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face我們就將之想像成是一種標準化的規範,在產品還沒開發出來之前,我們心中想必已經有個藍圖,嗯…,這個功能需要什麼樣的功能,這時候就可以來制定介面,以「設計」為出發點而後再進入「實作」,如此一來我們在設計階段就能發現一些盲點,減少經過實作過程才發現的窘境,節省繁複修改的成本,而且介面定義出來後,對於後續的分工開發就會有極大的幫助,合約之間只要照著介面完成開發最終再拼裝起來,就會是一份快速又完整的智能合約。
來看看什麼是介面
以「車」為例子,車的種類有分成卡車、轎車、救護車…,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可以駕駛移動,而這個共同點我們就可以訂定一個標準的介面,車只是一個概念,能夠驅動,因此我們只要確保每一種車都能夠驅動即可,至於要造出什麼樣的車就是各自實作囉,以下的例子就是一個簡單的介面範例,我們先定義車能夠進行驅動的簡單介面:
// 汽車的介面
interface ICar {
/// @notice 汽車的可以進行驅動
/// @dev !!! 這邊必須以external進行可視範圍的標示,因為對於介面來說就是外部可視
function drive() external returns (string memory);
}
介面的填充實作
定義好介面之後,就是進入實作階段了,我們只要滿足「drive」這個方法即可,至於合約內部如何達成的,這不會是介面的職責,以底下的例子來說,我們會實作一台卡車,這台卡車與車本身都具有「驅動」的方法,只要能動,不管什麼類型的車,都是源於「車」。
// 汽車的介面
interface ICar {
/// @notice 汽車的可以進行驅動
/// @dev !!! 這邊必須以external進行可視範圍的標示,因為對於介面來說就是外部可視
function drive() external returns (string memory);
}contract Truck is ICar {
function drive() public pure override returns (string memory){
return "Truck";
}
}
規則
Interface的使用方式也有一些規範如下:
- 僅能被Interface繼承不能被contract繼承。
- 所有的方法在介面中僅能將可視範圍提高到external。
- 不能有建構子(constructor)。
- 不能有狀態變數(state variables)。
- 不能有功能修飾函數(modifiers)。
介面的繼承
...interface ParentA {
function weight() external returns (uint256);
}interface ParentB {
function weight() external returns (uint256);
}interface Child is ParentA, ParentB {
function weight() external override(ParentA, ParentB) returns (uint256);
}
結語
介面在軟體開發的世界裡常常被使用到,為什麼? 主要是如果我們能夠在接收到需求進行設計時,就先定義共同會使用到哪些細節,對於未來實作時,能夠約束功能範圍之外,也減少反覆修改造成額外的開發成本,有了介面之後,我們對於產品會有更概觀的樣貌圖,也會加速需求的收斂,非常值得學習的一套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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