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整天頭痛無法思考連稿都沒辦法交,不過答應了就還是在睡前交出了。早上起來看昨天給出去的稿還可以,雖然無法分辨那是否是一首好的詩,只要不是陳腔濫調了無新意的詩便還可以。
為了彌補昨天浪費的時間,早起吃完早餐就先畫一幅花。蠟筆畫比以往的壓克力更容易速寫,很適合日常練習。那天去畫室說想畫花,自己便在手機找照片。老師一開始有點不開心的樣子,可能因為沒有先找他討教。他不喜歡我畫類似插圖的畫,說不行不行,然後便親自示範好幾個花的速寫。他說花和瓶子整個空間的佈局要有「天地人」才不會呆板。並且,畫花的時候要先忘記花。瓶子的形狀對稱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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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了另一家朋友之前出詩集的小型出版社。一開始就很真誠把所有條件都列出。合約蠻厚道的,雖然也是作者自己出資,但是那種很有機會回本的條件。無論是在獨立書店還是書展,都看到他們很用心在照顧一本自己生出的baby的樣子。
相對照,前一個諮詢的出版社先是在合約草稿上很籠統地寫6%版稅 (但聊天時有表明作者要出十萬左右)。追問這6%的前提是作者出資多少,他又回信補充,版稅可以調整到10~12%,非通路可以到20-25%,作者的費用抓12-15萬。我說會再考慮一下。他後來又補充再回覆第一個我最早的問題,說6%是作者出6萬元。讓我有一種感覺是去商店買東西而不是要出書。或許我的詩沒有被喜歡,只是因為人情幫我出版而已。
有時候拒絕跟表白很像,很難明說微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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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國中時候和我打成一片的哥們常常會轉變成喜歡我的對象。其實國小國中的時候曬得很黑很醜,但男生很喜歡跟我玩。可能因為我都會生氣還手,他們覺得比較有趣。
但是知道後就會產生一種說不出的厭煩(彼此)。國中有一次,賴那天說喜歡我。家政課走回教室的路上一如往常和我打鬧,但我好像還手太重了,他就一直哭,很淒厲的那種。之後回到教室,他不知道自己怎麼弄的,手指縫被針刺穿,又是一陣哭。之後就開始避他,因為一切好像就變質了。
後來是彬。每天都忙於跟他打架的我 (例如起立的時候放東西在我座位上,我就會很生氣把東西用力丟回去) 有一天居然收到他的情書。情書被另一個男生先拿到,轉給我。只記得信封上貼了很多郵票但明明是手送。信忘了內容,後來好像退還給他。後來聽說他把原本要送我的T恤轉送給另一個坐附近的女同學。
多年後國中同學有了群組,聊起這件事。他說我在信的背面寫了一句話。他還說,往後只要聽林宥嘉的歌,就會想起我。