳就好➡️視同贈與有免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